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銷售納稅人銷售價格及向買方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收取其他費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第六條其他費用所指的規定,就是價格由即將離任的收購費,補貼,基金,集收費,利潤回報,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包裝,包裝的租金,儲備費,優質費收取,移送處理,收款,預付款項及收費價格的各種其他屬性.但是,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銷項稅(一)向買方收取;(二)委託加工消費品的消費稅消費稅扣繳;(三)符合下列條件的預付運費:1貨運部門的發票給購貨方;2轉移到納稅人給買方的發票.其他所有費用,不論其採用的會計制度,應包括在應付的營業稅。
@dengsheng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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