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慢性病的職工,在本單位或醫保中心領取《參保人員門診慢性病准入申請表》後,到本市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其中高血壓ⅱ、ⅲ期;糖尿病1、2型可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由專科副主任以上醫師按規定的准入標準進行認定,由用人單位或參保職工報醫保結算管理中心辦理審核備案手續.如發生爭議,有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指定專家組重新認定.先在定點醫院鑑定過的門慢病人,持門慢申請表和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寸1張,交由醫保中心一樓大廳辦理。
@zhangxi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