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制定過四部憲法,現行的第四部憲法在1982年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並經過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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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什麼時候頒布[朗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於1949年9月29日頒布,具有臨時憲法的作用.隨後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簡介(1954年制定)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是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此憲法是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性質的國家根本大法。
新中國第一部憲法於1954年9月20日由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頒布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於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通過,共4章106條.被稱為五四憲法.五四憲法是憨紶封咳莩糾鳳穴脯膜一部較為完善的憲法.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憲法,是在對建國前夕由全國政協制定的起臨時憲法作用的《共同綱領》進行修改的基礎上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