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網2月14日今日上午9時,蕭山區公安機關召開專題會議,全面部署村級組織大選穩定安全工作。區委常委、公安局局長樂華出席會議,進行重要講話。
會議要求,全區公安機關要把村級組織的選舉穩定安全工作當做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堅決按照區委、區政府的整體布局,全警動員,全力以赴,精心組織,加強措施,切實維持選舉期間的社會穩定,確保選舉工作順利進行。
會議強調,全區公安機關要積極主動、迅速行動,深入開展信息信息採集工作,全面了解影響大選的各種不穩定因素,集中開展重點人員調查,對各種極端暴力傾向的人、有不滿情報社會的人、事故精神病人等重點人員逐一落實管理措施,積極防範,嚴厲打擊破壞大選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堅決確保大選工作正常順利進行,積極配合小區有關部門和各鎮,認真負責考生資格審查。
為確保村級組織大選期間社會治安穩定,區公安局已開展打擊黃賭毒惡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兩個月,在全區進行治安大規模整治的同時,落實400名集中籌備,隨時準備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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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屆選舉工作方案集合14篇[朗讀]
為確保全縣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健康順利進行,進一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更好地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根據縣委的統一部署安排,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創建先進基層黨組織為目標,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和有利於優化結構、增加活力、相對穩定、合理流動的要求,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拔一批黨性強、作風正、有較高理論水平和一定黨務知識、工作能力強、群眾信任、具有敬業奉獻精神的黨員幹部進基層黨組織班子,增強黨支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為實現我縣經濟社會跨越崛起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範圍和時間
參加這次換屆選舉的基層黨組織是:縣直八大系統黨委所屬的黨委、總支、支部及隸屬於鄉(鎮)黨委的民營企業黨支部。
換屆選舉工作定於11月12日開始,至11月25日前結束。
三、方法步驟
(一)宣傳發動。
宣傳發動階段是做為換屆選舉工作的基礎性工作,需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理順關係,在人事調整中調動的黨員幹部,需及時將組織關係轉入新單位支部。各單位要將在本單位在冊人員的黨員詳細造表登記,一式兩份,分別報系統黨委和縣直工委。(表樣另發)。
2、系統黨委成立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機構,制定換屆選舉實施細則,召開下屬黨組織負責人大會,對黨組織換屆工作進行動員和安排部署。
3、召開支委會,研究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有關事宜,確定召開黨員大會的時間、指導思想、主要議程;組織廣大黨員認真學習宣傳《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中國共產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和有關文件,對黨員進行召開大會的目的、意義和黨的民主集中制、黨員權利及義務的宣傳教育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二)組織選舉。
1、各總支、支部組織全體黨員醞釀推薦並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確定下屆委員會委員預備人選名單。
(1)支委設置的的基本原則:總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至7人,最多不超過9人,設書記1人,副書記1人。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3至5人,最多不起過7人,設書記1人,副書記1人。黨員人數較少的黨支部(如黨員人數不足7名的),可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人。
(2)支委候選人的條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和堅定的政治信念;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改革創新精神和較強的工作能力;具有民主作風,能密切聯繫群眾,團結同志,實事求是;有較強的協作精神和協調能力,為人表率,廉潔奉公,敢於負責;業務能力強,表現突出。
2、各總支、支部將總支委和支委候選人預備人選報系統黨委審批並報工委備案。
3、各總支、支部收到系統黨委對下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批覆後,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進行換屆。
4、召開新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書記、副書記。按照「一崗雙責」制度要求,各單位黨總支書記、支部書記原則上由本單位黨員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
5、新產生的支部書記和支委的分工情況應於換屆後2日內報系統黨委、縣直工委審批備案。
6、因工作需要新組建、撤併、更名的支部,需請示縣直機關工委批准後,在系統黨委的領導下,按照換屆實施方案完成支部的組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做好黨支部換屆工作,對於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基層黨委、總支、支部要把這次換屆工作作為組織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認真研究,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切實抓好換屆選舉工作。對破產改制、黨組織重新設置的企業,待黨組織重新設置後,再進行換屆選舉;對情況複雜、暫不具備換屆選舉條件的困難企業,經上報縣直機關工委同意後,時間上可適當推遲進行,以保證換屆選舉整體工作順利開展。
2、發揚民主,顧全大局。要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在黨員中開展一次增強黨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的教育,教育黨員講黨性、顧大局、講團結、守紀律。要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使廣大黨員積極參與換屆選舉工作,確保換屆工作順利進行。
3、規範程序,科學運作。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是黨建工作中的大事,要嚴格堅持候選人條件,認真貫徹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和群眾公認的原則。要嚴肅黨的紀律,嚴格貫徹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按照《黨章》等有關規定和相關程序進行換屆,杜絕一切違紀行為,發現徇私舞弊的行為將按黨的紀律嚴肅查處。
4、總結換屆選舉工作。各支部要將換屆選舉工作情況寫出書面總結材料,報系統黨委,系統黨委將情況匯總後,以書面材料報縣直工委。
5、部分鄉(鎮)的民營企業黨支部換屆由所屬鄉(鎮)黨委參照方案組織進行。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創建先進基層黨組織為目標,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和有利於優化結構、增加活力、相對穩定、合理流動的要求,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拔一批黨性強、作風正、有較高理論水平和一定黨務知識、工作能力強、群眾信任、具有敬業奉獻精神的黨員幹部進基層黨組織班子,增強黨支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為實現我縣經濟社會跨越崛起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範圍和時間
參加這次換屆選舉的基層黨組織是:縣直八大系統黨委所屬的黨委、總支、支部及隸屬於鄉(鎮)黨委的民營企業黨支部。
換屆選舉工作定於11月12日開始,至11月25日前結束。
三、方法步驟
(一)宣傳發動。
宣傳發動階段是做為換屆選舉工作的基礎性工作,需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理順關係,在人事調整中調動的黨員幹部,需及時將組織關係轉入新單位支部。各單位要將在本單位在冊人員的黨員詳細造表登記,一式兩份,分別報系統黨委和縣直工委。(表樣另發)。
2、系統黨委成立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機構,制定換屆選舉實施細則,召開下屬黨組織負責人大會,對黨組織換屆工作進行動員和安排部署。
3、召開支委會,研究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有關事宜,確定召開黨員大會的時間、指導思想、主要議程;組織廣大黨員認真學習宣傳《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中國共產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和有關文件,對黨員進行召開大會的目的、意義和黨的民主集中制、黨員權利及義務的宣傳教育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二)組織選舉。
1、各總支、支部組織全體黨員醞釀推薦並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確定下屆委員會委員預備人選名單。
(1)支委設置的的基本原則:總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至7人,最多不超過9人,設書記1人,副書記1人。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3至5人,最多不起過7人,設書記1人,副書記1人。黨員人數較少的黨支部(如黨員人數不足7名的),可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人。
(2)支委候選人的條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和堅定的政治信念;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改革創新精神和較強的工作能力;具有民主作風,能密切聯繫群眾,團結同志,實事求是;有較強的協作精神和協調能力,為人表率,廉潔奉公,敢於負責;業務能力強,表現突出。
2、各總支、支部將總支委和支委候選人預備人選報系統黨委審批並報工委備案。
3、各總支、支部收到系統黨委對下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批覆後,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進行換屆。
4、召開新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書記、副書記。按照「一崗雙責」制度要求,各單位黨總支書記、支部書記原則上由本單位黨員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
5、新產生的支部書記和支委的分工情況應於換屆後2日內報系統黨委、縣直工委審批備案。
6、因工作需要新組建、撤併、更名的支部,需請示縣直機關工委批准後,在系統黨委的領導下,按照換屆實施方案完成支部的組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做好黨支部換屆工作,對於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基層黨委、總支、支部要把這次換屆工作作為組織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認真研究,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切實抓好換屆選舉工作。對破產改制、黨組織重新設置的企業,待黨組織重新設置後,再進行換屆選舉;對情況複雜、暫不具備換屆選舉條件的困難企業,經上報縣直機關工委同意後,時間上可適當推遲進行,以保證換屆選舉整體工作順利開展。
2、發揚民主,顧全大局。要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在黨員中開展一次增強黨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的教育,教育黨員講黨性、顧大局、講團結、守紀律。要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使廣大黨員積極參與換屆選舉工作,確保換屆工作順利進行。
3、規範程序,科學運作。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是黨建工作中的大事,要嚴格堅持候選人條件,認真貫徹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和群眾公認的原則。要嚴肅黨的紀律,嚴格貫徹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按照《黨章》等有關規定和相關程序進行換屆,杜絕一切違紀行為,發現徇私舞弊的行為將按黨的紀律嚴肅查處。
4、總結換屆選舉工作。各支部要將換屆選舉工作情況寫出書面總結材料,報系統黨委,系統黨委將情況匯總後,以書面材料報縣直工委。
5、部分鄉(鎮)的民營企業黨支部換屆由所屬鄉(鎮)黨委參照方案組織進行。
為做好我鎮村(社區)黨組織和第八屆村民委員會、第六屆居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社區)「兩委」〕以及第二屆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今年全區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桂辦發〔2020〕25號)、《今年全市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欽辦發〔2020〕16號)和《今年全縣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浦辦發〔2020〕33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陽光選舉、和諧換屆」為主題,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選舉產生新一屆村(社區)「兩委」班子,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更好地團結帶領黨員群眾推進新時代城鄉改革發展、鄉村振興和基層治理,為打造宜居、宜業、宜游、宜養、富裕新浦北,走好新時代浦北高質量發展之路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於換屆工作全過程、落實到選舉工作各環節和各方面,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確保換屆選舉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堅持發揚民主。充分尊重黨員群眾意願,保障黨員群眾權利,組織黨員群眾有序參與,認真落實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被選舉權、監督權。
——堅持依法辦事。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完善工作機制,規範操作程序,依法依規進行換屆選舉。
——堅持實事求是。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相統一,因地制宜、因村(社區)施策,加強分類指導,不搞一刀切,確保換屆選舉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三)目標任務。
——選優配強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特別是黨組織帶頭人,把思想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行好、帶富能力強、協調能力強的優秀黨員和優秀人才選進村(社區)「兩委」班子,高質量落實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居)民委會主任「一肩挑」。
——優化配備村(社區)「兩委」班子,不斷改善班子的年齡結構、文化結構、性別結構,班子整體功能進一步增強。
——科學謀劃村(社區)未來五年發展思路,繪製發展藍圖,鞏固脫貧攻堅和基層治理成果,加快推動實現鄉村振興和城鄉發展。
——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明換屆紀律,實行全過程全覆蓋監督,嚴厲查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
通過這次換屆,選出好班子、換出好風氣、展現新作為、推動新發展。
(四)總體安排。全鎮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於今年第四季度啟動,集中安排在今年第一季度完成。在換屆順序上,先進行村(社區)黨組織換屆,再進行村(居)民委員會換屆,同步開展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換屆,統籌抓好村(社區)配套組織(不含團組織)換屆。
(五)適用範圍。行政村、農村社區按村「兩委」換屆選舉的要求開展。
二、選好乾部配強班子
(一)嚴格任職資格。
1.村「兩委」班子成員候選人應當具備以下任職條件:
(1)政治好。堅決擁護黨的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執行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作風民主、公道正派。
(2)懂農業。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識,掌握「三農」政策,熟悉農村情況,思維活躍,本領過硬,敢闖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辦法解決實際問題,帶頭致富和帶領群眾致富能力強,能推動鄉村振興。
(3)愛農村。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紮根農村基層,安身安心安業,甘於奉獻、苦幹實幹。
(4)愛農民。把農民群眾的利益擺在第一位,密切聯繫群眾,善於做群眾工作,熱心為群眾服務,與群眾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村「兩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選拔致富帶富能力強、敢闖敢拼、能推動鄉村振興的幹部。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候選人還要符合黨內有關規定,一般應當有1年以上的黨齡。
實行村(社區)「兩委」成員近親屬迴避制度,同一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人選之間不得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
2.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應當思想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行好、遵紀守法、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熱心為村(居)民服務,其中應有具備財會、管理知識的人員。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一般應由村(社區)黨組織紀檢委員或紀委書記擔任。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社區)會計(報賬員)、村(社區)文書、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和近姻親不得擔任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3.堅決防止推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為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候選人:
(1)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2)政治上有問題的,政治上的兩面人。
(3)嚴重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
(4)與敵對勢力相勾結或接受國(境)外組織、個人參選資助或培訓的。
(5)品行不端、道德敗壞的。
(6)受過刑事處罰的。
(7)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問題的。
(8)非法宗教的組織者、實施者、參與者。
(9)搞宗族派性的。
(10)因違規違紀違法被給予組織處理、黨紀處分、政務處分且影響期未滿的。
(11)違反生育政策處理未完結的。
(12)涉嫌違規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或被立案偵查的。
(13)有行賄受賄、權錢交易行為的。
(14)有拉票賄選或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其它干擾、妨礙、破壞換屆選舉行為的。
(15)拖欠集體資金,侵占集體資產、資源的。
(16)曾經被清理出村(社區)幹部隊伍的。
(17)沒有履職能力、履職意願不強的。
(18)長期外出不能回村(社區)工作的。
(1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二)選好黨組織帶頭人。
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選拔黨性修養好、改革意識強、領導能力強、服務群眾能力強的黨員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注重從農村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人員、本鄉本土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村醫村教、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退休幹部職工、扶貧信息員中選拔村黨組織書記。注重從專職化社區工作者、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有從醫經歷的人員、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社會組織負責人、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退休幹部職工中選拔社區黨組織書記。
有計劃從縣鎮兩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選派基層工作經驗豐富、有發展潛力的優秀年輕黨員幹部到暫時沒有合適人選的村參選黨組織書記,特別注重從有專業(農學、法學、醫學等)背景、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駐村工作隊員(第一書記)、選調生中選派,當選後繼續保留其原有的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員工)身份和待遇,任職期間不再承擔原單位工作;任職滿三年以上且表現優秀的,符合條件的予以提拔重用或晉升職級。當選村黨組織書記的,不占享受財政補貼村幹部名額,可參照享受貧困村黨組織第一書記的生活、交通補助等待遇。
因地制宜,紮實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對於本村(社區)暫時沒有合適人選、由下派幹部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的,可以不實行「一肩挑」。上級黨組織和下派幹部要著力為本村(社區)培養幫帶出今後合適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人選。確因不具備條件而不宜實行「一肩挑」的村(社區),由鎮(街道)黨(工)委報縣委「一事一議」原則研究後,報市委組織部同意。
(三)規範職數配備。
1.村「兩委」班子職數。村黨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3~5名,其中,書記1名,必要時可設副書記1名;村黨總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7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1名;村黨的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7名,最多不超過9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1~2名。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3~7人組成。實行「一肩挑」的村,應當設立黨組織副書記,並列為財政全額補貼村幹部。
村(社區)黨組織一般應當設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設立黨的委員會的村(社區),可成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紀委書記由黨委委員擔任。大力推進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注意「兩委」班子職數與享受財政補貼村幹部、專職化社區工作者員額的統籌銜接。提倡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兼任村(社區)配套組織負責人。
2.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班子職數。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共3~5人組成。
3.村(社區)幹部報酬待遇。村幹部報酬按照《關於提升農村基層黨建基礎保障水平的通知》(浦組通〔2020〕56號)要求落實。享受財政全額補貼的村幹部員額,可按照2000人及以下的村3人、2001人~4000人(含)的村4人、4001人~6000人(含)的村5人、6001人~8000人(含)的村6人、8001人以上的村7人的標準,由縣按照村人口規模、幅員面積、財力可持續承受程度等因素從嚴確定。人口在1萬以上、面積大、村民居住分散的特大村,可酌情再增設1名全額補貼村幹部。享受財政全額補貼的村幹部,由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從村黨支部(總支部、黨委)書記、副書記、委員和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中擇優確定。
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和委員的崗位補貼按照《關於提高農村基層黨建基礎保障水平的通知》(欽組通〔2020〕41號)要求落實。
(四)優化班子結構。
適應城鄉改革發展、鄉村振興、基層治理需要,統籌考慮村(社區)「兩委」班子人選。
優化村(社區)「兩委」班子年齡結構。以35~50歲為主體,加大培養使用村(社區)優秀青年和「三支一扶」人員、西部計劃志願者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等的力度,推動村(社區)團組織書記按法定程序進入村(社區)「兩委」班子,原則上每個村(社區)至少有1名35歲以下的年輕幹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年齡一般不超過55歲,確因工作需要突破的,由鎮(街道)黨(工)委報縣委「一事一議」原則確定;以鎮為單位,40歲以下的比例達到20%。
提高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的文化程度。以鎮為單位,努力實現以下目標:70%的村幹部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40%的村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村幹部。
改善村(社區)「兩委」班子性別結構。注意選拔婦女進入村(社區)「兩委」班子,每個村(居)民委員會中至少應有1名婦女成員,並努力實現以下目標:以鎮為單位,村民委員會主任、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女性比例分別達到10%、30%。提倡在村民委員會選舉中單獨設立婦女委員崗位,實行專職專選。
鼓勵支持優秀黨員積極參選村(居)民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和村(居)民代表,推動村(居)民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村民代表中黨員的比例分別達到70%、60%、40%左右。多個自然村聯合設立行政村的,「兩委」成員分布應當適當考慮自然村狀況。
注重從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有從醫經歷人員中選拔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
三、規範換屆選舉程序
(一)組織準備階段(今年12月中旬)。
1.成立機構。在鎮級成立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在村級設立村選舉監督委員會,成員由「兩代表一委員」、村民代表等人擔任,廣泛接受群眾監督。
2.制定方案。鎮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機構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換屆選舉工作方案,確定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的實施階段、重點任務、時間進度、責任主體及具體要求,特別是鎮、村兩級要明確時間節點,責任落實到人。
3.組織培訓。各級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機構要切實抓好選舉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以鎮為主舉辦專題培訓班,以嚴格規範操作、嚴肅換屆紀律、注意防範化解風險為主要內容,重點對縣、鎮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鎮黨委書記、組織委員、黨建和廉潔工作站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集中進行換屆業務培訓。
4.分析研判。鎮黨委會要逐個村(社區)進行研判,掌握每個村(社區)的發展、治理和班子建設情況以及瓶頸制約,建立問題清單,提出對策措施。
5.打牢基礎。全面落實鎮領導班子成員包村(社區)聯戶制度,對村(社區)逐個進行調研摸底,堅持「一村一策」,細化換屆選舉工作方案。堅持先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後換屆,先掃黑除惡後換屆,先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後換屆,先排查處理違紀違法黨員、幹部後換屆,先審計「三資」和集體財務後換屆,先開展任期業績考核後換屆,重點開展好「五清」行動,特別是對拉票賄選、涉黑涉惡、涉宗族宗教勢力和境內外敵對勢力以及「村霸」插手村「兩委」換屆選舉等可能影響、破壞選舉的重大隱患和苗頭,要提前進行專項治理,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防範、掌控和依法處置。鎮黨委書記要與鎮班子成員、村(社區)「兩委」正職逐一開展談心談話。鎮班子成員要與聯繫村(社區)「兩委」幹部逐一開展談心談話。做深做細思想工作,引導正確對待進退留轉。認真研究在城鎮化、戶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保證廣大選民的選舉權利。
(二)選舉實施階段(今年12月下旬—今年3月底)。
1.村(社區)黨組織換屆選舉(今年12月下旬—今年1月底)。
(1)前期工作。換屆選舉前,召開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有關事宜,向鎮黨委呈報換屆選舉的請示。根據黨章有關規定,規範黨組織設置,結合工作需要和本村(社區)黨員人數,對符合設立黨總支部(黨委)的,結合黨組織換屆選舉的情況,研究提出設立黨總支部(黨委)的意見,向鎮黨委呈報設立黨總支部(黨委)的請示(設立黨委的,還要經縣級黨委審批)。鎮黨委(或縣級黨委)批覆後,及時召開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會議,研究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等有關事項,制定通過黨員和村(居)民推薦黨組織班子成員候選人初步人選的推選辦法。
(2)黨員民主推薦。召開黨員大會,組織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進行述職並接受黨員評議,同步民主推薦下屆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對不能參會的黨員,可通過電話、簡訊、微信、信函、上門問詢等方式組織其參加推薦。參加推薦的黨員應占本村(社區)黨員總數的2/3以上。
(3)群眾推薦測評。結合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的推選工作,在召開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或村(居)民小組會議推選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時,組織村(居)民對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無記名投票推薦測評。
推薦(測評)候選人初步人選時,鎮黨委要派班子成員全程指導村(社區)黨員大會、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鎮黨委要派員列席村(居)民小組會議,黨建和廉潔工作站要協助鎮黨委開展工作。黨員民主推薦和群眾推薦測評的結果作為提名候選人的重要參考,得票不高或民意測評較差的,不能提名為候選人,但不得簡單以票取人。
(4)確定考察人選。鎮黨委根據民主推薦情況,綜合研判班子結構需要和人選一貫表現,提出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建議名單。召開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會議,根據鎮黨委意見,按照不少於應選人數30%的差額,研究確定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考察人選。
(5)開展縣級聯審。候選人預備人選考察人選確定後,由鎮黨委報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監委機關和統戰、政法、信訪、法院、檢察院、民政、公安、司法、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宗教、審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進行任職資格聯審。
(6)組織進行考察。鎮黨委派出考察組,對通過縣級聯審的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由縣委組織部會同鎮(街道)黨(工)委進行考察,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提出建議,提請縣委研究確定。
(7)確定預備人選。召開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會議,根據鎮黨委考察情況,按照不少於應選人數20%的差額,研究確定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並公示5個工作日後,報鎮黨委審批。
(8)召開大會選舉。村(社區)黨組織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召開黨員大會,差額選舉產生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或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委員;召開新一屆委員會選舉產生書記、副書記。選舉結果報鎮黨委審批。在選舉委員中,要採取競職演講方式,重點引導候選人向全體黨員認真介紹任期工作目標和措施,回答黨員關心的問題,讓黨員在充分聽取候選人陳述的基礎上作出選擇。
2.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今年12月下旬—今年3月下旬)。
(1)前期工作。根據村級重要事項「四議兩公開」決策機制要求,依次召開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會議、黨員大會,研究提出關於新一屆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名額和產生方式、選舉日、新一屆村(居)民代表名額和產生辦法、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成員職數和選舉辦法、新一屆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職數和選舉辦法等換屆選舉有關重要事項的建議,研究提出新一屆村(居)民選舉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建議人選,研究本屆村(居)民委員會工作報告和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報告,研究召開村(居)民會議或本屆村(居)民代表會議等有關事項。
(2)推選產生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村(居)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7人或9人組成。召開村(居)民會議或本屆村(居)民代表會議,聽取本屆村(居)民委員會工作報告;組織推薦、選舉產生新一屆村(居)民選舉委員會;確定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成員職數和新一屆村(居)民代表名額;確定選舉日;制定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會議由本屆村(居)民委員會召集。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本屆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居)民小組長應列席會議。
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應當堅決擁護黨的領導,思想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行好,遵紀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勝任選舉委員會的工作。鎮黨委和村(社區)黨組織要嚴格把好人選的政治關和廉潔關。要注意推薦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選舉委員會主任,注意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黨員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應當自被確定之日起退出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所缺名額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
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之間實行迴避制度,有近親屬關係的村(居)民不得同時擔任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
(3)做好選民登記工作。村(居)民委員會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居)民選舉產生。對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外出村(居)民,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應當通過其家屬或採取其他方式通知其參加投票選舉或委託投票選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居)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託本村(社區)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公布委託人和受委託人名單。
對人戶分離的城市居民,提倡在經常居住地進行登記,對願意參加戶口所在地選舉的,要尊重其自主選擇的權利,但不得在兩地同時登記為選民。對居住在城市社區1年以上且在公安機關辦理居住證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由本人申請,報戶籍所在地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同意後,並經居住證登記地址所在社區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同意的,可在居住證登記地址所在社區進行選民登記,但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員會的選民登記。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居)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20日前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在村(居)民委員會所在地張榜公布,並在每個村(居)民小組張榜公布該組選民名單,接受群眾監督。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居)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在名單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村(居)民選舉委員會申訴,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3日內作出處理決定。
(4)推選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組長。村民代表的具體名額,按每5~15戶推選1名確定,或者由各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但1個村推選的村民代表總數不得少於30名,且村民代表應當占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4/5以上。村(居)民代表的構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廣泛性,其中婦女村(居)民代表應占村(居)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1/3以上。村(居)民代表產生後,要明確村(居)民代表的聯繫戶,並向全體村(居)民公布。各村(居)民小組設組長1名,也可以設副組長1~2名。
村(居)民小組長、副組長由村(居)民委員會召集該村(居)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村(居)民小組會議應當由本村(居)民小組18周歲以上的村(居)民2/3以上,或者本村(居)民小組2/3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村(居)民小組長、副組長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村(居)民的過半數選票始得當選。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組長和副組長的任期與村(居)民委員會的任期相同。
推選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時,鎮黨委要派員全程列席會議,進行監督指導。
村(居)民選舉委員會要嚴格把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的政治關和廉潔關。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產生後,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提交鎮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由鎮黨委報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監委機關和統戰、政法、信訪、法院、檢察院、民政、公安、司法、農業農村、宗教、審計等單位進行任職資格聯審。聯審一般應在人選產生後6個月內完成。聯審未通過的,由村(居)民委員會按法定程序組織重新推選。
(5)提名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村民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薦,每一名參加選舉的村民推薦的初步候選人不得超過應選人數。
(6)確定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正式候選人。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對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後,由新一屆村(居)民代表會議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正式候選人,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候選人應當分別比應選名額多1人,委員候選人應當比應選名額多1~3人。正式候選人中至少應有一名婦女。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居)民代表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回答村(居)民代表提出的問題。鎮黨委和村(社區)黨組織要主動履職,嚴格把好人選的政治關和廉潔關。
(7)開展縣級聯審。正式候選人產生後,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將名單提交鎮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由鎮黨委報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監委機關和統戰、政法、信訪、法院、檢察院、民政、公安、司法、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宗教、審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進行任職資格聯審,也可以在初步候選人確定後即開展縣級聯審。
聯審未通過的,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選人資格,並按程序增補正式候選人報縣級聯審。
(8)進行投票選舉。
①選舉村民委員會。召開選舉大會,首先由村民委員會成員正式候選人進行競職演講,介紹履職設想、作出履職承諾,然後由選民投票選舉產生第九屆村民委員會成員。選舉村民委員會,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獲得過半數選票的候選人的人數超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
主任、副主任的當選人中有婦女的,委員的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主任、副主任的當選人中沒有婦女的,委員的當選人按照下列原則確定:一是有婦女獲得過半數贊成票的,應當首先確定得票最多的婦女當選,其他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二是沒有婦女獲得過半數贊成票的,應當在委員的應選名額中確定一個名額另行選舉婦女成員,其他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
得票數相同而不能確定當選的,應當在3日內就得票數相同的候選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當選。當選人數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的,第一次投票未當選的人員得票多的為候選人,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所得票數不得少於已投選票總數的1/3。
選舉大會要設立秘密寫票間和代寫票處。必須當場開票、唱票、計票,經村民選舉委員會確定計票結果符合法定程序後,當場公布選舉結果。依法規範委託投票。嚴格控制流動票箱的使用,確有必要使用流動票箱的,其對象和人數應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並張榜公布。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委託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每一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接受委託投票不能超過3人,且不得違背委託人的意願。提名為村民委員會候選人的不能接受委託。委託投票應當辦理書面委託手續。村民選舉委員會經審核確認委託有效後,應當在選舉日2日前公布委託人和受委託人名單,並發放委託投票證。村民的委託投票申請在委託投票名單公布後不得變更或者撤回。受委託人在選舉日憑書面委託憑證和委託人的參選證領取選票,並參加投票。受委託人不得再委託他人。
②選舉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居民投票選舉可採取以下兩種形式:召開全體選民(戶代表、居民代表)選舉大會集中投票;設中心會場和若干投票站進行投票。在正式投票選舉日的5日前,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應將具體的投票方式、時間和地點向選民公布。投票場地均應懸掛橫標,設立驗證發票處、秘密寫票處、代寫處,張貼投票注意事項以及投票開始和截止的具體時間。
採取直接選舉和戶代表選舉方式的,選民或戶代表在投票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投票的,可在選舉日的2日前辦理書面委託投票手續,經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登記核驗並蓋章後,委託投票有效。採取直接選舉方式的每一名選民接受委託票不得超過3人。
3.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推選(今年12月下旬—今年3月下旬)。
(1)確定職數和產生方式。在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時,一併聽取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報告,確定新一屆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職數和產生方式。
(2)提名候選人。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確定村民委員會正式候選人時,同時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推選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推薦提名人選產生後,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對初步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
(3)確定正式候選人。由新一屆村(居)民代表會議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正式候選人。正式候選人產生後,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提交鎮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由鎮黨委報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監委機關和統戰、政法、信訪、法院、檢察院、民政、公安、司法、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宗教、審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進行任職資格聯審。
(4)開好推選會議。在村(居)民委員會選舉結束後,召開村(居)民代表會議選舉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一次性選舉產生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和成員,以得票多者當選,得票數最高者為主任。得票結果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確認有效後當場公布。
4.其他事項說明。
(1)屬另選人當選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的,村(社區)黨組織應當在選舉結束後5日內提交鎮黨委,按程序報縣有關部門進行聯審。聯審未通過的,由另選人按規定辭去職務或黨員大會依規予以罷免,並視情況組織補選;當選的是書記、副書記的,可由鎮黨委直接免職。
(2)屬另選人當選村(居)民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組成人員的,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在選舉結束後5日內提交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按程序報縣有關部門進行聯審。聯審未通過的,由另選人按規定辭去職務或村(居)民代表會議依法予以罷免,並視情況組織補選。
(三)統籌後續工作階段(今年2月下旬—3月底)。
1.做好工作交接。在鎮黨委的領導下,上屆村(社區)「兩委」向新一屆村(社區)「兩委」班子產生之日起十日內移交工作。依法依規及時將印章、財務賬目、資料檔案、集體資產清單、債權債務工作檔案、辦公設施設備及其他遺留問題移交,及時變更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信息和重新換髮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2.抓好思想教育。鎮黨委深入細緻地做好退出班子和落選人員的思想工作,關心愛護離任村(社區)幹部,嚴格落實正常離任村(社區)幹部養老補助補貼,引導他們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團結和諧的幹事氛圍。
3.召開聯席會議。鎮黨委督促指導各村(社區)及時召開新一屆村(社區)「兩委」聯席會議,指導新一屆村(社區)「兩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標和工作計劃,作出公開承諾,接受黨員群眾監督。討論決定村(社區)「兩委」成員的分工。
4.健全各類組織機構。村(社區)「兩委」換屆結束後,要及時做好集體經濟、婦聯、民兵組織等村(社區)配套組織的換屆工作,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員會下屬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衛生健康等委員會及做好組成人員調整。
5.完善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等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及時修訂村(居)規民約,健全規範村級組織運行機制,完善基層治理,促進基層治理法治化。
6.落實基本報酬。村(社區)「兩委」換屆結束後,鎮黨委和鎮政府要做好各村(社區)享受財政補貼幹部的審批工作,並報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備案。
7.制定培訓計劃。做好新任村(社區)幹部的上崗培訓安排,及時開展培訓,提高他們的履職能力和本領。
8.鎮黨委督促指導各村(社區)做好換屆選舉檔案收集、歸檔及管理工作。
四、加強組織領導
做好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是我縣城鄉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各級黨委、政府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周密研究部署,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換屆選舉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一)強化責任落實。鎮黨委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成立由黨委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機構,加強對換屆工作的統一領導指導。村(社區)黨組織要在村(居)民委員會和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換屆選舉中充分發揮領導作用。鎮黨委書記要履行好直接責任人職責,建立書記抓、抓書記的換屆工作責任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駐村(社區)工作隊員(第一書記)要把抓好換屆工作作為分內之責。把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作為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鎮領導班子成員和縣級包村(社區)單位主要領導、鎮包村(社區)幹部在今年縣鎮領導班子換屆中「進退留轉」和晉升職級的重要參考,作為駐村(社區)工作隊員(第一書記)提拔使用和晉升職級的重要參考。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換屆工作重視不夠、落實不力、出現問題的村(社區)、有關部門,及時約談有關責任人;問題嚴重的,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加強協同聯動。各有關部門要聚焦職能職責,主動履職,擔當作為,協同推進村(社區)「兩委」換屆,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鎮人大要切實保證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實施,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利。鎮黨建辦、民政辦要按照黨委、政府統一部署,發揮牽頭、協調作用,統籌抓好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鎮黨建辦重點抓好黨組織換屆選舉的指導和監督檢查,鎮民政辦重點抓好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協同抓好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換屆選舉的指導和監督檢查。鎮宣傳辦要充分利用網絡媒體和標語、板報、橫幅、手機簡訊等工具,廣泛宣傳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換屆選舉的紀律要求,宣傳換屆選舉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嚴守宣傳紀律,統一宣傳口徑。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新聞採訪或發布換屆信息。鎮統戰、紀委、司法、派出所、宗教、農業農村、衛計所、財政所、國規站、扶貧、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配合做好換屆選舉工作。相關工作經費,根據每個村(社區)人口總數按每人不少於12元的標準劃撥換屆選舉工作經費。各村(社區)、各部門要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加強換屆選舉工作經費使用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嚴防鋪張浪費。鎮政府要做好村(社區)財務審計和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並公布結果。
(三)嚴格督促指導。鎮領導班子成員要包村(社區),加強具體督促指導。強化全覆蓋全過程監督指導,成立鎮級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督導組,向每個村(社區),特別是選情複雜的重點、難點村(社區)派駐工作指導組,鎮向每個村(社區)派駐工作指導組,抓住關鍵節點,深入基層、沉下去指導督促,及時總結經驗、糾正問題。片區黨建和廉潔工作站要發揮職能作用,強化對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全程督查指導,做到換屆工作會議必到、選舉培訓必到、考察「兩委」候選人工作必參加。加強業務培訓,對鎮、村(社區)具體抓換屆工作的同志和鎮幹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進行全覆蓋培訓,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業務能力。建立定期調度制度,及時跟進了解、隨時掌握換屆工作的進度、措施、效果、問題。鎮要對村(社區)的具體實施方案和選舉辦法進行前置審核把關。
(四)嚴明紀律風氣。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教育宣傳在先、警示提醒在先、預防嚴管在先,嚴明紀律、嚴格監督、嚴厲查處,鎮村簽訂嚴肅換屆選舉紀律責任狀,用鐵的紀律保證換屆選舉風清氣正。加強對參選人員、現任「兩委」班子成員、換屆選舉工作人員的教育,鎮黨委要與上述人員集體談話,簽訂換屆紀律承諾書,督促嚴格遵守換屆紀律,自覺抵制違紀違法行為。要拓展監督渠道,開通舉報電話,設立舉報信箱,公布「12380」舉報平台,接受群眾監督。要堅持「零容忍」,建立換屆選舉違法違紀問題專辦制度,從嚴從快查處換屆選舉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形成強大震懾。對通過不正當手段參選的,一經發現查實立即取消參選資格;已經當選的,依法取消其當選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推行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全程簽字」制度,換屆選舉各個環節,都必須由參與競爭人員簽字認可,確保換屆選舉法定程序、步驟嚴格執行不變通。
(五)注意防範化解風險。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強化底線思維,建立換屆工作事前、事中、事後的全程防控體系,落實換屆選舉重大問題、重要信息、特殊情況報告制度,實行村(居)民小組民情直報員制度,對可能出現的矛盾問題加強預判、做好預案,抓早抓小抓預防。要注重防範化解各種干擾,對「村霸」等黑惡勢力、家族宗族勢力、宗教勢力和外敵對勢力干擾破壞選舉,依法予以嚴厲打擊。要注重防範化解信訪矛盾,加強對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的防範、掌控和依法處置,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受理工作,把信訪突出問題處理好。要注重防範輿論炒作,宣傳、網信部門要制定換屆輿情應急處置預案,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加強正面輿情的積極引導和負面輿情的監測應對,落實24小時盯網制,第一時間調查核實處置網絡和媒體反映的各種問題,防止不實信息和謠言傳播蔓延、惡意炒作。要注重防範疫情風險,嚴格執行各項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堅決防止在換屆過程中出現疫情擴散的風險。
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後,各村(社區)要對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於今年3月2日前報送鎮今年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陽光選舉、和諧換屆」為主題,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選舉產生新一屆村(社區)「兩委」班子,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更好地團結帶領黨員群眾推進新時代城鄉改革發展、鄉村振興和基層治理,為打造宜居、宜業、宜游、宜養、富裕新浦北,走好新時代浦北高質量發展之路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於換屆工作全過程、落實到選舉工作各環節和各方面,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確保換屆選舉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堅持發揚民主。充分尊重黨員群眾意願,保障黨員群眾權利,組織黨員群眾有序參與,認真落實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被選舉權、監督權。
——堅持依法辦事。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完善工作機制,規範操作程序,依法依規進行換屆選舉。
——堅持實事求是。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相統一,因地制宜、因村(社區)施策,加強分類指導,不搞一刀切,確保換屆選舉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三)目標任務。
——選優配強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特別是黨組織帶頭人,把思想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行好、帶富能力強、協調能力強的優秀黨員和優秀人才選進村(社區)「兩委」班子,高質量落實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居)民委會主任「一肩挑」。
——優化配備村(社區)「兩委」班子,不斷改善班子的年齡結構、文化結構、性別結構,班子整體功能進一步增強。
——科學謀劃村(社區)未來五年發展思路,繪製發展藍圖,鞏固脫貧攻堅和基層治理成果,加快推動實現鄉村振興和城鄉發展。
——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明換屆紀律,實行全過程全覆蓋監督,嚴厲查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
通過這次換屆,選出好班子、換出好風氣、展現新作為、推動新發展。
(四)總體安排。全鎮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於今年第四季度啟動,集中安排在今年第一季度完成。在換屆順序上,先進行村(社區)黨組織換屆,再進行村(居)民委員會換屆,同步開展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換屆,統籌抓好村(社區)配套組織(不含團組織)換屆。
(五)適用範圍。行政村、農村社區按村「兩委」換屆選舉的要求開展。
二、選好乾部配強班子
(一)嚴格任職資格。
1.村「兩委」班子成員候選人應當具備以下任職條件:
(1)政治好。堅決擁護黨的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執行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作風民主、公道正派。
(2)懂農業。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識,掌握「三農」政策,熟悉農村情況,思維活躍,本領過硬,敢闖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辦法解決實際問題,帶頭致富和帶領群眾致富能力強,能推動鄉村振興。
(3)愛農村。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紮根農村基層,安身安心安業,甘於奉獻、苦幹實幹。
(4)愛農民。把農民群眾的利益擺在第一位,密切聯繫群眾,善於做群眾工作,熱心為群眾服務,與群眾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村「兩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選拔致富帶富能力強、敢闖敢拼、能推動鄉村振興的幹部。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候選人還要符合黨內有關規定,一般應當有1年以上的黨齡。
實行村(社區)「兩委」成員近親屬迴避制度,同一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人選之間不得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
2.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應當思想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行好、遵紀守法、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熱心為村(居)民服務,其中應有具備財會、管理知識的人員。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一般應由村(社區)黨組織紀檢委員或紀委書記擔任。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社區)會計(報賬員)、村(社區)文書、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和近姻親不得擔任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3.堅決防止推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為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候選人:
(1)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2)政治上有問題的,政治上的兩面人。
(3)嚴重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
(4)與敵對勢力相勾結或接受國(境)外組織、個人參選資助或培訓的。
(5)品行不端、道德敗壞的。
(6)受過刑事處罰的。
(7)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問題的。
(8)非法宗教的組織者、實施者、參與者。
(9)搞宗族派性的。
(10)因違規違紀違法被給予組織處理、黨紀處分、政務處分且影響期未滿的。
(11)違反生育政策處理未完結的。
(12)涉嫌違規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或被立案偵查的。
(13)有行賄受賄、權錢交易行為的。
(14)有拉票賄選或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其它干擾、妨礙、破壞換屆選舉行為的。
(15)拖欠集體資金,侵占集體資產、資源的。
(16)曾經被清理出村(社區)幹部隊伍的。
(17)沒有履職能力、履職意願不強的。
(18)長期外出不能回村(社區)工作的。
(1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二)選好黨組織帶頭人。
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選拔黨性修養好、改革意識強、領導能力強、服務群眾能力強的黨員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注重從農村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人員、本鄉本土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村醫村教、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退休幹部職工、扶貧信息員中選拔村黨組織書記。注重從專職化社區工作者、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有從醫經歷的人員、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社會組織負責人、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退休幹部職工中選拔社區黨組織書記。
有計劃從縣鎮兩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選派基層工作經驗豐富、有發展潛力的優秀年輕黨員幹部到暫時沒有合適人選的村參選黨組織書記,特別注重從有專業(農學、法學、醫學等)背景、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駐村工作隊員(第一書記)、選調生中選派,當選後繼續保留其原有的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員工)身份和待遇,任職期間不再承擔原單位工作;任職滿三年以上且表現優秀的,符合條件的予以提拔重用或晉升職級。當選村黨組織書記的,不占享受財政補貼村幹部名額,可參照享受貧困村黨組織第一書記的生活、交通補助等待遇。
因地制宜,紮實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對於本村(社區)暫時沒有合適人選、由下派幹部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的,可以不實行「一肩挑」。上級黨組織和下派幹部要著力為本村(社區)培養幫帶出今後合適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人選。確因不具備條件而不宜實行「一肩挑」的村(社區),由鎮(街道)黨(工)委報縣委「一事一議」原則研究後,報市委組織部同意。
(三)規範職數配備。
1.村「兩委」班子職數。村黨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3~5名,其中,書記1名,必要時可設副書記1名;村黨總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7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1名;村黨的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7名,最多不超過9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1~2名。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3~7人組成。實行「一肩挑」的村,應當設立黨組織副書記,並列為財政全額補貼村幹部。
村(社區)黨組織一般應當設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設立黨的委員會的村(社區),可成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紀委書記由黨委委員擔任。大力推進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注意「兩委」班子職數與享受財政補貼村幹部、專職化社區工作者員額的統籌銜接。提倡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兼任村(社區)配套組織負責人。
2.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班子職數。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共3~5人組成。
3.村(社區)幹部報酬待遇。村幹部報酬按照《關於提升農村基層黨建基礎保障水平的通知》(浦組通〔2020〕56號)要求落實。享受財政全額補貼的村幹部員額,可按照2000人及以下的村3人、2001人~4000人(含)的村4人、4001人~6000人(含)的村5人、6001人~8000人(含)的村6人、8001人以上的村7人的標準,由縣按照村人口規模、幅員面積、財力可持續承受程度等因素從嚴確定。人口在1萬以上、面積大、村民居住分散的特大村,可酌情再增設1名全額補貼村幹部。享受財政全額補貼的村幹部,由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從村黨支部(總支部、黨委)書記、副書記、委員和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中擇優確定。
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和委員的崗位補貼按照《關於提高農村基層黨建基礎保障水平的通知》(欽組通〔2020〕41號)要求落實。
(四)優化班子結構。
適應城鄉改革發展、鄉村振興、基層治理需要,統籌考慮村(社區)「兩委」班子人選。
優化村(社區)「兩委」班子年齡結構。以35~50歲為主體,加大培養使用村(社區)優秀青年和「三支一扶」人員、西部計劃志願者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等的力度,推動村(社區)團組織書記按法定程序進入村(社區)「兩委」班子,原則上每個村(社區)至少有1名35歲以下的年輕幹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年齡一般不超過55歲,確因工作需要突破的,由鎮(街道)黨(工)委報縣委「一事一議」原則確定;以鎮為單位,40歲以下的比例達到20%。
提高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的文化程度。以鎮為單位,努力實現以下目標:70%的村幹部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40%的村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村幹部。
改善村(社區)「兩委」班子性別結構。注意選拔婦女進入村(社區)「兩委」班子,每個村(居)民委員會中至少應有1名婦女成員,並努力實現以下目標:以鎮為單位,村民委員會主任、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女性比例分別達到10%、30%。提倡在村民委員會選舉中單獨設立婦女委員崗位,實行專職專選。
鼓勵支持優秀黨員積極參選村(居)民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和村(居)民代表,推動村(居)民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村民代表中黨員的比例分別達到70%、60%、40%左右。多個自然村聯合設立行政村的,「兩委」成員分布應當適當考慮自然村狀況。
注重從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有從醫經歷人員中選拔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
三、規範換屆選舉程序
(一)組織準備階段(今年12月中旬)。
1.成立機構。在鎮級成立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在村級設立村選舉監督委員會,成員由「兩代表一委員」、村民代表等人擔任,廣泛接受群眾監督。
2.制定方案。鎮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機構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換屆選舉工作方案,確定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的實施階段、重點任務、時間進度、責任主體及具體要求,特別是鎮、村兩級要明確時間節點,責任落實到人。
3.組織培訓。各級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機構要切實抓好選舉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以鎮為主舉辦專題培訓班,以嚴格規範操作、嚴肅換屆紀律、注意防範化解風險為主要內容,重點對縣、鎮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鎮黨委書記、組織委員、黨建和廉潔工作站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集中進行換屆業務培訓。
4.分析研判。鎮黨委會要逐個村(社區)進行研判,掌握每個村(社區)的發展、治理和班子建設情況以及瓶頸制約,建立問題清單,提出對策措施。
5.打牢基礎。全面落實鎮領導班子成員包村(社區)聯戶制度,對村(社區)逐個進行調研摸底,堅持「一村一策」,細化換屆選舉工作方案。堅持先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後換屆,先掃黑除惡後換屆,先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後換屆,先排查處理違紀違法黨員、幹部後換屆,先審計「三資」和集體財務後換屆,先開展任期業績考核後換屆,重點開展好「五清」行動,特別是對拉票賄選、涉黑涉惡、涉宗族宗教勢力和境內外敵對勢力以及「村霸」插手村「兩委」換屆選舉等可能影響、破壞選舉的重大隱患和苗頭,要提前進行專項治理,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防範、掌控和依法處置。鎮黨委書記要與鎮班子成員、村(社區)「兩委」正職逐一開展談心談話。鎮班子成員要與聯繫村(社區)「兩委」幹部逐一開展談心談話。做深做細思想工作,引導正確對待進退留轉。認真研究在城鎮化、戶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保證廣大選民的選舉權利。
(二)選舉實施階段(今年12月下旬—今年3月底)。
1.村(社區)黨組織換屆選舉(今年12月下旬—今年1月底)。
(1)前期工作。換屆選舉前,召開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有關事宜,向鎮黨委呈報換屆選舉的請示。根據黨章有關規定,規範黨組織設置,結合工作需要和本村(社區)黨員人數,對符合設立黨總支部(黨委)的,結合黨組織換屆選舉的情況,研究提出設立黨總支部(黨委)的意見,向鎮黨委呈報設立黨總支部(黨委)的請示(設立黨委的,還要經縣級黨委審批)。鎮黨委(或縣級黨委)批覆後,及時召開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會議,研究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等有關事項,制定通過黨員和村(居)民推薦黨組織班子成員候選人初步人選的推選辦法。
(2)黨員民主推薦。召開黨員大會,組織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進行述職並接受黨員評議,同步民主推薦下屆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對不能參會的黨員,可通過電話、簡訊、微信、信函、上門問詢等方式組織其參加推薦。參加推薦的黨員應占本村(社區)黨員總數的2/3以上。
(3)群眾推薦測評。結合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的推選工作,在召開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或村(居)民小組會議推選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時,組織村(居)民對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無記名投票推薦測評。
推薦(測評)候選人初步人選時,鎮黨委要派班子成員全程指導村(社區)黨員大會、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鎮黨委要派員列席村(居)民小組會議,黨建和廉潔工作站要協助鎮黨委開展工作。黨員民主推薦和群眾推薦測評的結果作為提名候選人的重要參考,得票不高或民意測評較差的,不能提名為候選人,但不得簡單以票取人。
(4)確定考察人選。鎮黨委根據民主推薦情況,綜合研判班子結構需要和人選一貫表現,提出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建議名單。召開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會議,根據鎮黨委意見,按照不少於應選人數30%的差額,研究確定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考察人選。
(5)開展縣級聯審。候選人預備人選考察人選確定後,由鎮黨委報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監委機關和統戰、政法、信訪、法院、檢察院、民政、公安、司法、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宗教、審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進行任職資格聯審。
(6)組織進行考察。鎮黨委派出考察組,對通過縣級聯審的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由縣委組織部會同鎮(街道)黨(工)委進行考察,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提出建議,提請縣委研究確定。
(7)確定預備人選。召開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會議,根據鎮黨委考察情況,按照不少於應選人數20%的差額,研究確定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並公示5個工作日後,報鎮黨委審批。
(8)召開大會選舉。村(社區)黨組織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召開黨員大會,差額選舉產生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或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委員;召開新一屆委員會選舉產生書記、副書記。選舉結果報鎮黨委審批。在選舉委員中,要採取競職演講方式,重點引導候選人向全體黨員認真介紹任期工作目標和措施,回答黨員關心的問題,讓黨員在充分聽取候選人陳述的基礎上作出選擇。
2.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今年12月下旬—今年3月下旬)。
(1)前期工作。根據村級重要事項「四議兩公開」決策機制要求,依次召開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黨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委員會)會議、黨員大會,研究提出關於新一屆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名額和產生方式、選舉日、新一屆村(居)民代表名額和產生辦法、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成員職數和選舉辦法、新一屆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職數和選舉辦法等換屆選舉有關重要事項的建議,研究提出新一屆村(居)民選舉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建議人選,研究本屆村(居)民委員會工作報告和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報告,研究召開村(居)民會議或本屆村(居)民代表會議等有關事項。
(2)推選產生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村(居)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7人或9人組成。召開村(居)民會議或本屆村(居)民代表會議,聽取本屆村(居)民委員會工作報告;組織推薦、選舉產生新一屆村(居)民選舉委員會;確定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成員職數和新一屆村(居)民代表名額;確定選舉日;制定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會議由本屆村(居)民委員會召集。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本屆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居)民小組長應列席會議。
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應當堅決擁護黨的領導,思想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行好,遵紀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勝任選舉委員會的工作。鎮黨委和村(社區)黨組織要嚴格把好人選的政治關和廉潔關。要注意推薦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選舉委員會主任,注意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黨員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應當自被確定之日起退出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所缺名額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
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之間實行迴避制度,有近親屬關係的村(居)民不得同時擔任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
(3)做好選民登記工作。村(居)民委員會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居)民選舉產生。對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外出村(居)民,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應當通過其家屬或採取其他方式通知其參加投票選舉或委託投票選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居)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託本村(社區)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公布委託人和受委託人名單。
對人戶分離的城市居民,提倡在經常居住地進行登記,對願意參加戶口所在地選舉的,要尊重其自主選擇的權利,但不得在兩地同時登記為選民。對居住在城市社區1年以上且在公安機關辦理居住證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由本人申請,報戶籍所在地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同意後,並經居住證登記地址所在社區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同意的,可在居住證登記地址所在社區進行選民登記,但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員會的選民登記。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居)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20日前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在村(居)民委員會所在地張榜公布,並在每個村(居)民小組張榜公布該組選民名單,接受群眾監督。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居)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在名單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村(居)民選舉委員會申訴,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3日內作出處理決定。
(4)推選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組長。村民代表的具體名額,按每5~15戶推選1名確定,或者由各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但1個村推選的村民代表總數不得少於30名,且村民代表應當占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4/5以上。村(居)民代表的構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廣泛性,其中婦女村(居)民代表應占村(居)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1/3以上。村(居)民代表產生後,要明確村(居)民代表的聯繫戶,並向全體村(居)民公布。各村(居)民小組設組長1名,也可以設副組長1~2名。
村(居)民小組長、副組長由村(居)民委員會召集該村(居)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村(居)民小組會議應當由本村(居)民小組18周歲以上的村(居)民2/3以上,或者本村(居)民小組2/3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村(居)民小組長、副組長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村(居)民的過半數選票始得當選。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組長和副組長的任期與村(居)民委員會的任期相同。
推選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時,鎮黨委要派員全程列席會議,進行監督指導。
村(居)民選舉委員會要嚴格把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的政治關和廉潔關。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產生後,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提交鎮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由鎮黨委報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監委機關和統戰、政法、信訪、法院、檢察院、民政、公安、司法、農業農村、宗教、審計等單位進行任職資格聯審。聯審一般應在人選產生後6個月內完成。聯審未通過的,由村(居)民委員會按法定程序組織重新推選。
(5)提名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村民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薦,每一名參加選舉的村民推薦的初步候選人不得超過應選人數。
(6)確定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正式候選人。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對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後,由新一屆村(居)民代表會議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正式候選人,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候選人應當分別比應選名額多1人,委員候選人應當比應選名額多1~3人。正式候選人中至少應有一名婦女。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居)民代表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回答村(居)民代表提出的問題。鎮黨委和村(社區)黨組織要主動履職,嚴格把好人選的政治關和廉潔關。
(7)開展縣級聯審。正式候選人產生後,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將名單提交鎮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由鎮黨委報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監委機關和統戰、政法、信訪、法院、檢察院、民政、公安、司法、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宗教、審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進行任職資格聯審,也可以在初步候選人確定後即開展縣級聯審。
聯審未通過的,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選人資格,並按程序增補正式候選人報縣級聯審。
(8)進行投票選舉。
①選舉村民委員會。召開選舉大會,首先由村民委員會成員正式候選人進行競職演講,介紹履職設想、作出履職承諾,然後由選民投票選舉產生第九屆村民委員會成員。選舉村民委員會,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獲得過半數選票的候選人的人數超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
主任、副主任的當選人中有婦女的,委員的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主任、副主任的當選人中沒有婦女的,委員的當選人按照下列原則確定:一是有婦女獲得過半數贊成票的,應當首先確定得票最多的婦女當選,其他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二是沒有婦女獲得過半數贊成票的,應當在委員的應選名額中確定一個名額另行選舉婦女成員,其他當選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
得票數相同而不能確定當選的,應當在3日內就得票數相同的候選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當選。當選人數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的,第一次投票未當選的人員得票多的為候選人,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所得票數不得少於已投選票總數的1/3。
選舉大會要設立秘密寫票間和代寫票處。必須當場開票、唱票、計票,經村民選舉委員會確定計票結果符合法定程序後,當場公布選舉結果。依法規範委託投票。嚴格控制流動票箱的使用,確有必要使用流動票箱的,其對象和人數應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並張榜公布。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委託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每一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接受委託投票不能超過3人,且不得違背委託人的意願。提名為村民委員會候選人的不能接受委託。委託投票應當辦理書面委託手續。村民選舉委員會經審核確認委託有效後,應當在選舉日2日前公布委託人和受委託人名單,並發放委託投票證。村民的委託投票申請在委託投票名單公布後不得變更或者撤回。受委託人在選舉日憑書面委託憑證和委託人的參選證領取選票,並參加投票。受委託人不得再委託他人。
②選舉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居民投票選舉可採取以下兩種形式:召開全體選民(戶代表、居民代表)選舉大會集中投票;設中心會場和若干投票站進行投票。在正式投票選舉日的5日前,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應將具體的投票方式、時間和地點向選民公布。投票場地均應懸掛橫標,設立驗證發票處、秘密寫票處、代寫處,張貼投票注意事項以及投票開始和截止的具體時間。
採取直接選舉和戶代表選舉方式的,選民或戶代表在投票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投票的,可在選舉日的2日前辦理書面委託投票手續,經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登記核驗並蓋章後,委託投票有效。採取直接選舉方式的每一名選民接受委託票不得超過3人。
3.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推選(今年12月下旬—今年3月下旬)。
(1)確定職數和產生方式。在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時,一併聽取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報告,確定新一屆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職數和產生方式。
(2)提名候選人。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確定村民委員會正式候選人時,同時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推選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推薦提名人選產生後,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對初步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
(3)確定正式候選人。由新一屆村(居)民代表會議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正式候選人。正式候選人產生後,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提交鎮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由鎮黨委報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監委機關和統戰、政法、信訪、法院、檢察院、民政、公安、司法、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宗教、審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部門進行任職資格聯審。
(4)開好推選會議。在村(居)民委員會選舉結束後,召開村(居)民代表會議選舉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一次性選舉產生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和成員,以得票多者當選,得票數最高者為主任。得票結果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確認有效後當場公布。
4.其他事項說明。
(1)屬另選人當選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的,村(社區)黨組織應當在選舉結束後5日內提交鎮黨委,按程序報縣有關部門進行聯審。聯審未通過的,由另選人按規定辭去職務或黨員大會依規予以罷免,並視情況組織補選;當選的是書記、副書記的,可由鎮黨委直接免職。
(2)屬另選人當選村(居)民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組成人員的,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在選舉結束後5日內提交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按程序報縣有關部門進行聯審。聯審未通過的,由另選人按規定辭去職務或村(居)民代表會議依法予以罷免,並視情況組織補選。
(三)統籌後續工作階段(今年2月下旬—3月底)。
1.做好工作交接。在鎮黨委的領導下,上屆村(社區)「兩委」向新一屆村(社區)「兩委」班子產生之日起十日內移交工作。依法依規及時將印章、財務賬目、資料檔案、集體資產清單、債權債務工作檔案、辦公設施設備及其他遺留問題移交,及時變更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信息和重新換髮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2.抓好思想教育。鎮黨委深入細緻地做好退出班子和落選人員的思想工作,關心愛護離任村(社區)幹部,嚴格落實正常離任村(社區)幹部養老補助補貼,引導他們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團結和諧的幹事氛圍。
3.召開聯席會議。鎮黨委督促指導各村(社區)及時召開新一屆村(社區)「兩委」聯席會議,指導新一屆村(社區)「兩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標和工作計劃,作出公開承諾,接受黨員群眾監督。討論決定村(社區)「兩委」成員的分工。
4.健全各類組織機構。村(社區)「兩委」換屆結束後,要及時做好集體經濟、婦聯、民兵組織等村(社區)配套組織的換屆工作,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員會下屬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衛生健康等委員會及做好組成人員調整。
5.完善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等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及時修訂村(居)規民約,健全規範村級組織運行機制,完善基層治理,促進基層治理法治化。
6.落實基本報酬。村(社區)「兩委」換屆結束後,鎮黨委和鎮政府要做好各村(社區)享受財政補貼幹部的審批工作,並報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備案。
7.制定培訓計劃。做好新任村(社區)幹部的上崗培訓安排,及時開展培訓,提高他們的履職能力和本領。
8.鎮黨委督促指導各村(社區)做好換屆選舉檔案收集、歸檔及管理工作。
四、加強組織領導
做好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是我縣城鄉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各級黨委、政府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周密研究部署,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換屆選舉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一)強化責任落實。鎮黨委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成立由黨委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機構,加強對換屆工作的統一領導指導。村(社區)黨組織要在村(居)民委員會和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換屆選舉中充分發揮領導作用。鎮黨委書記要履行好直接責任人職責,建立書記抓、抓書記的換屆工作責任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駐村(社區)工作隊員(第一書記)要把抓好換屆工作作為分內之責。把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作為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鎮領導班子成員和縣級包村(社區)單位主要領導、鎮包村(社區)幹部在今年縣鎮領導班子換屆中「進退留轉」和晉升職級的重要參考,作為駐村(社區)工作隊員(第一書記)提拔使用和晉升職級的重要參考。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換屆工作重視不夠、落實不力、出現問題的村(社區)、有關部門,及時約談有關責任人;問題嚴重的,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加強協同聯動。各有關部門要聚焦職能職責,主動履職,擔當作為,協同推進村(社區)「兩委」換屆,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鎮人大要切實保證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實施,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利。鎮黨建辦、民政辦要按照黨委、政府統一部署,發揮牽頭、協調作用,統籌抓好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鎮黨建辦重點抓好黨組織換屆選舉的指導和監督檢查,鎮民政辦重點抓好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協同抓好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換屆選舉的指導和監督檢查。鎮宣傳辦要充分利用網絡媒體和標語、板報、橫幅、手機簡訊等工具,廣泛宣傳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換屆選舉的紀律要求,宣傳換屆選舉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嚴守宣傳紀律,統一宣傳口徑。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新聞採訪或發布換屆信息。鎮統戰、紀委、司法、派出所、宗教、農業農村、衛計所、財政所、國規站、扶貧、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配合做好換屆選舉工作。相關工作經費,根據每個村(社區)人口總數按每人不少於12元的標準劃撥換屆選舉工作經費。各村(社區)、各部門要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加強換屆選舉工作經費使用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嚴防鋪張浪費。鎮政府要做好村(社區)財務審計和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並公布結果。
(三)嚴格督促指導。鎮領導班子成員要包村(社區),加強具體督促指導。強化全覆蓋全過程監督指導,成立鎮級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督導組,向每個村(社區),特別是選情複雜的重點、難點村(社區)派駐工作指導組,鎮向每個村(社區)派駐工作指導組,抓住關鍵節點,深入基層、沉下去指導督促,及時總結經驗、糾正問題。片區黨建和廉潔工作站要發揮職能作用,強化對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全程督查指導,做到換屆工作會議必到、選舉培訓必到、考察「兩委」候選人工作必參加。加強業務培訓,對鎮、村(社區)具體抓換屆工作的同志和鎮幹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進行全覆蓋培訓,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業務能力。建立定期調度制度,及時跟進了解、隨時掌握換屆工作的進度、措施、效果、問題。鎮要對村(社區)的具體實施方案和選舉辦法進行前置審核把關。
(四)嚴明紀律風氣。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教育宣傳在先、警示提醒在先、預防嚴管在先,嚴明紀律、嚴格監督、嚴厲查處,鎮村簽訂嚴肅換屆選舉紀律責任狀,用鐵的紀律保證換屆選舉風清氣正。加強對參選人員、現任「兩委」班子成員、換屆選舉工作人員的教育,鎮黨委要與上述人員集體談話,簽訂換屆紀律承諾書,督促嚴格遵守換屆紀律,自覺抵制違紀違法行為。要拓展監督渠道,開通舉報電話,設立舉報信箱,公布「12380」舉報平台,接受群眾監督。要堅持「零容忍」,建立換屆選舉違法違紀問題專辦制度,從嚴從快查處換屆選舉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形成強大震懾。對通過不正當手段參選的,一經發現查實立即取消參選資格;已經當選的,依法取消其當選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推行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全程簽字」制度,換屆選舉各個環節,都必須由參與競爭人員簽字認可,確保換屆選舉法定程序、步驟嚴格執行不變通。
(五)注意防範化解風險。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強化底線思維,建立換屆工作事前、事中、事後的全程防控體系,落實換屆選舉重大問題、重要信息、特殊情況報告制度,實行村(居)民小組民情直報員制度,對可能出現的矛盾問題加強預判、做好預案,抓早抓小抓預防。要注重防範化解各種干擾,對「村霸」等黑惡勢力、家族宗族勢力、宗教勢力和外敵對勢力干擾破壞選舉,依法予以嚴厲打擊。要注重防範化解信訪矛盾,加強對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的防範、掌控和依法處置,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受理工作,把信訪突出問題處理好。要注重防範輿論炒作,宣傳、網信部門要制定換屆輿情應急處置預案,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加強正面輿情的積極引導和負面輿情的監測應對,落實24小時盯網制,第一時間調查核實處置網絡和媒體反映的各種問題,防止不實信息和謠言傳播蔓延、惡意炒作。要注重防範疫情風險,嚴格執行各項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堅決防止在換屆過程中出現疫情擴散的風險。
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後,各村(社區)要對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於今年3月2日前報送鎮今年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我鄉婦聯今年任期屆滿。根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規定和德婦[2021]24號文件精神,須召開××鄉婦女第九次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現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會議時間
今年x月13日。
二、主要議程
(一)審議通過我鄉婦聯第八屆執行委員會工作報告。
(二)選舉產生鄉婦聯第九屆執行委員會。
(三)審議通過有關決議。
三、代表產生的條件及辦法
(一)代表條件: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有較高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圍繞農村發展大局,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在工作和生產中成績顯著;熱心婦女兒童工作,積極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為廣大婦女群眾信任和擁護;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有議事議政能力。
(二)代表產生辦法:
代表要由村、鄉直單位婦女組織提出代表候選人名單,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經當地婦女代表大會選舉或協商產生,經本單位黨支部審查同意後上報鄉婦聯。各單位將代表登記表於9月8日前送鄉黨政辦。
四、代表名額分配和要求
婦女代表大會正式代表30名,代表的組成應具有廣泛性和先進性,有各行各業各條戰線的先進工作者、農村婦女專業戶、「三八」紅旗手和「五好文明家庭」代表。
五、執委會的組成
鎮婦聯執行委員會擬由5人組成,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人,委員3人。
六、執委條件:
除具備代表條件外,還應密切聯繫婦女群眾,作風紮實、樂於奉獻、群眾信任有較高的文化水平、較強的參政議政能力和社會活動能力,能積極開展婦女工作,努力為婦女兒童辦實事,在婦女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七、切實加強對籌備工作的領導
鄉婦女代表大會的召開是我鄉婦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單位要精心組織,統籌安排,認真做好代表的推選工作,以實際行動開好這次代表大會,為我鄉各項事業的發展作出積極的貢獻。
一、會議時間
今年x月13日。
二、主要議程
(一)審議通過我鄉婦聯第八屆執行委員會工作報告。
(二)選舉產生鄉婦聯第九屆執行委員會。
(三)審議通過有關決議。
三、代表產生的條件及辦法
(一)代表條件: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有較高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圍繞農村發展大局,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在工作和生產中成績顯著;熱心婦女兒童工作,積極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為廣大婦女群眾信任和擁護;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有議事議政能力。
(二)代表產生辦法:
代表要由村、鄉直單位婦女組織提出代表候選人名單,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經當地婦女代表大會選舉或協商產生,經本單位黨支部審查同意後上報鄉婦聯。各單位將代表登記表於9月8日前送鄉黨政辦。
四、代表名額分配和要求
婦女代表大會正式代表30名,代表的組成應具有廣泛性和先進性,有各行各業各條戰線的先進工作者、農村婦女專業戶、「三八」紅旗手和「五好文明家庭」代表。
五、執委會的組成
鎮婦聯執行委員會擬由5人組成,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人,委員3人。
六、執委條件:
除具備代表條件外,還應密切聯繫婦女群眾,作風紮實、樂於奉獻、群眾信任有較高的文化水平、較強的參政議政能力和社會活動能力,能積極開展婦女工作,努力為婦女兒童辦實事,在婦女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七、切實加強對籌備工作的領導
鄉婦女代表大會的召開是我鄉婦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單位要精心組織,統籌安排,認真做好代表的推選工作,以實際行動開好這次代表大會,為我鄉各項事業的發展作出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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