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在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起訴.程序就是你直接去法院立案,然後準備證據等材料等待法院叫你開庭就好.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周詳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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