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分10個月發放(7、8月份不發放)通過銀行卡直接轉入學生個人銀行卡發放.研究生國家助學金一般會在當年12月左右評選,評選助學金是需要參考當年考研初試、複試綜合成績和家庭經濟狀況.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主要資助受助學生的生活費開支.在校學習期間,因聯合培養出國(境)、疾病、婚育等原因辦理保留學籍或休學等手續的,從辦理完相應手續後的第二個月起停發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待其恢復學籍後的第二個月起再行發放.因休學造成學習年限順延者,其助學金髮放的最後截止時間為其學習年限順延後的時間,但不得超過最長學習年限.公派赴國外境外攻讀學位或自費留學的研究生,從出國前辦理退學手續的第二個月起停發國家助學金。
@glad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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