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是黨的重要工作,為進一步落實黨管機構編制原則,推進機構編制法定化,永城市委編辦以《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抓手,切實提升機構編制工作水平。
一、加強政治引領提升政治能力,把牢機構編制工作的政治屬性。自覺擔負起《條例》賦予的政治責任,牢記機構編制資源是重要政治資源、執政資源,機構編制工作是黨的重要工作,旗幟鮮明地體現機構編制工作直接服務於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和國家政權建設的政治屬性,自覺主動從政治上思考、分析、解決機構編制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在實踐中,自覺提高政治站位,始終堅持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領導,堅決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機構編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嚴格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機構、體制機制、機構、職能、編制和領導職數等規定,在管住機構編制資源上堅持原則、較真碰硬、把住關口、嚴控總量,確保中央令行禁止、政令暢通。
二、加強能力建設提升工作本領,提高新時代機構編制工作水平。做好新時代機構編制工作,唯一的途徑就是努力增強機構編制幹部隊伍的能力本領。自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將為民解憂作為工作的重要切入點和著力點,不斷提升群眾工作的本領,加大研究改革力度,著力破除背後的體制機制弊端,真正回應群眾需求。按照《條例》規定的基本原則和制度,提升機構編制資源使用效益,科學增減,做到保障有力、服務到位。把深化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創新思路和舉措,加快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優化布局結構,強化公益屬性,提高公益服務供給質量和水平。
三、增強紀律意識提升法治觀念,積極推動機構編制工作法制化。機構編制法規制度是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執行現行的機構編制法規和黨內法規制度,牢固樹立「法無授權不可為」的意識,依法依規完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依法管理機構和編制,凡沒有明確的法規政策依據的,任何部門不得隨意創設、擅自開展。紮實做好部門「三定」規定、機構編制職能調整等工作,從源頭上確保機構編制法規制度體系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四、增強鬥爭精神提升剛性約束,依法依規管好用活機構編制資源。貫徹落實習近平總在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總結會議上的講話精神,進一步鞏固深化機構改革成果,真正把更多精神聚焦到轉變和優化職責上來,紮實做好「後半篇文章」。按照《條例》有關瘦身與健身相結合的原則要求,堅持原則、較真碰硬、把住關口、嚴控總量,對職責任務變化、審批權限下放、管理手段升級可以有效騰出編制資源的,加大精簡力度,講究方法技巧,做到「嚴控總量、統籌使用、有減有增、動態平衡、保證重點、服務發展」。
一、加強政治引領提升政治能力,把牢機構編制工作的政治屬性。自覺擔負起《條例》賦予的政治責任,牢記機構編制資源是重要政治資源、執政資源,機構編制工作是黨的重要工作,旗幟鮮明地體現機構編制工作直接服務於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和國家政權建設的政治屬性,自覺主動從政治上思考、分析、解決機構編制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在實踐中,自覺提高政治站位,始終堅持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領導,堅決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機構編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嚴格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機構、體制機制、機構、職能、編制和領導職數等規定,在管住機構編制資源上堅持原則、較真碰硬、把住關口、嚴控總量,確保中央令行禁止、政令暢通。
二、加強能力建設提升工作本領,提高新時代機構編制工作水平。做好新時代機構編制工作,唯一的途徑就是努力增強機構編制幹部隊伍的能力本領。自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將為民解憂作為工作的重要切入點和著力點,不斷提升群眾工作的本領,加大研究改革力度,著力破除背後的體制機制弊端,真正回應群眾需求。按照《條例》規定的基本原則和制度,提升機構編制資源使用效益,科學增減,做到保障有力、服務到位。把深化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創新思路和舉措,加快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優化布局結構,強化公益屬性,提高公益服務供給質量和水平。
三、增強紀律意識提升法治觀念,積極推動機構編制工作法制化。機構編制法規制度是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執行現行的機構編制法規和黨內法規制度,牢固樹立「法無授權不可為」的意識,依法依規完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依法管理機構和編制,凡沒有明確的法規政策依據的,任何部門不得隨意創設、擅自開展。紮實做好部門「三定」規定、機構編制職能調整等工作,從源頭上確保機構編制法規制度體系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四、增強鬥爭精神提升剛性約束,依法依規管好用活機構編制資源。貫徹落實習近平總在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總結會議上的講話精神,進一步鞏固深化機構改革成果,真正把更多精神聚焦到轉變和優化職責上來,紮實做好「後半篇文章」。按照《條例》有關瘦身與健身相結合的原則要求,堅持原則、較真碰硬、把住關口、嚴控總量,對職責任務變化、審批權限下放、管理手段升級可以有效騰出編制資源的,加大精簡力度,講究方法技巧,做到「嚴控總量、統籌使用、有減有增、動態平衡、保證重點、服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