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社團成立需具備的條件(一)有10名以上的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處分;(二)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三)有至少2名社團指導教師,其中1名為黨員指導老師,1名為專業指導老師;(四)有規範的章程;(五)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徵.另外,學生社團組織一般限於校內,且學生社團的成員應當是具有蘇州大學正式學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專科學生。
@glad14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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