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求償權產生的條件具體有:1、必須投保相應的財產損失保險.2、被保險財產的損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3、造成的損失屬於保險責任且在保險期間.4、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向保險人提出索賠.5、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將向責任索賠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二、保險代位求償權又稱保險代位權,是指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法應由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自支付保險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的限度內,相應地取得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保險代位權是各國保險法基於保險利益原則,為防止被保險人獲得雙重利益而公認的一種債權移轉制度」,通常認為保險代位權其實質是民法清償代位制度在保險法領域的具體運用。
@hudongjin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