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赤峰市敖漢旗檢察院發布一起案件,一對男女在發展為情人關係後,女方以懷孕、孩子出生、生病等理由詐騙男方42萬餘元。
2011年左右,受害人胡某某與姜某某相識並發展為情人關係。
2012年姜某某稱懷上了胡某某的孩子,因摔倒需做剖腹產,向胡某某索要2萬元,但孩子並未救活。
2019年姜某某網上炒期貨賠了錢,為了從胡某某處索要錢財,遂又稱懷上胡某某的孩子,於2020年7月以孩子出生、孩子生病治病為由向胡某某索要累計30餘萬元。
為了繼續詐騙胡某某,姜某某還另行註冊一個微信號冒充自己的妹妹與胡某某聯繫,胡某某因孩子原因,僅7月份又向冒充姜某某妹妹的微信號上轉入累計10.3萬元。後因被害人胡某某無錢支付姜某某索要錢財,發現自己被騙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犯罪嫌疑人姜某某詐騙他人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已構成詐騙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敖漢旗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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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謊稱懷孕生子,詐騙男方的案例[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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