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可以一直偵查.但你可能把偵查跟強制措施沒區分開來.拘留,逮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都有期限.拘留最長37天,逮捕理論上無限期,取保候審12個月,監視居住6個月.看偵查機關採取哪一種強制措施.他喜歡偵查就偵查,不限制你自由就可以,你可以不管.有些案子逃竄了很多年,或者很多年都沒有發現嫌疑犯,有限期那萬一有一天發現呢.並且法律規定,立案後,追訴期限不受限制,就是說立案了,找不到你,沒關係,什麼時候發現,什麼時候收拾你?
公安立案是什麼意思[朗讀]
@kuaibo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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