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關係到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衝突和利益平衡,對社會影響深遠.中國的土地徵收程序還存在著很多缺陷,迫切需要進行改革、完善.國家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批准權限,並依法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民補償後,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變為國有土地的行為.實體法公正性的實現,必須以程序的公正為保障.沒有程序的公正,實體法的公正就不能實現.土地徵收程序的設置正是為了平衡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並促進土地徵收的順利進行,帶動經濟和社會發展。
@mykey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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