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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群眾利益和漠視群眾利益區別[朗讀]
侵害群眾利益是一種積極主動的行為,行為人主觀惡性較大,表現為故意的,有意識的損害行為;漠視群眾利益是一種消極的,漠不關心的行為,行為人主觀消極,表現為不把群眾利益放在心上,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對群眾的疾苦冷漠無視,在其位不謀其政。這兩種行為都是必須堅決反對並杜絕的。
《黨紀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了六類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的違紀情形:
(一)超標準、超範圍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加重群眾負擔的。在法定情況下,各級黨組織或經過授權的黨員可以依法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不構成違紀。
(二)違反有關規定扣留、收繳群眾款物或者處罰群眾的。具體包括:依法不應扣、不應繳、不應罰;無法律授權;超過法律規定加重群眾處分等情況。
(三)剋扣群眾財物,或者違反有關規定拖欠群眾錢款的。具體包括:將應當支付給群眾的財物扣留不給或少給;對應當支付給群眾的錢款,以各種理由拖延支付;借用群眾錢款,拖延不還等情況。
(四)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的。具體包括:擅自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或者設置罰沒處罰;擅自變更行政事業性收費或者罰沒範圍、標準;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審批機關已經明令取消或者降低標準的收費項目,仍按原定項目或者標準收費;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等情況。
(五)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的。具體包括:對應當為群眾辦的事,故意拖延不辦,出難題、設障礙、下絆子;明里暗裡索要好處費;強拿硬占群眾財物;故意刁難、設置障礙等情況;(六)有其他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的。這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有《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201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1997年)、《關於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的決定》(1990年)等。
對群眾關心的利益問題漠然處之,空頭承諾,推諉扯皮,以及辦事不公、侵害群眾利益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揭示了 幹群關係緊張化的原因,也暴露出部分幹部的內心獨白和自我優越感。
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漠視群眾利益的同時,是否也應學會換位思考。幹部上班扮演著自己的角色,同時也必須深知自己也是一名普通群眾,若當您遇見甩臉色、辦事不公時,您是否能保證你能泰然處之、不動生色。
為民服務解難題,聽起來很大,其實就是內化於心的使命和責任感。部分幹部習慣於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打掩護,窗口單位的工作人員會說,每天面對太多群眾,難免會煩,出現不良情緒很正常。有的幹部會說,居民什麼事都來找我們,不歸我們管的也要我們處理,我們又不是萬能的。這些理由似乎聽起來很合情合理,卻值得換位思考,多一分耐心、多一分解釋、多一分熱情,也許結果就截然不同?
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點多面廣,千頭萬緒。小問題凸顯出不良習慣。問題要解決,群眾滿不滿意,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要學會站在群眾的角度思考問題,克服困難,改進工作方式,提升服務能力、服務態度、服務水平,讓群眾深切感受到改變後的成效。
要勇於擔當負責,積極主動作為,以守土盡責的擔當深入整改。為民服務解難題,重點是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提升政治素養、堅守人民立場,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觀,增進同轄區群眾的感情,自覺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以實際行動彰顯黨員幹部的政治本色,不斷夯實黨的執政基礎和群眾根基。
「治政之要在於安民,安民之道在於察其疾苦」。誰漠視群眾利益,誰必然付出代價。要解決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堅持標本兼治,建立長效機制。必須下決心,發現一個處理一個、糾正一個,要真刀真槍解決實際問題,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體現。廣大黨員幹部只有時刻牢記群眾意識不懈怠,時常繃緊紀律之弦不妄為,擔當作為、狠抓落實,帶領群眾攻堅克難,真心實意為群眾謀利益,才能贏得群眾的最大支持和擁護。
(一)超標準、超範圍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加重群眾負擔的。在法定情況下,各級黨組織或經過授權的黨員可以依法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不構成違紀。
(二)違反有關規定扣留、收繳群眾款物或者處罰群眾的。具體包括:依法不應扣、不應繳、不應罰;無法律授權;超過法律規定加重群眾處分等情況。
(三)剋扣群眾財物,或者違反有關規定拖欠群眾錢款的。具體包括:將應當支付給群眾的財物扣留不給或少給;對應當支付給群眾的錢款,以各種理由拖延支付;借用群眾錢款,拖延不還等情況。
(四)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的。具體包括:擅自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或者設置罰沒處罰;擅自變更行政事業性收費或者罰沒範圍、標準;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審批機關已經明令取消或者降低標準的收費項目,仍按原定項目或者標準收費;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等情況。
(五)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的。具體包括:對應當為群眾辦的事,故意拖延不辦,出難題、設障礙、下絆子;明里暗裡索要好處費;強拿硬占群眾財物;故意刁難、設置障礙等情況;(六)有其他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的。這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有《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201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1997年)、《關於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的決定》(1990年)等。
對群眾關心的利益問題漠然處之,空頭承諾,推諉扯皮,以及辦事不公、侵害群眾利益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揭示了 幹群關係緊張化的原因,也暴露出部分幹部的內心獨白和自我優越感。
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漠視群眾利益的同時,是否也應學會換位思考。幹部上班扮演著自己的角色,同時也必須深知自己也是一名普通群眾,若當您遇見甩臉色、辦事不公時,您是否能保證你能泰然處之、不動生色。
為民服務解難題,聽起來很大,其實就是內化於心的使命和責任感。部分幹部習慣於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打掩護,窗口單位的工作人員會說,每天面對太多群眾,難免會煩,出現不良情緒很正常。有的幹部會說,居民什麼事都來找我們,不歸我們管的也要我們處理,我們又不是萬能的。這些理由似乎聽起來很合情合理,卻值得換位思考,多一分耐心、多一分解釋、多一分熱情,也許結果就截然不同?
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點多面廣,千頭萬緒。小問題凸顯出不良習慣。問題要解決,群眾滿不滿意,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要學會站在群眾的角度思考問題,克服困難,改進工作方式,提升服務能力、服務態度、服務水平,讓群眾深切感受到改變後的成效。
要勇於擔當負責,積極主動作為,以守土盡責的擔當深入整改。為民服務解難題,重點是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提升政治素養、堅守人民立場,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觀,增進同轄區群眾的感情,自覺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以實際行動彰顯黨員幹部的政治本色,不斷夯實黨的執政基礎和群眾根基。
「治政之要在於安民,安民之道在於察其疾苦」。誰漠視群眾利益,誰必然付出代價。要解決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堅持標本兼治,建立長效機制。必須下決心,發現一個處理一個、糾正一個,要真刀真槍解決實際問題,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體現。廣大黨員幹部只有時刻牢記群眾意識不懈怠,時常繃緊紀律之弦不妄為,擔當作為、狠抓落實,帶領群眾攻堅克難,真心實意為群眾謀利益,才能贏得群眾的最大支持和擁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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