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項選擇題
1.首先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國家是( )。
a.中國與前蘇聯 b.中國和印尼。
c.中國與法國 d.中國與印度和緬甸。
2.學者對國家承認的效果從理論上提出了兩種主張,其中之一是( )。
a.宣告說 b.平行說。
c.自然法學說 d.實在法學說。
3.確定國際法主體資格的條件之一是( )。
a.具有固定的居民。
b.有確定領土。
c.有承受國際法上權利和義務的能力。
d.有普遍管轄權。
4.使館館舍可用於( )。
a.保護政治犯 b.關押本國人。
c.關押犯罪的僑民 d.開展使館職務工作。
5.領事館是( )。
a.全權外交代表機關 b.使館的組成部分。
c.臨時使團 d.執行領事職務的機關.。
6.人類第一次飛離地面的工具是( )。
a.飛機 b.熱氣球。
c.人造衛星 d.太空梭。
7.中華人民共和國毗連區的寬度是( )。
a.24海里。
b.30海里。
c.從領海基線至其外部界線距離24海里。
d.6海里。
8.對於寬大陸架國家,確定大陸架的寬度最多劃到( )或連接2500米深度各點的2500米等深線100外海里。
a.從領海基線量起500海里 b.從領海基線量起350海里。
c.從領海基線量起400海里 d.從領海基線量起200海里。
9.國際海底區域的資源屬於( )。
a.自由占領 b.自由開發。
c.人類共同繼承財產 d.國家專屬區。
10.確定現行南極法律制度的主要條約是( )。
a.《紐約條約》 b.《東京條約》。
c.《南極條約》 d.《海牙條約》。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共20分,每題至少有一項答案正確,多選或少選均不得分)
1.確立國際法原則的輔助資料有( )。
a.國際組織的決議 b.司法判例。
c.各國權威公法家的學說 d.一般法律原則。
2.以下關係屬於國際法調整的對象( )。
a.中國與百事可樂公司的關係 b.中國與美國的關係。
c.政府間國際組織的關係 d.自然人與法人間的關係。
3.領事職務有( )。
a.辦理公證、認證和簽證手續。
b.保護本國和本國僑民在接受國的權益。
c.與派遣國政府進行交涉。
d.援助本國船舶和飛機。
4.各國軍艦在公海可拿捕( )。
a.海盜船 b.從事非法廣播的船舶。
c.無國籍船d.別國的軍艦。
5.限制國家領土主權的方式有( )。
a.國際地役 b.共管。
c.租借 d.先占。
6.確立外國人待遇的原則有( )。
a.國民待遇 b.超國民待遇。
c.互惠待遇 d.最惠國待遇。
7.外國船舶在領海中實行以下行為屬非無害行為( )。
a.捕魚 b.收集情報。
c.起落飛機 d.進行軍事行動。
8.國際法的直接淵源有( )。
a.國際條約 b.國際習慣。
c.聯大決議 d.一般法律原則。
9.傳統的國際法學派有( )。
a.格老秀斯派 b.自然法學派。
c.社會連帶學派 d.實在法學派。
10.根據國際實踐,各國為了執行其參加的國際條約而採取( )保證條約在國內執行。
a.採納 b.批准條約。
c.轉化 d.保留。
三、填空題(每空1分,共15分)
1.在近代國際法的形成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的除威斯特伐里亞會議的召開和《威斯特伐里亞和約》的簽訂外,還有荷蘭法學家 的著作 的發表。
2.十九世紀以來,西方學者在對國際法與國際法關係的研究中提出了三種不同的主張,即。
3.二戰後,國際上簽訂的確定領事關係法律原則和規則的公約是。
4.中國清政府正式設立主管外交的機關始於 年,其名稱是。
5.《海牙公約》和《蒙特婁公約》規定了對危害國籍民用航空安全的犯罪現已人的發現地應對該人採取 的原則。
6.中國於 年批准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7.傳統國際法上領土主權的取得的方式有:先占、時效、 、 和。
8.各國實踐當中,主要採用 和 的方式使國內法在國內適用。
四、名詞解釋(每題3分,共15分)
1.戰俘。
2.調停。
3.邊界。
4.引渡。
5.緊迫權。
五、簡答題(每題8分,共24分)
1.1971年《蒙特婁公約》對該公約下的危害國際民用航空安全的違法行方規定了哪些管轄權。
2.沿海國在毗連區中具有哪些管制權。
3.條約無效的原因有哪些。
六、論述題(16分)
試述外國人的法律地位。
陽光大學生網 國際公法 試題答案及評分標準。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共10分,每題只有一項答案正確,請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括號內)
1.d 2.a 3.c 4.d 5.d
6.b 7.c 8.b 9.c 10.c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共20分,每題至少有一項答案正確,多選或少選均不得分)
1.abc 2.bc 3.abd 4.abc 5.abc
6.acd 7.abcd 8.abd 9.abd 10.ac
三、填空題(每空1分,共15分)
1.格老秀斯 《戰爭與和平法》。
2.國內法優先說 國際法優先說 國際法與國內法平行說。
3.《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
4.1861年(或咸豐11年) 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
5.或引渡或起訴。
6.1996年。
7.添附 割讓 征服。
8.採納 轉化。
四、名詞解釋(每題3分,共15分)
1.戰俘 是指戰爭中或非戰爭的武裝衝突中落於敵方權力支配下的合法交戰者。如武裝部隊成員、民兵、支援部隊成員落入敵方權力後,即為戰俘。
2.調停 由第三方代表在爭端當事國間做些有利談判的斡旋工作,並提出解決爭端的建議,並且可以參加談判。
3.邊界國家邊界是確定國家領土範圍的界線,是劃分一國領土與他國領土,一國領土與公海或專屬經濟區以及一國領空與外層空間的界線。
4.引渡 是指一國應外國請求,將位於本國境內而被請求國追訴或判刑的人移交請求國審判或執行刑罰的行為。
5.緊迫權 緊迫權是指沿海國主管當局有充分理由認為外國船舶違反其國家法律和規章時,可對該外國船進行追逐,繼續進行到公海將其拿捕和交付審判的權利。
五、簡答題(每題8分,共24分)
1.1971年《蒙特婁公約》對該公約下的危害國際民用航空安全的違法行為規定了哪些管轄權?答題要點:
(1)航空器登記國有管轄權;(2分) .。
(2)航空器降落時被指稱的人犯仍在該航空器內,則航空器降落地國有管轄權;(2分)。
(3)罪行發生地國有管轄權;(1分)。
(4)在租來時不帶機組的航空器內發生犯罪或針對該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營業地國或永久居所地國有管轄權;(1分)。
(5)罪犯發現地國有管轄權;(1分)。
(6)不排斥本國法的其他管轄權。(1分)。
2.沿海國在毗連區中具有哪些管制權。
(1)毗連區時毗連領海並在領海以外,由沿海國對海關、移民和衛生等特定事項行使管制權的一帶海域。按照國際法,毗連區的寬度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得超過24海里。(3分)。
(2)沿海國為防止外國船舶違反該國領土或領海中關於海關、財政、移民和衛生卸法律規章行為發生而對他行使管制權;(3分)。
(3)因為懲治違反上述法律規章行為而對外圖船舶行使管制權。(2分)。
3.條約無效的原因有哪些。
條約無效有三個理由:
一是違反國內法關於締約權限的規定。(2分)。
二是違反自由同意,包括錯誤、詐欺、賄賂等情形。(4分)。
三是違友強行法。(2分)。
(各點須做簡要說明)。
六、論述題(16分)
試述外國人的法律地位。
答題要點:
本論題應從外國人的概念、外國人的地位、外國人出境、居留、和離境的一般規則及外國人待遇的原則幾方面闡述。
1.外國人是指不具有本國國籍而具有他國國籍的自然人,即外國國民。(2分)。
2.外國人的地位,即外國人在一國入境、居留和出境時承受的權利和義務。(2分)。
3.說明外國人出境、居留、和離境的一般規則:如:一國原則上可以自由決定外國人人境問題;自由決定外國人在本國居留問題;有權將屬於某種情況的外國人驅逐出境。(3分)。
4.外國人待遇的原則,簡單說明各項原則的含義。
國民待遇原則,也稱平等待遇原則,是指一國對本國境內的外國人在一定事項上給予與本國國民同等的待遇。這一原則的目的是使外國人與所在國國民處於平等的地位,既不享有特權,也不受到歧視。(3分)。
最惠國待遇原則,是指一國(施惠國)給予某外國(受惠國)的國民的待遇不低於他現在或將來給予任何第三國的國民的待遇。其目的是使受惠國國民與第三國國民相比永遠處於不受歧視的地位。(3分)。
互惠待遇原則,是指一國給予外國國民某種權利、利益或優遇以該外國給予本國國民同等的權利、利益或優遇為前提。其目的是避免外國人在本國片面獲得某些權利和利益,同時反對本國人在外國受到歧視。(3分)。
1.首先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國家是( )。
a.中國與前蘇聯 b.中國和印尼。
c.中國與法國 d.中國與印度和緬甸。
2.學者對國家承認的效果從理論上提出了兩種主張,其中之一是( )。
a.宣告說 b.平行說。
c.自然法學說 d.實在法學說。
3.確定國際法主體資格的條件之一是( )。
a.具有固定的居民。
b.有確定領土。
c.有承受國際法上權利和義務的能力。
d.有普遍管轄權。
4.使館館舍可用於( )。
a.保護政治犯 b.關押本國人。
c.關押犯罪的僑民 d.開展使館職務工作。
5.領事館是( )。
a.全權外交代表機關 b.使館的組成部分。
c.臨時使團 d.執行領事職務的機關.。
6.人類第一次飛離地面的工具是( )。
a.飛機 b.熱氣球。
c.人造衛星 d.太空梭。
7.中華人民共和國毗連區的寬度是( )。
a.24海里。
b.30海里。
c.從領海基線至其外部界線距離24海里。
d.6海里。
8.對於寬大陸架國家,確定大陸架的寬度最多劃到( )或連接2500米深度各點的2500米等深線100外海里。
a.從領海基線量起500海里 b.從領海基線量起350海里。
c.從領海基線量起400海里 d.從領海基線量起200海里。
9.國際海底區域的資源屬於( )。
a.自由占領 b.自由開發。
c.人類共同繼承財產 d.國家專屬區。
10.確定現行南極法律制度的主要條約是( )。
a.《紐約條約》 b.《東京條約》。
c.《南極條約》 d.《海牙條約》。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共20分,每題至少有一項答案正確,多選或少選均不得分)
1.確立國際法原則的輔助資料有( )。
a.國際組織的決議 b.司法判例。
c.各國權威公法家的學說 d.一般法律原則。
2.以下關係屬於國際法調整的對象( )。
a.中國與百事可樂公司的關係 b.中國與美國的關係。
c.政府間國際組織的關係 d.自然人與法人間的關係。
3.領事職務有( )。
a.辦理公證、認證和簽證手續。
b.保護本國和本國僑民在接受國的權益。
c.與派遣國政府進行交涉。
d.援助本國船舶和飛機。
4.各國軍艦在公海可拿捕( )。
a.海盜船 b.從事非法廣播的船舶。
c.無國籍船d.別國的軍艦。
5.限制國家領土主權的方式有( )。
a.國際地役 b.共管。
c.租借 d.先占。
6.確立外國人待遇的原則有( )。
a.國民待遇 b.超國民待遇。
c.互惠待遇 d.最惠國待遇。
7.外國船舶在領海中實行以下行為屬非無害行為( )。
a.捕魚 b.收集情報。
c.起落飛機 d.進行軍事行動。
8.國際法的直接淵源有( )。
a.國際條約 b.國際習慣。
c.聯大決議 d.一般法律原則。
9.傳統的國際法學派有( )。
a.格老秀斯派 b.自然法學派。
c.社會連帶學派 d.實在法學派。
10.根據國際實踐,各國為了執行其參加的國際條約而採取( )保證條約在國內執行。
a.採納 b.批准條約。
c.轉化 d.保留。
三、填空題(每空1分,共15分)
1.在近代國際法的形成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的除威斯特伐里亞會議的召開和《威斯特伐里亞和約》的簽訂外,還有荷蘭法學家 的著作 的發表。
2.十九世紀以來,西方學者在對國際法與國際法關係的研究中提出了三種不同的主張,即。
3.二戰後,國際上簽訂的確定領事關係法律原則和規則的公約是。
4.中國清政府正式設立主管外交的機關始於 年,其名稱是。
5.《海牙公約》和《蒙特婁公約》規定了對危害國籍民用航空安全的犯罪現已人的發現地應對該人採取 的原則。
6.中國於 年批准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7.傳統國際法上領土主權的取得的方式有:先占、時效、 、 和。
8.各國實踐當中,主要採用 和 的方式使國內法在國內適用。
四、名詞解釋(每題3分,共15分)
1.戰俘。
2.調停。
3.邊界。
4.引渡。
5.緊迫權。
五、簡答題(每題8分,共24分)
1.1971年《蒙特婁公約》對該公約下的危害國際民用航空安全的違法行方規定了哪些管轄權。
2.沿海國在毗連區中具有哪些管制權。
3.條約無效的原因有哪些。
六、論述題(16分)
試述外國人的法律地位。
陽光大學生網 國際公法 試題答案及評分標準。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共10分,每題只有一項答案正確,請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括號內)
1.d 2.a 3.c 4.d 5.d
6.b 7.c 8.b 9.c 10.c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共20分,每題至少有一項答案正確,多選或少選均不得分)
1.abc 2.bc 3.abd 4.abc 5.abc
6.acd 7.abcd 8.abd 9.abd 10.ac
三、填空題(每空1分,共15分)
1.格老秀斯 《戰爭與和平法》。
2.國內法優先說 國際法優先說 國際法與國內法平行說。
3.《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
4.1861年(或咸豐11年) 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
5.或引渡或起訴。
6.1996年。
7.添附 割讓 征服。
8.採納 轉化。
四、名詞解釋(每題3分,共15分)
1.戰俘 是指戰爭中或非戰爭的武裝衝突中落於敵方權力支配下的合法交戰者。如武裝部隊成員、民兵、支援部隊成員落入敵方權力後,即為戰俘。
2.調停 由第三方代表在爭端當事國間做些有利談判的斡旋工作,並提出解決爭端的建議,並且可以參加談判。
3.邊界國家邊界是確定國家領土範圍的界線,是劃分一國領土與他國領土,一國領土與公海或專屬經濟區以及一國領空與外層空間的界線。
4.引渡 是指一國應外國請求,將位於本國境內而被請求國追訴或判刑的人移交請求國審判或執行刑罰的行為。
5.緊迫權 緊迫權是指沿海國主管當局有充分理由認為外國船舶違反其國家法律和規章時,可對該外國船進行追逐,繼續進行到公海將其拿捕和交付審判的權利。
五、簡答題(每題8分,共24分)
1.1971年《蒙特婁公約》對該公約下的危害國際民用航空安全的違法行為規定了哪些管轄權?答題要點:
(1)航空器登記國有管轄權;(2分) .。
(2)航空器降落時被指稱的人犯仍在該航空器內,則航空器降落地國有管轄權;(2分)。
(3)罪行發生地國有管轄權;(1分)。
(4)在租來時不帶機組的航空器內發生犯罪或針對該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營業地國或永久居所地國有管轄權;(1分)。
(5)罪犯發現地國有管轄權;(1分)。
(6)不排斥本國法的其他管轄權。(1分)。
2.沿海國在毗連區中具有哪些管制權。
(1)毗連區時毗連領海並在領海以外,由沿海國對海關、移民和衛生等特定事項行使管制權的一帶海域。按照國際法,毗連區的寬度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得超過24海里。(3分)。
(2)沿海國為防止外國船舶違反該國領土或領海中關於海關、財政、移民和衛生卸法律規章行為發生而對他行使管制權;(3分)。
(3)因為懲治違反上述法律規章行為而對外圖船舶行使管制權。(2分)。
3.條約無效的原因有哪些。
條約無效有三個理由:
一是違反國內法關於締約權限的規定。(2分)。
二是違反自由同意,包括錯誤、詐欺、賄賂等情形。(4分)。
三是違友強行法。(2分)。
(各點須做簡要說明)。
六、論述題(16分)
試述外國人的法律地位。
答題要點:
本論題應從外國人的概念、外國人的地位、外國人出境、居留、和離境的一般規則及外國人待遇的原則幾方面闡述。
1.外國人是指不具有本國國籍而具有他國國籍的自然人,即外國國民。(2分)。
2.外國人的地位,即外國人在一國入境、居留和出境時承受的權利和義務。(2分)。
3.說明外國人出境、居留、和離境的一般規則:如:一國原則上可以自由決定外國人人境問題;自由決定外國人在本國居留問題;有權將屬於某種情況的外國人驅逐出境。(3分)。
4.外國人待遇的原則,簡單說明各項原則的含義。
國民待遇原則,也稱平等待遇原則,是指一國對本國境內的外國人在一定事項上給予與本國國民同等的待遇。這一原則的目的是使外國人與所在國國民處於平等的地位,既不享有特權,也不受到歧視。(3分)。
最惠國待遇原則,是指一國(施惠國)給予某外國(受惠國)的國民的待遇不低於他現在或將來給予任何第三國的國民的待遇。其目的是使受惠國國民與第三國國民相比永遠處於不受歧視的地位。(3分)。
互惠待遇原則,是指一國給予外國國民某種權利、利益或優遇以該外國給予本國國民同等的權利、利益或優遇為前提。其目的是避免外國人在本國片面獲得某些權利和利益,同時反對本國人在外國受到歧視。(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