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01年起,每年12月10日下午4時30分,分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科學、文學獎)舉行隆重的諾貝爾獎儀式.在授獎儀式上,諾貝爾基金會主席首先致詞.接著,諾貝爾獎各項評委會代表介紹獲獎者的成就和貢獻,諾貝爾獎獲行者代表發表演講.隨後,瑞典國王分別向物理學、化學、生理學或醫學、文學和經濟學獎的各位獲獎者頒發一份有題詞的證書,一枚帶有諾貝爾頭像和銘文的金質獎章以及一張獎金支票.最後,奏瑞典國歌,頒獎儀式結束。
評獎流程:黨支部評功評獎程序[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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