驢被偷走,卻無法證明它是自己的,縣委書記出了個主意……。
這是桑麻先生講述的一個失竊案,他那篇《一頭驢的回家之路》,風趣極了,曾被收入《2010中國散文年選》。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一天夜裡,邯鄲鄭某家的驢沒了,鄭某一家想到這驢被人偷走,很可能會送去成安縣高母鎮屠宰市場,就火速找了過去。
高母鎮驢肉市場遠近聞名,鄭某到達後果然看到了他家的驢。當時賣驢的人已經拿到錢,正要離開。
鄭某趕緊抓住韁繩,攔住那人,宣示主權,但是雙方一場唇槍舌戰下來,鄭某並無勝算。
因為鄭某認得自家的驢,卻說不出它有什麼特別之處。賣驢人問他有啥記號,他說不出,讓他叫一聲,看驢會不會答應,他更無可奈何?
而屠夫也說,你如果拿不出證據,那我就只管殺了。
鄭某面對如此盜賊一時無法。他本想報案,卻覺得派出所沒認識人,這只是一頭驢而已,還在人家地盤,恐怕不好辦,於是一急,就想起一個人來。
他在邯鄲認識的張紹輝,現在調到成安縣任縣委副書記了,兼管政法。鄭某一想到這個,登時氣壯,說這驢你反正不能殺,會有人做主的。
屠夫聽了這口氣,再想到鄭某抹黑趕十幾里路過來,不可能沒有問題,這才鬆口,要回錢,先讓賣驢的人把驢牽走了。
鄭某隨後又跑幾十里趕到縣城找到張紹輝,張紹輝沒有推脫敷衍。他覺得驢事即民事,一頭驢對一戶農民是大事,就通知下屬過去調查。
可是縣公安局和當地派出所幹警到了賣驢人的村子後,村主任和治保主任都說,驢肯定是賣驢人的,因為這驢他養了好久了,村裡都知道。
公安局的人不放心,還是親自去看了看驢圈、驢槽,又讓村主任、治保主任、賣驢人都寫了證明,按了手印才回來報告。
他們倒是曾提出一個問題,說驢槽邊黑乎乎的,不像長期喂驢的樣子,而村主任和治保主任都說,光憑這個就斷定不是人家的,說不過去。
他們甚至還憤憤不平:他養了驢,別人就不能養了?他養了灰驢,別人就不能養灰驢了。
這就跟你能叫驢答應嗎?差不多的邏輯。
卻說張紹輝是從基層幹起來的,他一開始就知道這事不易,也基本料到了會是這種結果。
但是他要相信基層幹部,卻也沒理由質疑鄭某。
人家跑幾十里路來找他,是為了賴一頭驢。
所以他最後就給主辦此案的副局長出了個主意。
你們不妨把驢牽到鄭某村口,看看會發生什麼?
那時候,驢已經在賣驢人的家中養了些日子,鄭某聽到這個辦法,有些懷疑,但張紹輝說,要是什麼都沒發生,你恐怕就要認了?
而賣驢人和他的村幹部則堅決反對,不是說我的驢憑什麼要牽到他們村去,就是說公安局不相信人,是有意偏袒?
但是公安局態度堅決,說必須去,你去了,才能洗清自己。
於是這後面,那驢就到了鄭某村口,村民們一聽到驢來認門的新鮮事,就都出來圍觀。
結果那驢一到村口,就驢蹄歡快起來,拉都拉不住。它一路嗅著嗅著,還忽然躺下,打了八九個滾。
然後它就爬起來,一陣陣鳴叫,七拐八繞,直接來到了鄭家。
當時鄭某的老父親正在門口等著,一見驢過來,上去抱住驢脖子,眼淚都下來了。
而驢安靜了一會後,掙開老人,迫不及待地進了院子,進了驢圈……這一切都把人看呆了。
此情此景,就連公安局的同志都有點激動起來,可是他們想回頭髮表點感想時,卻不料跟著來的村幹部都不見了。
公安局在第一時間就控制了偷驢人,副局長隨後給副書記復命,很為自己輕信證人證言,差點弄出冤案而慚愧,而這事最終的調查結果是:
村幹部跟偷驢人是鄰居,還是一姓,他們就為這個做了偽證。
——這很有些古代民間傳奇的味道,讓人對驢頓生神奇之感,也能引發多種思考。但我想,如果那驢沒這麼聰明呢?現代社會,真的沒有更先進的辦法破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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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智慧之書記破案:一頭驢的回家之路[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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