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有些省開始製造宣統元寶銀元,宣統二年頒布《幣制則例》,規定國幣以圓為單位,主幣重庫平七錢二分,含純銀九成,輔幣有銀、鎳、銅幣,規定銀輔幣有五角、二角五分和一角共三等.造幣總廠還根據《幣制則例》規定,於宣統二年試製以圓為單位的大清銀幣一套.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又重新制模,試製大清銀幣,主幣的蟠龍圖案版別很多,計有長須龍、短須龍、大尾龍、反龍、曲須龍及簽字版等版別.普品五百元左右。
@miss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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