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辦理條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三)在公積金中心連續6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四)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首付款;(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餘額;(六)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七)僅限於家庭購買首套普通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住房;(八)公積金貸款累計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miss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