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是指按照城市建設總體規划進行土地開發所發生的土地徵用費、耕地占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物拆遷補償費等.但對拆遷舊建築物回收的殘值應估價入賬並沖減有關成本.開發土地如通過批租方式取得的,應列入批租地價.前期工程費是指土地開發項目前期工程發生的費用,包括規劃、設計費,項目可行性研究費,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費,場地平整費等.基礎設施費是指土地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種基礎設施費,包括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等設施費用.開發間接費指應由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負擔的開發間接費用.土地開發項目如要負擔不能有償轉讓的配套設施費,還應設置「配套設施費」成本項目,用以核算應計入土地開發成本的配套設施費。
@my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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