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的外購動力(如電力、蒸汽),有的直接用於產品生產,有的用於照明、取暖等其他用途.動力費應按用途和使用部門分配,也可以按儀表記錄、生產工時、定額消耗量比例進行分配.分配時,可編制「動力費用分配表」,據以進行明細核算和總分類核算.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動力費用,列入「燃料和動力費用」成本項目,記入「生產成本」科目及其明細賬;屬於照明、取暖等用途的動力費用,則按其使用部門分別記入「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
@xiaoba18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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