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2、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3、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第五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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