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義務的遺囑繼承或遺贈,如義務能夠履行,而繼承人、受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經受益人或其他繼承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義務那部分遺產的權利,由提出請求的繼承人或受益人負責按遺囑人的意願履行義務,接受遺產.遺囑本身是一種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遺囑人死亡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遺囑本身並不由其所附義務的成就與否決定是否生效.遺囑中所附義務的作用在於,決定遺囑人的某某財產所有權移轉於某某繼承人這類意思表示相關內容是否生效及何時生效。
附條件遺囑:附條件遺囑範文[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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