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死亡之後,一般需要辦理以下手續:1、死亡證明書;2、火化證(允許土葬的辦理民政部門批准證明);3、戶籍註銷證明;4、法定繼承人委託自然人辦理死亡待遇結算協議;辦理死亡待遇結算的熱那亞,可以持上述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死亡待遇結算和個人賬戶餘額領取手續.《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glad14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