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xxxx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提起訴訟,請求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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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電子版本 16篇[朗讀]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房屋租賃通用版。
該房屋為:樓房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衛,平房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房屋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房屋租賃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房屋租賃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房屋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房屋租賃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效力。
第十四條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6.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條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____執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證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房屋租賃通用版。
該房屋為:樓房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衛,平房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房屋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房屋租賃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房屋租賃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房屋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房屋租賃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效力。
第十四條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6.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條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____執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證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租賃雙方就出租方將房屋出租於承租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出租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居住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承租方。
1-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諾,承租該房屋僅用作居住使用。
1-3租賃期間,承租方可使用的該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項,由租賃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作為出租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承租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租賃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起止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2租賃雙方同意,出租方於__________前將該房屋交付給承租方,由承租方進行驗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賃雙方約定,在上述租賃期限內,該房屋月租金為元。在租賃期限內,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標準。
3-2租賃雙方約定,租金每_______個月一付。承租方應提前______日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第四條押金和其他費用。
4-1租賃雙方約定,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金額為__________元。出租方收取押金後,應向承租方開具收款憑證。本合同終止時,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賃押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承租方承擔但還未交納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返還承租方。
4-2租賃期間,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信、取暖、有線電視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其中上述費用應由出租方分擔的,具體的費用分擔比例或金額,由租賃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除上述費用外,物業管理費、服務費等其他本協議未提及費用由租賃雙方協商約定具體承擔方。
第五條出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5-1出租方保證有權出租該房屋,該出租行為已取得所有房屋權利人同意。
5-2出租方應確保該房屋交付時符合規定的安全條件。租賃期間,承租方發現該房屋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列明的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修復;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後的7日內進行維修或委託承租方進行維修。出租方逾期不維修、也不委託承租方進行維修的,承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3租賃期間,出租方應定期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出租方應在檢查養護前7日通知承租方。檢查養護時,承租方應予以配合。出租方應減少對承租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5-4房屋返還後,承租方留置在房屋內的物品,視為放棄,出租方有權處置,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6-1承租方保證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實,保證租賃用途符合本合同約定,且承租方對該房屋的使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承租方違反上述保證,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還,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6-2承租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押金等應付的款項。
6-3在承租方的承租期內,水電費、煤/燃氣費等生活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結清。
6-4承租方應對該房屋的使用安全負責。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承租方應負責修復。承租方不維修的,出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5承租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在本補充條款中約定;如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則應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報批的,則應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託承租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承租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歸屬、維修責任及合同終止後的處置,由租賃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七條轉租、承租權轉讓和交換。
7-1租賃期間,承租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應事先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並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承租方轉租該房屋的,應與次承租人訂立轉租合同。
7-2租賃期間,未事先徵得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進行交換。
第八條續租。
8-1租賃期滿,承租方如果需要續租的,承租方應提前30日向出租方提出續租要求,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8-2租賃期滿,租賃雙方未續簽租賃合同,承租方繼續支付租金而出租方未表示拒絕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租賃雙方成立不定期租賃關係。在不定期租賃關係中,出租方有權終止租賃關係,出租方提出終止租賃關係的,應自通知承租方之日起,給予承租方30日的寬限期。寬限期內,承租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出租方支付該房屋的租金以及由承租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8-3租賃期滿前,出租方若準備另行出租他人,需在租賃期滿前30日告知承租方,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九條房屋返還。
9-1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當日內返還該房屋,結清相應款項,保證房屋設施完好,房內清潔,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9-2除本合同補充條款另有約定外,承租方返還該房屋時,該房屋及其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經出租方驗收認可後,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十條終止本合同的條件。
10-1租賃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擔責:
(1)該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徵收的。
(3)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該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毀損、滅失,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5)簽訂本合同時,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租賃期間被處分的。
(6)租賃雙方協商一致終止本合同的。
10-2租賃雙方同意,出租方有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通知出租方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損失。
(1)出租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該房屋,經承租方催告後3日內仍未交付的。
(2)出租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存在重大質量缺陷,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10-3租賃雙方同意,承租方有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通知承租方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承租方賠償損失。
(1)承租方擅自改變房屋居住用途的。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的。
(3)承租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4)承租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從事違法違規活動的。
(5)承租方逾期超過7日不支付租金的。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該房屋交付驗收時,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存在缺陷,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出租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14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出租方同意減少該房屋的租金並變更相關條款。
(2)出租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承租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賠償。
(3)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造成承租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出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10-3條款約定的情形,出租方提前終止合同,應與承租方協商一致,並按房屋租賃押金的壹倍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承租方損失的,出租方還應負責賠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未與承租方協商一致的,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該房屋。
11-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承租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2)承租方未徵得出租方同意或者超出出租方同意的範圍擅自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復房屋原狀。租賃期間,若因承租方原因致房屋損壞,造成出租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承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租賃期間,非本合同10-2條款約定的情形,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應按房屋租賃押金的壹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抵付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還應負責賠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
11-3若租賃雙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除特別約定外,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12-1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的,租賃雙方可協商解決或者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3-1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在承租方結清其承擔的水電費、煤/燃氣費等生活費用並支付賠償金(賠償金包含但不限於違約金)後,出租方需退還承租方已繳納的押金和剩餘租金,以及承租方預付的其他費用的剩餘部分。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租賃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若承租方實際居住的房屋地址與合同約定的房屋地址不一致的,以雙方實際履行的房屋地址為準。
13-4在簽訂本合同前,租賃雙方已線下溝通看房,充分了解並接受該租賃房屋的現有結構、附屬設備及其他與房屋相關的信息。
13-5簽約雙方簽訂本合同,又在線下另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衝突部分以簽訂時間在後的租賃合同為效力優先;同時簽訂的,以實際履行之合同所約定的內容為效力優先。
13-6合同一方存在違約或侵權行為時,相對方為此提起訴訟、或被牽連進違約方或侵權方與第三人的訴訟活動中來時,相對方因此發生的必要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律師代理費用),均由違約或侵權方承擔。
13-7合同雙方依雙方協商的通訊地址向相對方以快遞方式郵寄書面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投郵超過5日即視為受達。合同當事方若要變更通訊地址的,應由雙方共同確認方可生效。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內容與以上條款內容有衝突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租賃雙方就出租方將房屋出租於承租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出租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居住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承租方。
1-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諾,承租該房屋僅用作居住使用。
1-3租賃期間,承租方可使用的該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項,由租賃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作為出租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承租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租賃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起止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2租賃雙方同意,出租方於__________前將該房屋交付給承租方,由承租方進行驗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賃雙方約定,在上述租賃期限內,該房屋月租金為元。在租賃期限內,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標準。
3-2租賃雙方約定,租金每_______個月一付。承租方應提前______日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第四條押金和其他費用。
4-1租賃雙方約定,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金額為__________元。出租方收取押金後,應向承租方開具收款憑證。本合同終止時,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賃押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承租方承擔但還未交納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返還承租方。
4-2租賃期間,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信、取暖、有線電視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其中上述費用應由出租方分擔的,具體的費用分擔比例或金額,由租賃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除上述費用外,物業管理費、服務費等其他本協議未提及費用由租賃雙方協商約定具體承擔方。
第五條出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5-1出租方保證有權出租該房屋,該出租行為已取得所有房屋權利人同意。
5-2出租方應確保該房屋交付時符合規定的安全條件。租賃期間,承租方發現該房屋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列明的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修復;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後的7日內進行維修或委託承租方進行維修。出租方逾期不維修、也不委託承租方進行維修的,承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3租賃期間,出租方應定期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出租方應在檢查養護前7日通知承租方。檢查養護時,承租方應予以配合。出租方應減少對承租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5-4房屋返還後,承租方留置在房屋內的物品,視為放棄,出租方有權處置,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6-1承租方保證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實,保證租賃用途符合本合同約定,且承租方對該房屋的使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承租方違反上述保證,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還,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6-2承租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押金等應付的款項。
6-3在承租方的承租期內,水電費、煤/燃氣費等生活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結清。
6-4承租方應對該房屋的使用安全負責。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承租方應負責修復。承租方不維修的,出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5承租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在本補充條款中約定;如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則應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報批的,則應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託承租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承租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歸屬、維修責任及合同終止後的處置,由租賃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七條轉租、承租權轉讓和交換。
7-1租賃期間,承租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應事先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並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承租方轉租該房屋的,應與次承租人訂立轉租合同。
7-2租賃期間,未事先徵得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進行交換。
第八條續租。
8-1租賃期滿,承租方如果需要續租的,承租方應提前30日向出租方提出續租要求,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8-2租賃期滿,租賃雙方未續簽租賃合同,承租方繼續支付租金而出租方未表示拒絕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租賃雙方成立不定期租賃關係。在不定期租賃關係中,出租方有權終止租賃關係,出租方提出終止租賃關係的,應自通知承租方之日起,給予承租方30日的寬限期。寬限期內,承租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出租方支付該房屋的租金以及由承租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8-3租賃期滿前,出租方若準備另行出租他人,需在租賃期滿前30日告知承租方,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九條房屋返還。
9-1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當日內返還該房屋,結清相應款項,保證房屋設施完好,房內清潔,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9-2除本合同補充條款另有約定外,承租方返還該房屋時,該房屋及其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經出租方驗收認可後,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十條終止本合同的條件。
10-1租賃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擔責:
(1)該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徵收的。
(3)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該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毀損、滅失,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5)簽訂本合同時,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租賃期間被處分的。
(6)租賃雙方協商一致終止本合同的。
10-2租賃雙方同意,出租方有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通知出租方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損失。
(1)出租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該房屋,經承租方催告後3日內仍未交付的。
(2)出租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存在重大質量缺陷,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10-3租賃雙方同意,承租方有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通知承租方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承租方賠償損失。
(1)承租方擅自改變房屋居住用途的。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的。
(3)承租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4)承租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從事違法違規活動的。
(5)承租方逾期超過7日不支付租金的。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該房屋交付驗收時,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存在缺陷,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出租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14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出租方同意減少該房屋的租金並變更相關條款。
(2)出租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承租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賠償。
(3)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造成承租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出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10-3條款約定的情形,出租方提前終止合同,應與承租方協商一致,並按房屋租賃押金的壹倍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承租方損失的,出租方還應負責賠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未與承租方協商一致的,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該房屋。
11-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承租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2)承租方未徵得出租方同意或者超出出租方同意的範圍擅自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復房屋原狀。租賃期間,若因承租方原因致房屋損壞,造成出租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承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租賃期間,非本合同10-2條款約定的情形,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應按房屋租賃押金的壹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抵付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還應負責賠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
11-3若租賃雙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除特別約定外,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12-1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的,租賃雙方可協商解決或者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3-1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在承租方結清其承擔的水電費、煤/燃氣費等生活費用並支付賠償金(賠償金包含但不限於違約金)後,出租方需退還承租方已繳納的押金和剩餘租金,以及承租方預付的其他費用的剩餘部分。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租賃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若承租方實際居住的房屋地址與合同約定的房屋地址不一致的,以雙方實際履行的房屋地址為準。
13-4在簽訂本合同前,租賃雙方已線下溝通看房,充分了解並接受該租賃房屋的現有結構、附屬設備及其他與房屋相關的信息。
13-5簽約雙方簽訂本合同,又在線下另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衝突部分以簽訂時間在後的租賃合同為效力優先;同時簽訂的,以實際履行之合同所約定的內容為效力優先。
13-6合同一方存在違約或侵權行為時,相對方為此提起訴訟、或被牽連進違約方或侵權方與第三人的訴訟活動中來時,相對方因此發生的必要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律師代理費用),均由違約或侵權方承擔。
13-7合同雙方依雙方協商的通訊地址向相對方以快遞方式郵寄書面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投郵超過5日即視為受達。合同當事方若要變更通訊地址的,應由雙方共同確認方可生效。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內容與以上條款內容有衝突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1、……。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出租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1、……。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編號: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
第一條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二條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身份證號碼: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三條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家具設備等)。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設施、設備清單。
本《設施清單》為(甲方) 同(乙方) 所簽訂的編號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煤氣罐[]。
二、暖氣管道[]。
三、熱水管道[]。
四、燃氣熱水器[]型號:
電熱水器[]型號:
五、空調[]型號及數量:
六、家具[]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電錶現數: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使用說明:
1、《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為中國消費者協會委託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擬定,為建議使用。
2、凡承諾使用《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的經營者,有義務應消費者的要求使用。
3、選擇「爭議解決」方式中提請仲裁方式時,應填寫所選擇仲裁機構的法定名稱。
4、《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中相關條款,在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考慮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實際需要可能做出修改。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
第一條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二條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身份證號碼: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三條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家具設備等)。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設施、設備清單。
本《設施清單》為(甲方) 同(乙方) 所簽訂的編號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煤氣罐[]。
二、暖氣管道[]。
三、熱水管道[]。
四、燃氣熱水器[]型號:
電熱水器[]型號:
五、空調[]型號及數量:
六、家具[]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電錶現數: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使用說明:
1、《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為中國消費者協會委託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擬定,為建議使用。
2、凡承諾使用《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的經營者,有義務應消費者的要求使用。
3、選擇「爭議解決」方式中提請仲裁方式時,應填寫所選擇仲裁機構的法定名稱。
4、《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中相關條款,在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考慮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實際需要可能做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