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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註冊朝陽區是怎麼進行變更的[朗讀]
二級建造師轉註冊的需要提供以下資料:一、變更註冊申請表:1、變更註冊申請表需要在新聘用企業的二級建造師註冊管理系統中列印;2、變更註冊表需要本人簽字,原聘用企業簽字蓋章同意二級建造師轉出,新聘用企業簽字蓋章同意調入;二、原單位解聘證明:二級建造師的原聘用單位要為二級建造師開出單位解聘證明,但是要保證企業已有二級建造師數量能夠滿足企業的資質要求。三、新調入單位資質證書複印件(如無資質證書,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四、新單位勞動合同二級建造師新簽的勞動合同中,一定要有聘用單位的法人蓋章(或者簽字)、公司蓋章、二級建造師簽字。五、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及執業印章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原件要準備好,同時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的複印件也要準備好,並蓋好執業印章。1、經全國建造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2、受聘於建築業企業從事工程項目管理工作;3、達到繼續教育標準。(二)、申請材料目錄:1、建造師註冊申請表;2、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3、達到繼續教育標準的證明材料;4、身份證、聘用單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複印件。(三)、行政許可程序:1、申請人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註冊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2、省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註冊中心)對申請註冊的有關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建設部;3、建設部進行審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准予註冊的,於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註冊證書》。4、行政許可辦理期限初審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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