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體系(2006)的有關規定,「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反映在企業合併凈利潤中,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所有者)所有的那部分凈利潤.比如,某一上市公司實現凈利潤100萬元,其持有70%股權的子公司實現凈利潤50萬元.假設該上市公司沒有其他子公司,且母子公司之間沒有凈利潤的抵銷業務,則,母公司合併凈利潤150萬元(100+50),而該上市公司擁有子公司凈利潤的份額應當為35萬元(50*70%),由此,母公司總計實現凈利潤135萬元(100+35),該凈利潤應當歸屬於母公司的股東.除此之外,子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的剩餘部分15萬元(50-35),歸屬子公司其他股東(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少數股東」)所有。
@loub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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