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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國務院關於第一批清理規範89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8號)發布之日(2015年10月11日)起,所有建築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暫停舉辦培訓班,任何單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藉口組織培訓。在此日期前舉辦的培訓班可按原計劃完成。下一步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如何開展,待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改革政策出台後,另行通知。
自《國務院關於第一批清理規範89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8號)發布之日(2015年10月11日)起,所有建築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暫停舉辦培訓班,任何單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藉口組織培訓。在此日期前舉辦的培訓班可按原計劃完成。下一步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如何開展,待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改革政策出台後,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