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與普通勞動者無異,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改辦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直至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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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退休條件:最新殘疾人退休政策[朗讀]
勞動法對工傷提前退休沒有新的規定,與之不同的是《工傷保險條例》對工殘退休做出規定,即工殘人員不能享受因工傷提前退休待遇,若因工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應享受傷殘津貼,待達到退休年齡時,才能辦理退休手續,養老金待遇低於傷殘津貼時,按傷殘津貼標準發放養老金;養老金待遇高於傷殘津貼時,享受退休養老金待遇。
根據國務院1978年6月2日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該退休:(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2)。
工傷職工與其他職工同樣按照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原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規定》(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四)項曾經規定:」因工緻殘,由醫院證。
辦理退休的流程是什麼?什麼是退休條件?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