獻血證是獻血者參與無償獻血的憑證,將來在獻血地可以報銷獻血者本人以及直系親屬的臨床血液費用.也可以用於互助獻血(僅限於獻血地)。
- 藝術問答
- 答案列表
獻血證怎麼用:獻血證有幾種[朗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規定:無償獻血者享有優先用血權利.無償獻血者臨床用血時,在獻血之日起5年內,免費享用獻血量3倍的血量.自獻血之日起5年後,免費享用與獻血量等量的血.獻血量累積滿800毫升的,10年內免費享用所需血量,10年後免費享用獻血量3倍的血量.獻血量累積1000毫升以上的,終生免費享用所需血量.無償獻血者的家庭成員臨床需要用血的,按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家庭成員指獻血者的配偶、雙方的父母、子女.所以說是可以的。
獻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都可以使用.在醫院用血時正常繳費,憑用血單據和用血者與獻血者的關係證明,到獻血者獻血的城市血站報銷血液費用,就是醫院到血站拿血的費用。
1、醫療用血後的血費報銷.無償獻血證是奉獻愛心的證明,是健康的儲蓄(一個獻血證相當於1200元人民幣,獻血1000毫升以下時,自己可以三倍報銷醫療用血;獻血1000毫升以上時,本人可無限量用血.父母、子女和配偶可以報銷獻血等量的醫療用血費用.2、用血緊張時優先用血的憑證.3、到外地就醫時用血享受當地用血待遇的憑證。
各地都有各地的政策.獻血證是可以通用的,但是如果用到血的話,需要到獻血的當地進行報銷.比方說,在北京獻的血發了獻血證,到濟南也可以用,但是如果要報銷就要回北京了.獻血證是終身的,不管是五年還是十年甚至是二十年都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