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起新規已取消"兩年一次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要求.a或b照有記分需要參加審驗的,只需本人按規定參加學習和填寫身體條件申報表即可,不用交體檢表.如果是年齡在60周歲以上,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因此被註銷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二年的,機動車駕駛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因此,申請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註銷後二年內完成考試,逾期未完成考試的,終止恢復駕駛資格。
@kaka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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