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紮實做好我校新型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指示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開學時間安排
初定3月x日,具體開學時間,根據疫情防控進展情況,以及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和教育局部署安排,提前向社會公布。
二、成立領導小組
(一)人員組成。
組 長: 校長。
副組長: 、 、 、 副校長。
成 員:全體中層幹部。
(二)主要職責。
1.細化領導小組下設機構的責任分工,明確工作機制,制定各班級詳細預案,做好長期應對準備;
2.貫徹落實市教育局有關疫情防控期間開學工作要求,做好今年春季開學準備工作,保障開學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3.認真做好開學前全校師生疫情情況統計和開學後師生的疫情監控和日常檢查,務必統計出來自有確認病例小區(街道、鄉鎮)的師生;
4.提前儲備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紅外體溫測量儀或手持式測溫儀、醫用防護服裝、洗滌用品、口罩等物資,做好開學前校園清潔衛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5.收集匯總學生報到時和開學後學校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關信息,根據安全預案做好緊急應對策略、措施;
6.開展校園隱患排查,實現供水、供電、消防安全的全覆蓋、無遺漏、無盲區;
7.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間的信息發布、新聞宣傳,做好相關輿情宣傳引導工作,掌握師生中的輿情動態。
三、具體工作安排
(一)開學前準備工作。
1.加強師生教育引導工作。通過學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機簡訊、班級家長微信群等多種渠道普及防疫知識,引導師生家長增強敏感性和辨別力,不信謠不傳謠,堅定戰勝疫情信心;提醒廣大師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規定,服從當地社區(街道、鄉鎮)組織開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測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2.提前告知具體開學時間。正式開學前,利用官方微信公眾號、班級微信群、電話等方式就延遲開學具體時間(待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確定後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學生,並告知學生家長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狀、自測體溫,出現相關症狀、體溫高於37.3℃的,要暫緩返校。
3.認真落實「日報告」制度。教務處組織班主任每日了解學生健康狀況、生活軌跡、家庭成員等相關情況;要求學生家長必須堅持日報告制度,沒有異常的可以不報,如有異常必須及時報告;各班級要嚴格按要求,不得漏報、遲報、瞞報、錯報。
4.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統計。準確了解和掌握師生假期動向,在確定開學日期前三日內,通知教職工和學生家長填報師生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最近14天內,是否赴重點疫區參加活動、探訪親友,是否接待和接觸過從重點疫區回來的相關人員,是否近距離接觸過有發熱、咳嗽症狀患者等情況,進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賬。
5.抓好重點師生摸排工作。根據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疫情動態,對來自有確認病例小區(街道、鄉鎮)的師生開展摸排工作,做好詳細的信息統計,每天跟蹤詢問核查相關師生身體心理及情緒狀況,發現異常及時上報學校防控領導小組並採取相應防控措施;根據摸排了解掌握的情況,按照醫學觀察要求,對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觀察學生,通知其暫緩返校。
6.準備好應急物資與場所。教務處根據需要,提前儲備好疫情防控所需噴霧器、手持噴壺、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備用,負責在醫務室附近安排設立一間發熱隔離觀察室。
7.做好校園衛生防疫工作。在市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按照消毒操作規範,對教室、圖書館、食堂、運動場、衛生間等公共區域進行集中清潔消毒,確保衛生達標、不留死角。
8.嚴密組織安全隱患排查。後勤部門聯繫有資質機構對飲用水、電氣設備、消防設施進行檢測,確保安全,為師生返校做好準備。
- 範文問答
- 答案列表
關於2020年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及工作措施[朗讀]
為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續強化依法防控、科學防控、聯防聯控,堅持「三個全覆蓋、三個一律」,堅決切斷傳染源、阻斷傳播途徑,認真落實《關於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實施來滬人員健康篩查和重點人員隔離觀察(留驗)工作的通知》(滬肺炎防控辦〔2020〕22 號)、《關於下發九個重點場所預防性消毒技術要點的通知》(滬疾控傳防〔2020〕32 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築工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滬建辦綜〔2020〕2 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滬建辦綜〔2020〕3 號)文件(以下簡稱 3 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本區建設工地實際情況,現制定疫情期間加強建設工地復工管理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專班
1.成立松江區疫情期間建設工地復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常委、副區長於寧擔任,副組長由區建設管理委主任胡民擔任,區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務局、綠化市容局、民防辦、衛生健康委及各街鎮(開發區)負責人為組員。各單位相應成立工作小組,組織開展好職責範圍內建設工地復工管理。其中,各街鎮(開發區)應做好建築工地屬地化管理及 100 萬元以下工程的復工管理。
2.建設工地應成立疫情防控小組,明確職責,建立防控體系,編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小組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擔任組長,承擔首要責任;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分別承擔直接責任和監督責任;關鍵崗位人員擔任組員,專人專崗,明確相應崗位職責。
二、開展復工情況排摸
1.各街鎮(開發區)、行業主管部門即時起開展建設工程復工計劃排摸,及時動態掌握工地的復工準備、人員到位及管理情況,對轄區內每個建築工地的人員數量、來源地等信息進行梳理匯總;對每個工地發放疫情期間建設工地復工管理的告知書,督促建築工地減少務工人員流動,及時調整疫情防控重點、措施以及人員物資配備。
2.自 2 月 10 日起,各建設項目按照管理人員優先返崗,其他人員逐步到位原則,編制務工人員返滬計劃,每日向屬地街鎮(開發區)、行業主管部門報告當日返回人員情況。
三、施工現場管控要求
建設工地人員管控、現場措施、防疫物質準備、教育交底、應急處置等除滿足 3 號文件外,還需滿足以下要求:
1.所有進場人員均應登入實名制系統,並填寫《健康狀況信息登記表》和進場人員登記匯總表。
2.確保進場人員信息暢通,對於來自重點關注地區的人員,及時向所在街鎮(開發區)報告健康情況,報告期為 14天。如有涉疫情的病狀,按相關規定檢測、隔離。
3.工地嚴格實施封閉式管理。應設立單獨隔離觀察宿舍,用於臨時隔離觀察人員居住;有條件的設立符合要求的流感觀察場所。廁所應有化糞池,定期投藥消毒。
4.嚴格執行食品採購、加工、儲存等衛生標準要求。食品及生活保障物資由專人外出採買,外出人員做好自身防護措施,出入時間、路線做好登記備案。食堂人員需穿工作服(或防護服)、戴口罩、手套,及時洗手。工地食堂採取分餐、錯時用餐等措施,減少人員聚集引發的疫情傳播隱患。工地未設食堂的,不允許人員外出分散就餐,工地要統一採購食品,並保證食品安全。
5.申請復工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編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物資保障、現場檢測、日常消毒、應急處置等內容。
6.工地施工現場、辦公區域、施工設施設備未經清潔消毒的,不得復工。
四、復工申請和核查
1.工地疫情防控小組(建設單位代章)對照《建設工地復工檢查表》複查合格後,向行業管理部門報送加蓋公章的復工申請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
2.各行業主管部門接到復工申請後,對申請項目嚴格開展核查工作,並經所在街鎮(開發區)主管部門、疾控部門批准後,簽署核准意見,做到「合格一家、復工一家」。復工核查方式採取現場、書面材料、網際網路相結合的方式核查復工申請。重點核查 3 號文件關於復工條件的落實情況,具體參照《疫情防控復工檢查重點》執行。
3.除疫情防控必須外,本區建設工地不得早於 2 月 10日前復工。2 月 9 日以後,對於本區重點產業項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確因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在承諾滿足復工條件的基礎上,經所在街鎮(開發區)主管部門同意的,防控方案及措施經疾控部門審核通過後,可申請正常復工。具體參照《重點產業項目(民生工程)復工申請表》。此類項目復工核查方式以書面審查為主。
五、 處置要求
1.建設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納入屬地監管,服從屬地管理部門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調度、統一監管。
2.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嚴格核查工地復工條件,不滿足要求,一律不得復工。發現未經批准擅自復工的,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依法對責任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處罰,並上報上級管理部門採取限制市場進入、黑名單等方式進行懲戒。發現不報、謊報、漏報、瞞報、行動遲緩、措施不力或其他導致疫情發生及傳播的,立即報告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其他要求
1.嚴防疫情輸入性傳播,對近期返回湖北或途經湖北尚未返滬的員工,由員工所在單位負責,勸導其按照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延緩返滬。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觸的員工,應自行向屬地街鎮(開發區)報告,進行集中隔離。
2.做好施工人員的心理安撫,解疑釋惑,消除恐懼心理,保持健康心態,切實提高現場施工人員的防控意識,自覺做好自身防護。
一、成立工作專班
1.成立松江區疫情期間建設工地復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常委、副區長於寧擔任,副組長由區建設管理委主任胡民擔任,區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務局、綠化市容局、民防辦、衛生健康委及各街鎮(開發區)負責人為組員。各單位相應成立工作小組,組織開展好職責範圍內建設工地復工管理。其中,各街鎮(開發區)應做好建築工地屬地化管理及 100 萬元以下工程的復工管理。
2.建設工地應成立疫情防控小組,明確職責,建立防控體系,編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小組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擔任組長,承擔首要責任;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分別承擔直接責任和監督責任;關鍵崗位人員擔任組員,專人專崗,明確相應崗位職責。
二、開展復工情況排摸
1.各街鎮(開發區)、行業主管部門即時起開展建設工程復工計劃排摸,及時動態掌握工地的復工準備、人員到位及管理情況,對轄區內每個建築工地的人員數量、來源地等信息進行梳理匯總;對每個工地發放疫情期間建設工地復工管理的告知書,督促建築工地減少務工人員流動,及時調整疫情防控重點、措施以及人員物資配備。
2.自 2 月 10 日起,各建設項目按照管理人員優先返崗,其他人員逐步到位原則,編制務工人員返滬計劃,每日向屬地街鎮(開發區)、行業主管部門報告當日返回人員情況。
三、施工現場管控要求
建設工地人員管控、現場措施、防疫物質準備、教育交底、應急處置等除滿足 3 號文件外,還需滿足以下要求:
1.所有進場人員均應登入實名制系統,並填寫《健康狀況信息登記表》和進場人員登記匯總表。
2.確保進場人員信息暢通,對於來自重點關注地區的人員,及時向所在街鎮(開發區)報告健康情況,報告期為 14天。如有涉疫情的病狀,按相關規定檢測、隔離。
3.工地嚴格實施封閉式管理。應設立單獨隔離觀察宿舍,用於臨時隔離觀察人員居住;有條件的設立符合要求的流感觀察場所。廁所應有化糞池,定期投藥消毒。
4.嚴格執行食品採購、加工、儲存等衛生標準要求。食品及生活保障物資由專人外出採買,外出人員做好自身防護措施,出入時間、路線做好登記備案。食堂人員需穿工作服(或防護服)、戴口罩、手套,及時洗手。工地食堂採取分餐、錯時用餐等措施,減少人員聚集引發的疫情傳播隱患。工地未設食堂的,不允許人員外出分散就餐,工地要統一採購食品,並保證食品安全。
5.申請復工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編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物資保障、現場檢測、日常消毒、應急處置等內容。
6.工地施工現場、辦公區域、施工設施設備未經清潔消毒的,不得復工。
四、復工申請和核查
1.工地疫情防控小組(建設單位代章)對照《建設工地復工檢查表》複查合格後,向行業管理部門報送加蓋公章的復工申請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
2.各行業主管部門接到復工申請後,對申請項目嚴格開展核查工作,並經所在街鎮(開發區)主管部門、疾控部門批准後,簽署核准意見,做到「合格一家、復工一家」。復工核查方式採取現場、書面材料、網際網路相結合的方式核查復工申請。重點核查 3 號文件關於復工條件的落實情況,具體參照《疫情防控復工檢查重點》執行。
3.除疫情防控必須外,本區建設工地不得早於 2 月 10日前復工。2 月 9 日以後,對於本區重點產業項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確因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在承諾滿足復工條件的基礎上,經所在街鎮(開發區)主管部門同意的,防控方案及措施經疾控部門審核通過後,可申請正常復工。具體參照《重點產業項目(民生工程)復工申請表》。此類項目復工核查方式以書面審查為主。
五、 處置要求
1.建設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納入屬地監管,服從屬地管理部門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調度、統一監管。
2.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嚴格核查工地復工條件,不滿足要求,一律不得復工。發現未經批准擅自復工的,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依法對責任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處罰,並上報上級管理部門採取限制市場進入、黑名單等方式進行懲戒。發現不報、謊報、漏報、瞞報、行動遲緩、措施不力或其他導致疫情發生及傳播的,立即報告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其他要求
1.嚴防疫情輸入性傳播,對近期返回湖北或途經湖北尚未返滬的員工,由員工所在單位負責,勸導其按照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延緩返滬。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觸的員工,應自行向屬地街鎮(開發區)報告,進行集中隔離。
2.做好施工人員的心理安撫,解疑釋惑,消除恐懼心理,保持健康心態,切實提高現場施工人員的防控意識,自覺做好自身防護。
為進一步做好傳染病疫情預防控制工作,全面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保障我縣人民身體健康,特制定2019年傳染病疫情及防控。
一、做好法定傳染病報告管理工作
繼續做好傳染病信息審核、管理和醫療機構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培訓,提高全縣傳染病信息管理質量,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率、及時報告率、及時審核率達100%,傳染病網絡報告卡有效證件號完整率力爭達到100%。繼續做好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徵防控工作,及時做好重點傳染病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
二、科學、規範處置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加強與教育等部門溝通協作,落實聯防聯控機制。強化重點傳染病防控和衛生應急管理知識培訓,提高基層醫療機構防控和應急水平。積極籌辦好中心衛生應急演練,提高衛生應急人員實戰能力。
三、開展醫療機構消毒質量監測
繼續加強醫療機構消毒質量監測工作,提高醫療機構院感防控水平。加強醫院感染管理和日常檢測工作,落實各項消毒措施,保障醫療安全,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四、加強應急物資儲備管理
落實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進一步清理、充實、更新中心應急物資,建立物資消耗、領取台帳。規範應急物資管理,落實應急物資管理制度、庫房安全管理制度等相關工作制度,完善物資領用記錄、報廢記錄等工作記錄,為傳染病疫情防控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有力物資保障。
五、強化培訓演練,推進隊伍建設。
在建立和完善各類衛生應急專業隊伍的基礎上,強化培訓演練,提高疫情處置能力。開展專業知識培訓,提高理論基礎水平,豐富知識技能儲備。強化應急演練,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全面提高應急隊伍實戰能力。
六、加強防病知識宣傳,提高群眾防病意識
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傳染病防治知識,利用宣傳欄、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宣傳傳染病防治知識,根據傳染病特點和季節性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提高居民的防病知識和能力。
一、做好法定傳染病報告管理工作
繼續做好傳染病信息審核、管理和醫療機構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培訓,提高全縣傳染病信息管理質量,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率、及時報告率、及時審核率達100%,傳染病網絡報告卡有效證件號完整率力爭達到100%。繼續做好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徵防控工作,及時做好重點傳染病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
二、科學、規範處置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加強與教育等部門溝通協作,落實聯防聯控機制。強化重點傳染病防控和衛生應急管理知識培訓,提高基層醫療機構防控和應急水平。積極籌辦好中心衛生應急演練,提高衛生應急人員實戰能力。
三、開展醫療機構消毒質量監測
繼續加強醫療機構消毒質量監測工作,提高醫療機構院感防控水平。加強醫院感染管理和日常檢測工作,落實各項消毒措施,保障醫療安全,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四、加強應急物資儲備管理
落實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進一步清理、充實、更新中心應急物資,建立物資消耗、領取台帳。規範應急物資管理,落實應急物資管理制度、庫房安全管理制度等相關工作制度,完善物資領用記錄、報廢記錄等工作記錄,為傳染病疫情防控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有力物資保障。
五、強化培訓演練,推進隊伍建設。
在建立和完善各類衛生應急專業隊伍的基礎上,強化培訓演練,提高疫情處置能力。開展專業知識培訓,提高理論基礎水平,豐富知識技能儲備。強化應急演練,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全面提高應急隊伍實戰能力。
六、加強防病知識宣傳,提高群眾防病意識
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傳染病防治知識,利用宣傳欄、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宣傳傳染病防治知識,根據傳染病特點和季節性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提高居民的防病知識和能力。
為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引導全市企業有序開展復產復工,經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對2月9日後復產復工企業實施報備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企業復產復工的條件。企業在復產復工時要嚴格落實本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深圳市企業復工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落實檢疫查驗和健康保護措施,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復產復工:
(一)防控機制到位。企業要明確疫情防控的內部責任機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體系,明確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的工作職責,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工作措施。
(二)員工排查到位。企業要組織對每一名員工的籍貫和14天內去向進行排查。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員工建立重點監控類清單,並規勸留在當地暫不返深復工,鼓勵員工延遲返深上班;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返廠返單位員工要排查其抵深時間。按規定完善落實企業內部醫學觀察、自行隔離等措施,確保其隔離觀察14天並經體溫測量正常後方可上崗。
(三)設施物資到位。企業要準備必需的防控物資,購置快速紅外體溫探測儀、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資;企業要落實隔離場所。設置有集體宿舍的企業,要設置臨時隔離場所,安排單人單間、相對獨立房間作為疫區返崗人員臨時隔離場所;不具備條件的企業,要按照轄區街道辦事處的統一安排,確定具體的隔離觀察地點並向所在社區報備。
(四)內部管理到位。企業原則上要實施封閉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本單位生產辦公場所;企業要每日對全體上班人員進行入廠、入單位前體溫檢測,在入口處使用快速紅外體溫探測儀,對所有進入企業的人員開展體溫探測,並按規定上報復產復工人員情況、重點監控類人員情況、員工健康狀況等;企業要做好場地的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及隔離區管控,建立和落實復工上崗前個人防護知識全員培訓制度。
二、實行復產復工報備覆核制度。全市各類企業復產復工,要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在開工前須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所在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提交復產復工備案表、疫情防控承諾書(樣式附後)。報備實行分級管理,員工人數300人以上(含300)的企業,向所在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員工人數300人以下的企業,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報備。其中,建築、、水務等市管建設工程項目,由施工單位統一向市有關建設部門辦理報備手續。
一、企業復產復工的條件。企業在復產復工時要嚴格落實本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深圳市企業復工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落實檢疫查驗和健康保護措施,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復產復工:
(一)防控機制到位。企業要明確疫情防控的內部責任機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體系,明確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的工作職責,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工作措施。
(二)員工排查到位。企業要組織對每一名員工的籍貫和14天內去向進行排查。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員工建立重點監控類清單,並規勸留在當地暫不返深復工,鼓勵員工延遲返深上班;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返廠返單位員工要排查其抵深時間。按規定完善落實企業內部醫學觀察、自行隔離等措施,確保其隔離觀察14天並經體溫測量正常後方可上崗。
(三)設施物資到位。企業要準備必需的防控物資,購置快速紅外體溫探測儀、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資;企業要落實隔離場所。設置有集體宿舍的企業,要設置臨時隔離場所,安排單人單間、相對獨立房間作為疫區返崗人員臨時隔離場所;不具備條件的企業,要按照轄區街道辦事處的統一安排,確定具體的隔離觀察地點並向所在社區報備。
(四)內部管理到位。企業原則上要實施封閉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本單位生產辦公場所;企業要每日對全體上班人員進行入廠、入單位前體溫檢測,在入口處使用快速紅外體溫探測儀,對所有進入企業的人員開展體溫探測,並按規定上報復產復工人員情況、重點監控類人員情況、員工健康狀況等;企業要做好場地的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及隔離區管控,建立和落實復工上崗前個人防護知識全員培訓制度。
二、實行復產復工報備覆核制度。全市各類企業復產復工,要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在開工前須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所在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提交復產復工備案表、疫情防控承諾書(樣式附後)。報備實行分級管理,員工人數300人以上(含300)的企業,向所在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員工人數300人以下的企業,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報備。其中,建築、、水務等市管建設工程項目,由施工單位統一向市有關建設部門辦理報備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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