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的法律行為,指在其中設定一定的條件,並將條件的成就作為決定效力發生或消滅的依據的民事法律行為.例如出租人甲與承租人乙簽訂租賃合同,並以出租人甲的女兒考上大學作為租賃合同生效的條件,那麼如果出租人甲的女兒未考上大學,租賃合同就不發生效力.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指當事人為民事法律行為設定一定的期限,並把期限的到來作為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發生或者消滅的前提.在法律行為中附加一定的期限,可以控制法律行為生效、失效時間,使其適應當事人特殊的主觀意願.該項期限應為當事人所約定,如果不是當事人約定的,而是法律直接規定或是民事法律行為性質上當然應有的限制,則不構成此處的期限。
@lijin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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