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說吧,他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其實當時張學良被釋放後,國內是非常希望他回來的,還特地派了他的老部下去邀請他。
看到當年的熟人,張學良可以說是兩眼淚汪汪,兩個老人絮絮叨叨說了好久,張學良是真的心動了,想回國。
他也覺得憑自己的貢獻,應該也可以在國內得到重視,安享晚年,然後他就真的去找台灣那邊的領導商量了。
台灣當然不同意了,當初全國抗日,你背叛了就算了,直到現在還想著左右逢源,兩頭的好處都想要,怎麼可能啊!
張學良沒辦法就只能放棄了回國的念頭,至於他為什麼選擇去美國,一方面是因為他的資產基本上都在美國。
另一方面,他當時都已經90歲了,關了這些年,身體早就有點垮了,美國的醫療條件要好很多,可以讓他健健康康的度過晚年生活。
不過當時,也有不少人猜測,他自己本身就想去美國,于鳳至當年去美國做生意就是他下的一步棋。
你們怎麼看呢
職場就像一個魔幻舞台,有這樣一些怪象。
第一種,「能做的不如能說的」
第二種,「做多錯多獎勵不多」
第三種,加班多得像泛濫的潮水,內耗也隨之洶湧。
第四種,薪水少得可憐,畫的餅倒是一個比一個大。
法國奇葩法令大盤點。
1.女性嚴禁穿褲子,除非騎自行車或者騎馬。直到2013年1月31日才被正式廢除。
2.所有想要男性化裝扮的女性都必須得到當地警察局的批准。
3.禁止在火車或者火車站上接吻。
4.垃圾桶被認為是致命武器,因為它可用於行凶傷害。(還有煙灰缸……)。
5.禁止拍攝艾菲爾鐵塔閃燈。
6.可以用任何足夠結實的紙張來寫支票。
7.禁止給豬取名『拿破崙』。
8.每家每戶必須有一個乾草堆,國王騎馬經過時,以備御馬不時之需。
9.1804年的法令規定,房產擁有者同時擁有房產的『上下空間』權利。
10.嚴禁拍攝警察或警車照片。
11.工作場所嚴禁喝含有酒精的飲料,除了啤酒、梨酒、蘋果酒和葡萄酒。
12.父母有權反對並阻止成年子女結婚。
歷史上最飢餓的人生活在 18 世紀的法國。據說塔拉里嘴巴很大,胃部周圍有大量贅肉,隨著進食而膨脹。他總是感到飢餓,但儘管不斷進食,體重卻從未增加。
他會吃活的動物、大量的垃圾,據說他甚至吃人肉。軍隊試圖利用他吃任何東西的能力,讓他吃下一個裝有機密文件的盒子來運輸,但他是一個糟糕的間諜,很快就被敵人抓獲了。
最終,當他去世時,屍檢顯示他的器官已經變形,並且他的胃占據了幾乎整個腹腔。
不生兒育女,滿60歲以後如何養老。
還是說已經把自己的養老安排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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