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係有兩種途徑,通過民政局協議離婚,或者通過法院起訴離婚.夫妻雙方離婚時,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雙方如果能夠達成協議,在離婚協議中對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約定,拼離婚協議,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雙方就離婚或者離婚涉及的相關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通過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情況,作出是否准予雙方離婚的判決.原本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辦理更名或者去掉一方姓名的手續,一般是收取工本費用,但共有房屋上有銀行貸款未償還完畢,一般銀行不允許變更主貸人,除非能提供非常好的徵信證明,或者獲得貸款銀行的同意,否則不好進行更名過戶。
@cxxli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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