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徵兵從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22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的原則,可以徵集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7歲未滿18歲的男女公民服現役.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徵.應徵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勞動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學生,可以緩徵.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徵集.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徵集。
徵兵的要求和條件:當兵的要求[朗讀]
@usk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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