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集的青年為高中(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企業單位具有高徵兵辦負責人提到了關於對入伍青年儀容的要求——有染髮、紋眉、紋身、打鼻孔等。
- 文化問答
- 答案列表
徵兵的要求和條件:當兵的要求[朗讀]
徵集的男青年為2010年年滿18至20歲,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寬到21歲,大專經過政治審查、體格檢查合格並符合其他徵集條件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全國每年的徵兵人數、要求和時間,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徵兵命令規定。
對象和範圍徵集的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徵集非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條件紋身刺字帶政治性問題。
我國徵兵從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22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的原則,可以徵集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7歲未滿18歲的男女公民服現役.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徵.應徵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勞動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學生,可以緩徵.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徵集.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