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麼說吧,只要沒有證據,不管你殺了一個人也好,還是10000個人也好,你都會被無罪釋放。
2001年發生的「北京劉婷婷案」不就是個最鮮明的例子嗎?卷宗記載,當時只有14歲的劉婷婷在一次放學後,不知為何離奇失蹤。父母報案後,經過警方多年的詳細調查,最終認定劉婷婷被殘忍殺害並埋屍荒野。
按理說兇手本該殺人償命,可誰承想,當警方根據兇手指認的埋屍地點找尋屍體時,卻發現這裡早就拆遷,別說屍體了,就算一根骨頭也找不到。既然如此,最終兇手也被無罪釋放了,甚至如今還好端端的活在世界上。
聽起來這似乎確實有些不合乎情理,但別忘了,警方辦案講究的是證據,只要找不到被害人的屍體,就意味著案件的證據鏈無法完成閉環,至於兇手的量刑,也只能遵從「疑罪從無」的規則了。
2001年發生的「北京劉婷婷案」不就是個最鮮明的例子嗎?卷宗記載,當時只有14歲的劉婷婷在一次放學後,不知為何離奇失蹤。父母報案後,經過警方多年的詳細調查,最終認定劉婷婷被殘忍殺害並埋屍荒野。
按理說兇手本該殺人償命,可誰承想,當警方根據兇手指認的埋屍地點找尋屍體時,卻發現這裡早就拆遷,別說屍體了,就算一根骨頭也找不到。既然如此,最終兇手也被無罪釋放了,甚至如今還好端端的活在世界上。
聽起來這似乎確實有些不合乎情理,但別忘了,警方辦案講究的是證據,只要找不到被害人的屍體,就意味著案件的證據鏈無法完成閉環,至於兇手的量刑,也只能遵從「疑罪從無」的規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