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兒是指死去父親或父母雙亡的兒童.根據《收養法》的規定,孤兒是指不滿14周歲,喪失父母的兒童、嬰幼兒.國家、社會和公民對孤兒的救助有多種方式,如對孤兒上學進行資助,助養孤兒、收養孤兒和向社會福利機構捐贈款物等.國內收養規定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下列公民、組織可以作送養人(一)孤兒的監護人;(二)社會福利機構;(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年滿三十五周歲.具體條件請參考《收養法》。
孤兒救助條件:孤兒辦理條件[朗讀]
@kui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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