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麼說吧,只要沒有證據,不管你殺了一個人也好,還是10000個人也好,你都會被無罪釋放。
2001年發生的「北京劉婷婷案」不就是個最鮮明的例子嗎?卷宗記載,當時只有14歲的劉婷婷在一次放學後,不知為何離奇失蹤。父母報案後,經過警方多年的詳細調查,最終認定劉婷婷被殘忍殺害並埋屍荒野。
按理說兇手本該殺人償命,可誰承想,當警方根據兇手指認的埋屍地點找尋屍體時,卻發現這裡早就拆遷,別說屍體了,就算一根骨頭也找不到。既然如此,最終兇手也被無罪釋放了,甚至如今還好端端的活在世界上。
聽起來這似乎確實有些不合乎情理,但別忘了,警方辦案講究的是證據,只要找不到被害人的屍體,就意味著案件的證據鏈無法完成閉環,至於兇手的量刑,也只能遵從「疑罪從無」的規則了。
我七十歲了,從沒有受過一次騙!經驗有三:
一是堅決不貪意外之財,堅決不想占便宜,因為自古以來天上不會掉餡餅。
二是堅決不圖快速發財,特別決不圖一夜暴富的心理。
三是堅決不丟個人信息,不明來電來信堅決拒絕,特別是陌生人談錢和利,高餌誘惑堅決拒絕。
有一次,講了四渡赤水,給學生看了沙盤推演,然後隨口問一個女生:「喜歡教員麼?」
女學生回答:「不喜歡!」
我愣了
她繼續回答:「我不配喜歡,我只配仰望」
14歲的孩子說出口,我很震驚,也真的高興。
宇宙的形成,最初是一個光點,(水晶體)具足72億種色彩,隨著光點越來越大,後來光點裡有了愛的靈識,先有光,後有愛,先有形,後有靈,按照形來講,雞和蛋同時存在,樹和種子同時存在,按照型來講,是先有了雞後有的蛋,先有了樹,後有了種子。型是被創造出來的,所以一切唯心造,心生萬物。光是能量,愛是靈識,只有愛和光都存在了,才能算是一個完整鮮活的生命。所以,大道是有形的,是常情的,是恆愛的,是光明的,而且母神的身體一直是不斷自由壯大的,所以,她創造出來的萬物先靈(元神)也在不斷生長,並不是一成不變的。
本人認為,群眾身邊沒有什麼微腐敗,而這些被稱謂「群眾身邊的微腐敗」,恰恰是幹群關係融洽的表現!真正腐敗的是官場,幹部提抜使用中嚴重的買官賣官,以及權重位高的權力是腐敗的重災區和反腐敗的重點!涉案資金幾億幾十億甚至幾千億的案例比比皆是,縣委書記、廳部級幹部是重點對象。
反腐敗鬥爭,卻被演練成什麼群眾身邊的微腐敗,這就是搞形式主義,搞脫離群眾活動!反腐敗鬥爭,不能進死胡同,而是要進行民主政治的改革!將權力的來源和監督民主化,才能有反腐倡廉成功的未來!否則,在反腐敗的路上,反不完的腐,以腐敗來反腐敗,必將越反起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