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麼說對了一半有個叫timer的東西,無論是怎麼實現的,他最基本的還是你說的那個每時每刻(實際上是自定義的一個時間段,比如1秒)去檢查時間是否到達,一旦到達,他會做一個動作,這個動作就能實現"通知主程序"的作用,而這個動作實質上就是執行了一個方法(比如回調),在有的語言中,是說"觸發了事件",本質上是一樣的之所以這樣做,是由於不能夠讓主程序在檢查鬧鐘的時候卡住,因為主程序可能還有別的功能給用戶使用,所以,需要用這樣的方式來達到目的,那個timer自己會占用一個線程,這樣就不影響主程序響應用戶其他的動作了至於好不好電,這個可以不用考慮,計算機每時每刻處理的東西比你想像的要多得多,不差這麼點東西?
時間流程執行:強制執行流程及時間[朗讀]
@save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