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字希文,蘇州吳縣人,生於宋太宗端拱二年(公元 989 年),卒於宋仁宗皇佑四年(公元 1052 年),終年六十四歲。他是我國歷史上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軍事家和文學家。
大中祥府八年(公元 1015 年),范仲淹二十六歲考中了進士。
乾興元年(公元 1022 年),三十四歲時,向當時的樞密副使張知白毛遂自薦,以實現自己的強國、富民之夢。鹽倉治水,是范仲淹受命到泰州西溪鹽倉帶領廣大災民治理海堤的情節。
天聖五年(公元 1027 年),范仲淹升任秘閣校理,曾幾次大膽直言批評章獻太后垂簾聽政帶來的弊端,因此而被貶為通判;章獻太后去世後,仲淹又被召入京,任左司諫,但不到一年,又因批評仁宗皇帝廢除皇后,被貶知睦州;景佑二年,又晉升為國子監,因批評宰相呂夷簡用人,被貶第三次。
宋仁宗慶曆三年(公元1043年),提出《十事疏》,主張建立嚴密的仕官制度,注意農桑,推行法制,減輕?役,史稱慶曆新政。
大中祥府八年(公元 1015 年),范仲淹二十六歲考中了進士。
乾興元年(公元 1022 年),三十四歲時,向當時的樞密副使張知白毛遂自薦,以實現自己的強國、富民之夢。鹽倉治水,是范仲淹受命到泰州西溪鹽倉帶領廣大災民治理海堤的情節。
天聖五年(公元 1027 年),范仲淹升任秘閣校理,曾幾次大膽直言批評章獻太后垂簾聽政帶來的弊端,因此而被貶為通判;章獻太后去世後,仲淹又被召入京,任左司諫,但不到一年,又因批評仁宗皇帝廢除皇后,被貶知睦州;景佑二年,又晉升為國子監,因批評宰相呂夷簡用人,被貶第三次。
宋仁宗慶曆三年(公元1043年),提出《十事疏》,主張建立嚴密的仕官制度,注意農桑,推行法制,減輕?役,史稱慶曆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