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思和老公結婚時,兩人都快30了,各人的生活習慣都已基本形成。他最大的特點就是喜歡和朋友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有幾天不聚就不舒服。結婚後沒多久,他就嫌兩人你看著我,我看著你沒勁,晚上下班不回家,經常往他那幫哥們那兒跑了,有時候夜裡一二點才回來。思思忍無可忍就和他大吵。越吵他就越不愛回來,有時候乾脆就在他哥們兒那睡了。思思被他氣得覺也睡不好,飯也吃不下。他又沒別的毛病,總不能剛結婚就為這件事離婚吧。
一位朋友建議思思去看看心理醫生。思思心想,心理醫生還能治夫妻不和?反正也沒別的辦法,她真的就找心理醫生去了。
醫生給了思思一個建議:當他再晚回來時,你不要跟他吵了,要給他準備好洗漱用品,做一點消夜,並留一張字條,讓他吃點東西,洗洗再睡,免得第二天沒精神上班。
天啊,這是什麼建議?這也太低聲下氣了,憑什麼他回來晚了,我還要這樣對他?醫生說:「憑什麼?你不是想讓他少出去嗎?你先試一試吧。」?
回家後,思思強壓怒火,按照醫生說的做了。第二天起床後,老公十分不好意思地對思思說:「真對不起,以後我儘量不那麼晚回來了。」思思心裡暗暗高興。從此以後她的老公的確沒有再那麼晚回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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