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一級建造師考試預計在6月份開始報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14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並在執業證書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國發〔2003〕5號)規定:「取消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核准,由註冊建造師代替,並設立過渡期」.更多精品備考資料及資訊好學-一級建造師考試交流群:158950746(入群即送一套白金課程,備考資料,歷年真題。
@zhang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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