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學條件:(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務素質並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2)申請者應為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各級行政單位、科研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或註冊在讀學生.暫不受理無業人員、個體從業者及正在境外學習或工作人員的申請,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後工作一般須滿五年方可再次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3)具有相當的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4)身心健康(須附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5)外語水平須達到留學基金委規定的標準,具體要求請見《200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要求及有關情況說明》。
@xiao6745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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