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鞏固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緊緊圍繞全鎮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以提高班子素質、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為目標,堅持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相統一,大力選拔農村優秀人才進入村「兩委」班子,推動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進一步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不斷提高農村基層組織社會治理水平,為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現幸福洪緒目標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二)目標要求:全鎮村「兩委」換屆選舉從2017年10月開始,到2015年春節前基本結束,集中換屆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月。一般先進行村黨組織換屆,再進行村委會換屆。著力實現以下目標:
(1)村「兩委」成員素質能力進一步提高,努力達到「講政治、重公道、有本領、善服務、口碑好」標準,村黨組織書記綜合素質明顯提高。
(2)村「兩委」班子結構進一步優化,45歲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兩委」成員比例進一步提高,村委會中要保證有婦女成員。
(3)村「兩委」班子精幹高效,提倡村黨組織書記依法兼任村委會主任、村「兩委」成員交叉任職。
(4)村級配套組織健全,村民代表依法推選產生,村級組織運行機制科學規範。
(5)村「兩委」換屆健康有序、積極穩妥,紀律嚴明、風清氣正。
二、村「兩委」成員的選拔標準和職數要求。
(一)明確村「兩委」成員任職條件。村「兩委」成員除具備黨章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應達到以下要求:(1)講政治。理想信念堅定,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接受上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指導。(2)重公道。堅持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辦事,處事公道公正。(3)有本領。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應有的能力和素質,發展思路寬、辦法多,帶頭致富、帶領群眾共富和增加村集體經營性收入能力強。(4)善服務。尊重群眾意願,善於做群眾工作,熱心為村民服務,積極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5)口碑好。模範遵守社會公德、家庭美德,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廉潔自律,在黨員群眾中威信高、形象好。
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還應保證主要時間和精力用於村級事務、村級發展和為村民服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村黨組織成員:(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認真甚至消極、不滿或抵制的。(2)道德品行不端,有違背「四德」規範行為的。(3)私心重,搞宗族派性的。(4)違反信訪規定,組織、煽動和參與集體上訪的。(5)搞封建迷信活動,參與邪教組織的。(6)組織或參與賭博活動,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的。(7)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違法生育未經處理、處理未完結或處理完結未滿3年的。(8)有危害集體利益和群眾利益行為,或侵占集體資產的。(9)因身體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10)黨性意識淡薄,不按黨章規定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完成黨組織分配工作的。(11)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不滿2年的;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的,或處分期滿恢復黨員權利未滿2年的。(12)觸犯法律法規,正在立案偵查的。(13)上一屆村黨組織成員民主評議為不稱職、辭職或因工作失誤被免職的。(14)其他按照規定不得擔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為村委會成員候選人:(1)上一條目「不得擔任村黨組織成員」中規定的第1至第9種情形。(2)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刑滿釋放、解除強制性教育措施不滿3年的。(3)不積極協助鎮黨委、政府工作,甚至消極對抗的。(4)上一屆村委會成員民主評議為不稱職、被依法罷免、辭職或職務終止的。(5)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選舉前,各村要將村「兩委」成員任職條件、不得擔任村黨組織成員或不宜提名為村委會成員候選人的具體情形,分別提交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引導黨員群眾選擇自己滿意的帶頭人。各有關資格審查單位和村民選舉委員會要嚴格審查村「兩委」成員候選人資格,防止不符合條件的人進入村「兩委」班子。
(四)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在從本村現任村「兩委」成員、後備幹部中推薦優秀人才的基礎上,打破地域、身份、職業等界限,注重從農村致富能手、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專業大戶、民營企業家、鄉村醫生、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轉軍人、回鄉大中專畢業生、離崗退休人員中發現優秀人才。鼓勵支持大學生村官等各類面向基層服務人員積極參選村「兩委」成員。支持符合條件的村團組織書記、婦代會主任按法定程序進入村「兩委」班子。對少數本村確無合適黨組織負責人人選的村,可採取從鎮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選派「第一書記」等方式,安排優秀人才到村任職。
(五)合理設置村「兩委」成員職數。本著有利於加強黨的領導、提高工作效率、減少村級支出的原則,合理確定村「兩委」成員職數。原則上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為3-4職,1000至2000人的村一般為4-5職,2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超過7職。先進行黨組織換屆的村,鼓勵和倡導村黨組織成員參加村委會選舉,依法兼任村委會成員或村委會主任。先進行村委會換屆的村,一般要將黨員村委會成員提名為村黨組織成員候選人,黨員村委會主任符合條件的提名為村黨組織書記候選人。提倡村「兩委」成員依法兼任村委會下屬委員會、村民小組和配套組織負責人。村黨組織設立紀檢委員,提倡沒有兼任村委會成員的紀檢委員依法兼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堅持村幹部任職迴避制度。
三、時間安排和工作步驟。
這次全鎮村「兩委」換屆選舉,主要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動員部署(10月底前)。
1.做好準備工作。各黨總支要在前期村級班子「四色研判」、「選情預判」等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搞好摸底排查,準確掌握每個村的村情現狀、班子狀況、黨員群眾思想動態等情況,逐村建立工作檯賬;進一步搞好分析研判,對現任村「兩委」成員搞好科學分析,誰能勝任工作、誰有發展潛力、誰換屆時可能當選,逐一分析研判,有針對性地制定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方案。紀檢、審計、經管、財政等部門要紮實做好村幹部離任經濟審計工作,沒有完成審計任務的村不能進行換屆選舉。
2.全面宣傳動員。各黨總支、村要充分利用廣播喇叭、橫幅標語等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換屆選舉重大意義、有關法律法規、選人標準、選舉基本程序等,使廣大黨員群眾加深對換屆選舉工作的理解,營造黨員群眾支持選舉、參與選舉、依法選舉的良好氛圍。 3.培訓工作骨幹。按照分層培訓原則,採取以會代訓、舉辦專題培訓班等方式,培訓換屆選舉工作骨幹,提高他們依法組織選舉、處置突發事件和駕馭複雜局面的能力,確保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二)第二階段:全面選舉(2015年1月上旬前) 1.強化過程監督。對村民選舉委員會推選、提名村「兩委」成員候選人、候選人公開競爭、投票選舉等環節,要實行全程簽字記實、拍照。提倡有條件的村全程錄像,留存音像資料備查。確有需要的,可對選舉全過程進行司法公證。要強化措施,健全選舉監督體系,加強對換屆選舉全過程監督。建立完善換屆選舉重大問題、重要信息及時報告和重要情況通報制度,加強對重大突發事件的防範、掌控和處理。
2.規範候選人競職承諾。全面推行村「兩委」成員候選人公開競職演講、公開承諾制度。正式選舉前,引導村「兩委」成員候選人根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目標要求,立足本村實際,圍繞富民強村、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服務群眾、為民辦實事等方面作出競職演講和公開承諾,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各黨總支和村民選舉委員會對競職承諾內容要嚴格按規定審核把關。 3.組織村黨組織換屆選舉。實行「兩推一選」產生村黨組織成員。具體程序是:
(1)開展「兩推」確定初步候選人。民主推薦會議由鎮黨委派員主持,現任村「兩委」成員、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參加。參加民主推薦的黨員、村民代表分別達到應到會人數的4/5以上;不設村民代表的由戶代表參加,戶代表原則上每戶1名,戶代表數量應不低於總戶數的2/3。要組織現任村黨組織班子及成員述職、答辯,再進行民主評議,按不低於應選人數35%的差額比例,民主推薦新一屆村黨組織成員候選人初步人選。黨員和村民代表或戶代表的推薦票、評議票分別統計。初步人選是現任班子成員的,黨員民主評議滿意票一般不低於60%,群眾民主評議滿意票一般不低於50%;新推薦的黨支部班子成員人選,黨員推薦票不低於40%,群眾推薦票不低於30%。符合條件人選較多的,可增加文化考試和競爭答辯程序。文化考試、競爭答辯結果,向黨員、群眾公示。
(2)資格審查和差額考察。鎮黨委對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徵求執紀執法等有關單位意見。鎮黨委成立考察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差額考察。考察採取個別談話的方式進行。黨員20人以下的村,全體黨員參加談話,戶代表不少於20人;黨員20人以上的村,參加談話的黨員和戶代表範圍要更大一些。考察結束,鎮黨委根據綜合情況研究提出候選人預備人選,村黨組織研究確定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並以適當形式向黨員群眾公示。公示結束後報鎮黨委審批。鎮黨委按照不低於20%的差額比例,向村黨組織批覆正式候選人名單,並與候選人集體談話,簽訂嚴肅換屆紀律承諾書。
(3)黨內選舉。黨組織召開換屆選舉大會前,要及時張貼公告,告知黨員大會召開的時間和地點,提前5日書面通知到黨員本人並簽字,一併強調責任義務和紀律要求。通知不到本人的,應由其近親屬簽收並通知黨員本人。召開全體黨員大會,有選舉權的黨員到會人數要達到應到會人數的80%,無記名投票差額選舉產生新一屆村黨組織委員會委員。經鎮黨委審查同意後,在新一屆委員會全體會議上選舉產生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選舉結果報鎮黨委審批。要合理安排選舉時間,方便黨員投票;要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流動黨員參加選舉。要設立秘密寫票處,確保黨員行使選舉權時不受干擾。參加選舉的黨員因不識字或其他特殊情況,自己不能填寫選票時,可以委託參加會議的非候選人的其他黨員代寫選票。選舉中,要組織候選人開展競職演講,演講內容由鎮黨委提前審核把關。投票結束後要公開唱票、計票,當場公布選舉結果。
黨員人數不足7名或村民人數較少的村,經多數黨員同意,可不設黨支部委員會,只選舉。
4.在村黨組織領導下依法組織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1)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村黨組織或原村委會主持召開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5-9人單數組成的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倡村黨組織負責人依法推選為村民選舉委員會主任。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應當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2次無故不參加選舉工作會議的,視為自動退出;履行職責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及時終止其職務。村民選舉委員會出現的缺額,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在選舉日放棄組織選舉的,可以由鎮人民政府代其依法組織選舉。
(2)做好參加選舉村民的登記工作。村民選舉委員會依法做好對參加選舉村民的資格審查和登記工作,原則上以戶籍為標準進行登記。對戶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要予以登記。對戶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的公民,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同意予以登記,並出具未參加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書面證明,做到不錯登、不漏登、不重登。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20日前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布。
(3)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產生。直接提名的候選人人數超過應選人數一倍時,經村民選舉委員會討論決定,可以對直接提名的候選人進行預選,並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候選人。預選時,過半數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參加投票,選舉有效。對候選人要進行資格審查。經預選確定的候選人中至少要有1名婦女。
(4)精心組織投票選舉。組織和動員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到選舉大會現場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加強與登記參加選舉的外出村民的聯繫,提高參選率。規範完善秘密寫票制度。從嚴控制流動票箱的使用範圍,是否設立流動票箱,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委託投票或者接受委託投票的,應當在選舉日的5日前到村民選舉委員會辦理相關手續,每一村民接受委託不得超過2人,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公布委託人和被委託人的名單。對「兩委」換屆選舉難點村,可探索引入司法公證程序,對選舉全過程進行司法公證。認真落實關於選舉婦女成員的有關規定,採取專職專選等辦法,確保村委會成員中有婦女成員。
5.完善村級配套組織。加強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依法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選舉按照棗莊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農村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室字〔2013〕9號)執行。村民委員會產生後10日內,組織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產生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和下屬委員會。村民小組長由村民小組會議選舉產生。村民代表按每5—15戶推選1人,總數不少於30人且婦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總數的1/3以上。村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成員由村民委員會成員兼任或由村民委員會提名,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
(三)第三階段:總結驗收(2015年1月底前)。
1.做好班子交接和落選幹部思想工作。新老班子工作交接,應當在新一屆班子成立之日起10日內完成。對村「兩委」換屆選舉中未當選的優秀人才,逐人登記造冊,作為村級後備幹部培養。做好退出村班子人員的思想工作,妥善解決好他們的實際困難,引導他們全力支持村「兩委」的工作,繼續為村級發展做貢獻。
2.簽訂任期目標和年度目標責任書。鎮黨委、政府根據新農村建設目標,組織新當選的村「兩委」班子及成員,認真研究制定任期目標和年度目標,簽訂責任書,向黨員群眾公開。加強年度考核和任期管理,把落實競職承諾、完成工作目標情況與村幹部政治待遇和補貼報酬結合,嚴格兌現獎懲,充分調動新一屆村班子幹事創業、服務村民、富民強村的積極性。
3.做好新一屆村「兩委」成員信息採集,建立村級幹部信息庫。
4.開展新一屆村「兩委」成員教育培訓。換屆選舉結束後,組織好新當選村「兩委」成員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和村民委員會主任的培訓工作。重點培訓涉農政策法規、農村社會治理、農村經濟發展等,進一步提高新一屆村「兩委」成員做好新形勢下農村工作的能力。
5.做好工作總結。2015年1月,各黨總支要進行自查總結,向鎮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寫出書面報告。
四、加強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組織領導。
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強,換屆工作的質量,直接關係到全鎮工作大局和農村長遠發展穩定。各黨總支要把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切實抓緊抓好。
一要落實領導責任。鎮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包黨總支領導幹部、黨總支書記要落實好「直接責任人」的職責,組織好、指導好所在黨總支的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包黨總支領導幹部每人分別聯繫幫包1個重點村或難點村。同時,鎮里向每個村派駐換屆工作指導員。
二要加強協作配合。鎮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加強綜合協調調度,搞好面上指導。組織科要牽頭抓總、統籌協調村「兩委」換屆工作,具體指導村黨組織換屆選舉,民政科負責抓好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紀委辦、審計所、經管站、財政所要落實村幹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職責,財政所要落實好換屆選舉必需的工作經費,信訪辦負責做好群眾來信來訪的回應和查處工作,紀委辦、宣傳科、綜治辦、法庭、檢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共同組織和指導好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要加強信息溝通和交流,建立定期召開協調會議、重大問題報告、情況通報、周報月報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及時交流情況、溝通信息。
三要強化分類指導。對排查出來的村「兩委」換屆選舉難點村、重點村,要逐村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通過領導幹部聯繫幫包、選派工作組駐村指導等方式先進行整頓,解決問題後再進行換屆。對治安混亂、選情複雜的村,由派出所等部門提前介入,確保先穩定後選舉。對貧困村,要充分發揮「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作用,多渠道挖掘優秀人才,動員積極參選。
四要做好信訪穩定工作。健全完善信訪、電話、網絡「三位一體」的舉報平台,及時公布舉報方式;設立專門的政策諮詢和來信來訪受理機構,公布辦公地址和工作電話,暢通黨員群眾反映問題渠道。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信訪舉報限時辦結制度,切實把信訪解決在基層。鎮黨委對到市裡及以上舉報或舉報數量較多的黨總支、村將約談黨總支、村主要負責人。建立換屆選舉應急事件處置機制,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防範、掌控和處理。
五要嚴肅換屆工作紀律。把嚴肅紀律貫穿換屆工作全過程。組織黨員、參與競爭人員開展「換屆我承諾」活動,嚴守「十嚴禁」等要求,教育黨員講黨性、顧大局、守紀律,發揮好表率作用。機關黨員幹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要嚴格執行《關於嚴肅村、城市社區黨員參加黨組織換屆選舉大會紀律的通知》要求,對無故不參加換屆選舉大會的黨員要嚴肅批評,經批評教育仍不參加的,依據黨內有關規定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處分。
六要嚴厲打擊違紀違法行為。要深化集中打擊農村黑惡勢力專項行動,嚴肅查處利用宗族宗教等妨礙破壞選舉的行為,嚴厲打擊暴力、威脅、欺騙、誣告、誹謗等干擾破壞選舉的行為。對以不正當手段參選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本屆內當選資格。紀委、組織科、民政科、派出所等部門要認真負責地做好對村「兩委」換屆選舉中拉票賄選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對構成犯罪的,法庭、檢察室、派出所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換屆選舉中查處的典型案例,要進行通報曝光。
七要搞好輿論引導。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新聞媒體作用,廣泛宣傳換屆選舉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提高廣大農民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要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地宣傳報道換屆選舉工作,營造換屆的良好風氣。要密切關注輿情、網情的動向和變化,健全應對機制,防止炒作換屆選舉負面新聞、不實信息和突發事件,確保全鎮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八要鼓勵探索創新。各黨總支、村,機關、鎮直有關部門要在認真落實村「兩委」換屆選舉的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積極探索抓好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特別要在如何選好配強村黨組織書記、擴大換屆選舉工作民主、提高換屆選舉參與率、提高交叉任職率、提高婦女任職比例、支持大學生村官競選村「兩委」班子成員等方面,積極探索,大膽創新,爭取創造一批具有典型意義和推廣價值的好經驗、好做法。
2017村兩委換屆選舉實施方案(三)
為切實做好全省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維護廣大村(居)民的民主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選舉規程》、《四川省〈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村組法實施辦法》)、《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居組法實施辦法》)、《四川省村民委員會選舉條例》(以下簡稱《村委會選舉條例》)和《中共四川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全省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川委辦〔2016〕40號)等規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涉及廣大群眾的民主權利和切身利益,是城鄉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實落實、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圓滿完成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任務,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務。各地務必高度重視,周密組織,嚴明紀律,全力抓好換屆選舉的各項工作。通過換屆選舉,進一步提高村(社區)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深入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鞏固黨在城鄉基層的執政基礎。
(一)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領導是做好換屆選舉工作的關鍵,是換屆選舉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則,絲毫不能動搖。要充分發揮村(社區)黨組織領導核心和戰鬥堡壘作用,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換屆選舉的整個過程,體現在換屆工作的各個環節,確保換屆選舉的正確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大力提倡通過民主程序將村(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推選為村(社區)選舉委員會主任,主持換屆選舉工作。
(二)充分發揚民主。充分發揚民主是做好換屆選舉工作的基礎。透明、陽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養料。要尊重群眾意願,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和差額選舉、無記名投票的原則。要把尊重群眾的主體地位,拓寬民主參與渠道作為根本,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提高換屆選舉的公認度、公信度。
(三)嚴格依法選舉。嚴格依法辦事是做好換屆選舉工作的保障。嚴格執行換屆紀律。深刻汲取遼寧、衡陽、南充等地拉票賄選、破壞選舉典型案例的教訓,把嚴明紀律貫穿整個選舉過程。必須嚴格執行法律規定和換屆選舉紀律,著力防止和打擊請客送禮或亂許願、隨意委託投票、不按規定路線投票、不設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間、搶奪或毀壞選票或票箱、在選舉現場起鬨鬧事等干擾投票、破壞選舉的違法違紀行為。堅決落實「九個嚴禁、六個堅決查處」,用鐵的紀律保證換屆選舉風清氣正,堅決守住「不出事」的底線。嚴格履行法定程序。認真學習我省新修訂(正)的《村組法實施辦法》和《村委會選舉條例》,切實執行登記參選、委託投票、查處不正當選舉行為以及村務監督、村民小組自治、村規民約、村幹部履職等方面的新的規定,依法換屆選舉和開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搞好統籌協調。搞好統籌協調是做好換屆選舉工作的重要方法。統籌協調好各方面訴求。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通常是城鄉基層矛盾的集中反映期。各地要講究工作藝術、改進工作方法,把黨的領導、群眾意願和法律規定緊密結合和有機統一起來。統籌協調好各部門工作。認真落實「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相關部門(單位)要各負其責,緊密配合,為圓滿完成換屆選舉工作任務提供法律、經費和專業知識等方面的保障。各級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要定期不定期對換屆選舉工作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對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的,要通報批評,並追究責任。
二、時間安排和階段目標。
全省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在村(社區)黨組織換屆工作結束後正式啟動,至2017年3月總體結束,分為選舉準備、全面實施和總結收尾3個階段。
(一)選舉準備。
換屆選舉工作啟動後至11月下旬為選舉準備階段。重點工作是摸排整改重點村(社區)、部署選舉工作,工作目標是健全內部工作機構,理順外部選舉環境。
1、建立機構。市、縣、鄉要儘快分別成立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擔負換屆選舉的組織領導責任。抽調素質好、業務精、責任心強的幹部組成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換屆選舉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等日常工作。縣(市、區)黨委書記作為換屆選舉「第一責任人」,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作為換屆選舉「直接責任人」,要親自擔任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的負責人。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要實行分片包干,定點聯繫、責任到人,加強換屆選舉的具體指導工作。
2、調查摸排。通過走訪座談、問卷調查、設置意見箱等方式,真正掌握幹部、群眾思想動態和本地人口、經濟、文化狀況以及宗教、宗族、宗派等社情,排查換屆選舉重點、難點村(社區)。制訂整改方案,組織工作組深入基層,切實整頓和轉化重點、難點村(社區)。
3、宣傳培訓。組織選舉工作人員和登記參加選舉的村(居)民(以下簡稱選民)認真學習換屆選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使他們認識到村(居)民委員會選舉的目的、意義,熟悉選舉的程序及要求。
4、任期審計。由縣級農業、財政部門或者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組織,在縣級審計部門指導下對村(社區)財務收支等進行全面審計,審計工作應當有3名以上村(居)民代表參加。審計的具體內容和結果要全面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5、統一部署。各地制定換屆選舉工作方案後,要召開會議部署本轄區的換屆選舉工作。換屆選舉日期由縣級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確定,延期換屆選舉不得超過三個月。全縣(市、區)整體延期換屆選舉的,應由市(州)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上報省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備案審查。
(二)全面實施。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上旬為全面實施階段。重點工作是集中組織選舉投票,工作目標是順利選出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
1、制定選舉辦法。村(居)民選舉委員會經民主推選產生後,即要負起主持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職責,廣泛徵求群眾意見,認真制定本村(社區)的選舉辦法。選舉辦法要明確選舉的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對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名額、選民資格、候選人條件和提名程序、投票方式及會場設置、委託投票、另選和補選以及迴避原則等作出符合本地實際的具體規定,提交村(居)民會議或者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2、登記選民。實行直接選舉的,應當登記並公布選民名單;實行間接選舉的,只須登記並公布代表名單。登記分為初次登記和多次的補充登記。依據戶籍進行登記的,要對實際居住情況進行核實,保護外來人口的合法權利。選民名單的變動情況,選舉委員會應當及時公布。對於名單初登、補登和公布過程中出現的有爭議的問題,要採取民主方式靈活解決,尊重和保護每一名具備選民資格村(居)民的民主權利。直接選舉居民委員會的社區,在要求居民主動登記的同時要加強小區、市場等人員集中區域的宣傳工作,依託駐區單位、物管企業等開展上門登記和動員工作。
3、提名候選人。初步候選人的提名,要體現廣泛民意。正式候選人的確定,要嚴格按照本村(社區)《選舉辦法》中規定的條件,體現德才兼備原則。如果群眾對《選舉辦法》中所規定的候選人資格條件有較大意見,應暫停選舉,倒查《選舉辦法》的制定過程,把矛盾妥善解決後再繼續選舉。
4、組織投票。要切實組織好投票選舉工作。投票選舉時,應當設立主會場或中心會場;人數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設立若干投票站。區域較大、交通不便的村,經鄉鎮(街道)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批准後,可設置流動票箱作為補充投票形式,但僅限行動不便、又不能委託他人投票的選民使用。流動票箱的工作人員不得少於3人,名單不得事先確定。任何形式的投票,都必須在3名以上選舉工作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投票結束後要當場密封票箱,集中到主會場或中心會場公開唱票、計票,當場宣布選舉結果。經選舉委員會確認選舉有效後立即封存選票,填寫選舉結果報告單,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級民政部門備案。
5、推選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在村(居)民委員會產生後10日內由村(居)民會議或者村(居)民代表會議通過直接提名候選人的方式推選產生。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一般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縣級換屆選舉指導小組可根據本地實際適當調整)不得擔任村務監督機構成員。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應由不是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的支部委員或其他黨員擔任。換屆選舉不僅要把政治覺悟高、群眾威信高、監督能力強、勇於同不正之風作鬥爭的人選進新一屆村(居)務監督委員會,還要注意在選舉期間宣傳好關於村(組)務監督和村(組)務公開的有關規定,把村(居)務監督工作推上一個新台階。
6、推選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和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村會計或村文書等的產生,各下屬委員會和其他村級組織的產生,以及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分工,要按照「四個自我」原則,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按照大多數群眾的意願確定,體現群眾當家做主。提倡將黨小組長依法推選為村(居)民小組長。
7、交接工作。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產生後,上屆村(居)民委員會應在法定時限內向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移交集體資產、辦公場所、印章、賬目、檔案、債權債務及其他遺留問題。移交工作由選舉委員會主持,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監督和指導下進行。拒不交接的,依法嚴肅處理。
(三)總結收尾。
2017年3月上旬至月底為總結收尾階段。重點是做好統計報表、換屆選舉工作總結和統計、建章立制,工作目標是建立起規範和保證新一屆村級組織正確履職的制度框架。
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產生後,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指導新班子結合本村(社區)實際,進一步健全村級組織的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制定任期工作規劃。修改完善原有的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村(居)務監督、議事、聽證、論證、民情懇談、民主評議、問責等自治制度以及「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法等工作機制並形成制度體系,讓權力在制度的軌道上良性運行,進一步促進村(居)民自治和村(社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換屆選舉結束後,縣(市、區)民政部門應及時對新任村(社區)幹部開展任職培訓。
三、需要強調和明確的問題。
(一)選舉方式。村民委員會全部實行直接選舉。85%以上居民委員會實行直接選舉。集體資產未處理完成的「村改居」的社區、街道辦事處所轄的「村改居」的社區實行直接選舉,其它成建制整體「村改居」的社區如居民構成無重大變化也應當實行直接選舉,上一屆已實行直接選舉的社區應繼續實行直接選舉。居民委員會直接選舉要依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進行,可以參考但不能簡單照抄照搬村民委員會選舉的程序和方式、方法,要根據本地群眾的生活方式、傳統習慣、文化認同,科學合理地設計調查、宣傳、通知、登記、開會、投票等環節,提高徵集民意、集中民意、體現民意的有效性。
(二)候選人條件。各地要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利益出發,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居民委員會成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辦事公道,熱心為居民服務」和川委辦〔2016〕40號文件關於依法產生候選人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細化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條件。基本條件應包括: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2.履行公民法定義務,模範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3.清正廉潔,勤政為民,謙虛謹慎,樂於奉獻,正確對待權力;4.身體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組織、協調、管理能力;5.本人主動依法登記參加本屆村(居)民委員會選舉;6.承諾遵守換屆選舉紀律,承諾當選後認真履職。對於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選舉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各地也應從堅持原則、公道正派、群眾信任、具備履職能力等方面著手制定資格條件。、省政府明確要求由縣級黨委、政府對候選人的資格條件做出具體規定,請各地務必認真研究、儘快落實。需要特彆強調的是,要深入做好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將各級黨委、政府制定的候選人資格條件內化為人民群眾的意願和共識,並通過民主程序將這些條件寫入《村(居)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固化為有約束力的規則條款。
(三)選舉監督。為依法有序組織好換屆選舉,各地要建立健全選舉監督體系,採取設立選舉監督委員會、換屆風氣督查工作組,邀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擔任選舉監督員,換屆選舉全過程影音記錄、電子存檔等措施,加強對換屆選舉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
(四)選舉培訓。今年是我省的換屆年,各地黨委、政府換屆剛剛結束,時間緊、任務重、人員變動較大,因此一定要加強分類、分層次的選舉培訓工作。一是集中授課,各級要分別辦班,層層培訓,使每一級選舉工作人員都能儘快掌握業務知識。二是布置作業。把相關法律法規、文件規定和領導講話、政策問答等整理成冊,要求選舉工作人員認真自學。三是組織考核。在考核中要注重實戰,以往屆選舉中發生的案例為題考查工作人員的法律、政策把握能力和群眾工作能力。考核不過關的,不得上崗。
(五)重點村(社區)。按、省政府要求,有問題的村(社區)必須先整頓再換屆,整頓不徹底不得開展換屆選舉工作。要重點排查基層組織軟弱渙散、村(社區)「兩委」不團結、「三宗」勢力影響大、征地拆遷等歷史遺留問題突出以及信訪多、網絡負面信息多的村(社區)。對於排查出的重點村(社區),要落實領導責任,組織得力隊伍,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調查研究,找准問題癥結。對查出的問題,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已經解決的,要形成制度鞏固整頓轉化成果。
(六)婦女成員「專職專選」。《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村組法實施辦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婦女成員」。《村委會選舉條例》中對於確保婦女成員當選也作出了具體的程序性規定。要充分考慮到多次組織召開選舉大會的困難性,確定村民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時可以適當增加名額,保證婦女正式候選人不少於2人。在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中沒有婦女當選的情況下須在委員中指定一個職位,在事先確定的2名或更多婦女候選人中進行「專職專選」。選舉前要注意向廣大選民充分宣傳,並在投票開始前再次重申這一新的規定。
多民族居住村人數較少民族的候選人,參照女性成員「專職專選」操作辦法進行選舉。
(七)候選人和村(居)民委員會成員「雙向承諾」。要抓住選舉時機,大力規範和強化村(社區)幹部管理工作,把簽訂《候選人競爭承諾書》和《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履職承諾書》設定為選舉工作基本程序。《候選人競爭承諾書》要明確拉票賄選、利用「三宗」或黑惡勢力干擾選舉等不當競爭行為和縱容或指使他人鬧事等違反選舉紀律行為的具體表現。《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履職承諾書》要對任期目標、崗位要求、工作紀律等作出具體規定。劃定如不履行承諾即按自動退出、自動辭職處理的「紅線」。
(八)信訪和輿情工作。我省個別地方社情比較複雜,「四個民主」發展不均衡,一些不是由於選舉帶來的長期累積的問題,有可能在換屆選舉期間通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這一「閥門」集中釋放出來,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風險防控體系和良性輿論監督機制,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繫和合作,密切關注網絡輿情,著力防止對換屆選舉工作的不實報道和惡意炒作。對群眾反映的換屆選舉問題要及時核查、正面回應、澄清事實,緩和、消解群眾的負面情緒。
(九)統計工作。各地要及時、準確地做好換屆選舉數據統計工作,把確保數據真實作為統計工作的中心環節,從每一個村(社區)的具體填報抓起,核實每一項數據。選舉情況動態表在選舉結束前每周報送一次,選舉結果統計表在本地換屆選舉結束後一周內報送。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鞏固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緊緊圍繞全鎮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以提高班子素質、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為目標,堅持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相統一,大力選拔農村優秀人才進入村「兩委」班子,推動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進一步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不斷提高農村基層組織社會治理水平,為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現幸福洪緒目標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二)目標要求:全鎮村「兩委」換屆選舉從2017年10月開始,到2015年春節前基本結束,集中換屆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月。一般先進行村黨組織換屆,再進行村委會換屆。著力實現以下目標:
(1)村「兩委」成員素質能力進一步提高,努力達到「講政治、重公道、有本領、善服務、口碑好」標準,村黨組織書記綜合素質明顯提高。
(2)村「兩委」班子結構進一步優化,45歲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兩委」成員比例進一步提高,村委會中要保證有婦女成員。
(3)村「兩委」班子精幹高效,提倡村黨組織書記依法兼任村委會主任、村「兩委」成員交叉任職。
(4)村級配套組織健全,村民代表依法推選產生,村級組織運行機制科學規範。
(5)村「兩委」換屆健康有序、積極穩妥,紀律嚴明、風清氣正。
二、村「兩委」成員的選拔標準和職數要求。
(一)明確村「兩委」成員任職條件。村「兩委」成員除具備黨章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應達到以下要求:(1)講政治。理想信念堅定,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接受上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指導。(2)重公道。堅持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辦事,處事公道公正。(3)有本領。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應有的能力和素質,發展思路寬、辦法多,帶頭致富、帶領群眾共富和增加村集體經營性收入能力強。(4)善服務。尊重群眾意願,善於做群眾工作,熱心為村民服務,積極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5)口碑好。模範遵守社會公德、家庭美德,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廉潔自律,在黨員群眾中威信高、形象好。
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還應保證主要時間和精力用於村級事務、村級發展和為村民服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村黨組織成員:(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認真甚至消極、不滿或抵制的。(2)道德品行不端,有違背「四德」規範行為的。(3)私心重,搞宗族派性的。(4)違反信訪規定,組織、煽動和參與集體上訪的。(5)搞封建迷信活動,參與邪教組織的。(6)組織或參與賭博活動,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的。(7)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違法生育未經處理、處理未完結或處理完結未滿3年的。(8)有危害集體利益和群眾利益行為,或侵占集體資產的。(9)因身體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10)黨性意識淡薄,不按黨章規定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完成黨組織分配工作的。(11)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不滿2年的;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的,或處分期滿恢復黨員權利未滿2年的。(12)觸犯法律法規,正在立案偵查的。(13)上一屆村黨組織成員民主評議為不稱職、辭職或因工作失誤被免職的。(14)其他按照規定不得擔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為村委會成員候選人:(1)上一條目「不得擔任村黨組織成員」中規定的第1至第9種情形。(2)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刑滿釋放、解除強制性教育措施不滿3年的。(3)不積極協助鎮黨委、政府工作,甚至消極對抗的。(4)上一屆村委會成員民主評議為不稱職、被依法罷免、辭職或職務終止的。(5)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選舉前,各村要將村「兩委」成員任職條件、不得擔任村黨組織成員或不宜提名為村委會成員候選人的具體情形,分別提交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引導黨員群眾選擇自己滿意的帶頭人。各有關資格審查單位和村民選舉委員會要嚴格審查村「兩委」成員候選人資格,防止不符合條件的人進入村「兩委」班子。
(四)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在從本村現任村「兩委」成員、後備幹部中推薦優秀人才的基礎上,打破地域、身份、職業等界限,注重從農村致富能手、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專業大戶、民營企業家、鄉村醫生、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轉軍人、回鄉大中專畢業生、離崗退休人員中發現優秀人才。鼓勵支持大學生村官等各類面向基層服務人員積極參選村「兩委」成員。支持符合條件的村團組織書記、婦代會主任按法定程序進入村「兩委」班子。對少數本村確無合適黨組織負責人人選的村,可採取從鎮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選派「第一書記」等方式,安排優秀人才到村任職。
(五)合理設置村「兩委」成員職數。本著有利於加強黨的領導、提高工作效率、減少村級支出的原則,合理確定村「兩委」成員職數。原則上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為3-4職,1000至2000人的村一般為4-5職,2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超過7職。先進行黨組織換屆的村,鼓勵和倡導村黨組織成員參加村委會選舉,依法兼任村委會成員或村委會主任。先進行村委會換屆的村,一般要將黨員村委會成員提名為村黨組織成員候選人,黨員村委會主任符合條件的提名為村黨組織書記候選人。提倡村「兩委」成員依法兼任村委會下屬委員會、村民小組和配套組織負責人。村黨組織設立紀檢委員,提倡沒有兼任村委會成員的紀檢委員依法兼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堅持村幹部任職迴避制度。
三、時間安排和工作步驟。
這次全鎮村「兩委」換屆選舉,主要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動員部署(10月底前)。
1.做好準備工作。各黨總支要在前期村級班子「四色研判」、「選情預判」等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搞好摸底排查,準確掌握每個村的村情現狀、班子狀況、黨員群眾思想動態等情況,逐村建立工作檯賬;進一步搞好分析研判,對現任村「兩委」成員搞好科學分析,誰能勝任工作、誰有發展潛力、誰換屆時可能當選,逐一分析研判,有針對性地制定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方案。紀檢、審計、經管、財政等部門要紮實做好村幹部離任經濟審計工作,沒有完成審計任務的村不能進行換屆選舉。
2.全面宣傳動員。各黨總支、村要充分利用廣播喇叭、橫幅標語等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換屆選舉重大意義、有關法律法規、選人標準、選舉基本程序等,使廣大黨員群眾加深對換屆選舉工作的理解,營造黨員群眾支持選舉、參與選舉、依法選舉的良好氛圍。 3.培訓工作骨幹。按照分層培訓原則,採取以會代訓、舉辦專題培訓班等方式,培訓換屆選舉工作骨幹,提高他們依法組織選舉、處置突發事件和駕馭複雜局面的能力,確保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二)第二階段:全面選舉(2015年1月上旬前) 1.強化過程監督。對村民選舉委員會推選、提名村「兩委」成員候選人、候選人公開競爭、投票選舉等環節,要實行全程簽字記實、拍照。提倡有條件的村全程錄像,留存音像資料備查。確有需要的,可對選舉全過程進行司法公證。要強化措施,健全選舉監督體系,加強對換屆選舉全過程監督。建立完善換屆選舉重大問題、重要信息及時報告和重要情況通報制度,加強對重大突發事件的防範、掌控和處理。
2.規範候選人競職承諾。全面推行村「兩委」成員候選人公開競職演講、公開承諾制度。正式選舉前,引導村「兩委」成員候選人根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目標要求,立足本村實際,圍繞富民強村、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服務群眾、為民辦實事等方面作出競職演講和公開承諾,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各黨總支和村民選舉委員會對競職承諾內容要嚴格按規定審核把關。 3.組織村黨組織換屆選舉。實行「兩推一選」產生村黨組織成員。具體程序是:
(1)開展「兩推」確定初步候選人。民主推薦會議由鎮黨委派員主持,現任村「兩委」成員、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參加。參加民主推薦的黨員、村民代表分別達到應到會人數的4/5以上;不設村民代表的由戶代表參加,戶代表原則上每戶1名,戶代表數量應不低於總戶數的2/3。要組織現任村黨組織班子及成員述職、答辯,再進行民主評議,按不低於應選人數35%的差額比例,民主推薦新一屆村黨組織成員候選人初步人選。黨員和村民代表或戶代表的推薦票、評議票分別統計。初步人選是現任班子成員的,黨員民主評議滿意票一般不低於60%,群眾民主評議滿意票一般不低於50%;新推薦的黨支部班子成員人選,黨員推薦票不低於40%,群眾推薦票不低於30%。符合條件人選較多的,可增加文化考試和競爭答辯程序。文化考試、競爭答辯結果,向黨員、群眾公示。
(2)資格審查和差額考察。鎮黨委對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徵求執紀執法等有關單位意見。鎮黨委成立考察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差額考察。考察採取個別談話的方式進行。黨員20人以下的村,全體黨員參加談話,戶代表不少於20人;黨員20人以上的村,參加談話的黨員和戶代表範圍要更大一些。考察結束,鎮黨委根據綜合情況研究提出候選人預備人選,村黨組織研究確定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並以適當形式向黨員群眾公示。公示結束後報鎮黨委審批。鎮黨委按照不低於20%的差額比例,向村黨組織批覆正式候選人名單,並與候選人集體談話,簽訂嚴肅換屆紀律承諾書。
(3)黨內選舉。黨組織召開換屆選舉大會前,要及時張貼公告,告知黨員大會召開的時間和地點,提前5日書面通知到黨員本人並簽字,一併強調責任義務和紀律要求。通知不到本人的,應由其近親屬簽收並通知黨員本人。召開全體黨員大會,有選舉權的黨員到會人數要達到應到會人數的80%,無記名投票差額選舉產生新一屆村黨組織委員會委員。經鎮黨委審查同意後,在新一屆委員會全體會議上選舉產生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選舉結果報鎮黨委審批。要合理安排選舉時間,方便黨員投票;要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流動黨員參加選舉。要設立秘密寫票處,確保黨員行使選舉權時不受干擾。參加選舉的黨員因不識字或其他特殊情況,自己不能填寫選票時,可以委託參加會議的非候選人的其他黨員代寫選票。選舉中,要組織候選人開展競職演講,演講內容由鎮黨委提前審核把關。投票結束後要公開唱票、計票,當場公布選舉結果。
黨員人數不足7名或村民人數較少的村,經多數黨員同意,可不設黨支部委員會,只選舉。
4.在村黨組織領導下依法組織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1)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村黨組織或原村委會主持召開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5-9人單數組成的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倡村黨組織負責人依法推選為村民選舉委員會主任。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應當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2次無故不參加選舉工作會議的,視為自動退出;履行職責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及時終止其職務。村民選舉委員會出現的缺額,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在選舉日放棄組織選舉的,可以由鎮人民政府代其依法組織選舉。
(2)做好參加選舉村民的登記工作。村民選舉委員會依法做好對參加選舉村民的資格審查和登記工作,原則上以戶籍為標準進行登記。對戶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要予以登記。對戶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的公民,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同意予以登記,並出具未參加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書面證明,做到不錯登、不漏登、不重登。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20日前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布。
(3)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產生。直接提名的候選人人數超過應選人數一倍時,經村民選舉委員會討論決定,可以對直接提名的候選人進行預選,並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候選人。預選時,過半數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參加投票,選舉有效。對候選人要進行資格審查。經預選確定的候選人中至少要有1名婦女。
(4)精心組織投票選舉。組織和動員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到選舉大會現場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加強與登記參加選舉的外出村民的聯繫,提高參選率。規範完善秘密寫票制度。從嚴控制流動票箱的使用範圍,是否設立流動票箱,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委託投票或者接受委託投票的,應當在選舉日的5日前到村民選舉委員會辦理相關手續,每一村民接受委託不得超過2人,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公布委託人和被委託人的名單。對「兩委」換屆選舉難點村,可探索引入司法公證程序,對選舉全過程進行司法公證。認真落實關於選舉婦女成員的有關規定,採取專職專選等辦法,確保村委會成員中有婦女成員。
5.完善村級配套組織。加強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依法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選舉按照棗莊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農村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室字〔2013〕9號)執行。村民委員會產生後10日內,組織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產生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和下屬委員會。村民小組長由村民小組會議選舉產生。村民代表按每5—15戶推選1人,總數不少於30人且婦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總數的1/3以上。村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成員由村民委員會成員兼任或由村民委員會提名,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
(三)第三階段:總結驗收(2015年1月底前)。
1.做好班子交接和落選幹部思想工作。新老班子工作交接,應當在新一屆班子成立之日起10日內完成。對村「兩委」換屆選舉中未當選的優秀人才,逐人登記造冊,作為村級後備幹部培養。做好退出村班子人員的思想工作,妥善解決好他們的實際困難,引導他們全力支持村「兩委」的工作,繼續為村級發展做貢獻。
2.簽訂任期目標和年度目標責任書。鎮黨委、政府根據新農村建設目標,組織新當選的村「兩委」班子及成員,認真研究制定任期目標和年度目標,簽訂責任書,向黨員群眾公開。加強年度考核和任期管理,把落實競職承諾、完成工作目標情況與村幹部政治待遇和補貼報酬結合,嚴格兌現獎懲,充分調動新一屆村班子幹事創業、服務村民、富民強村的積極性。
3.做好新一屆村「兩委」成員信息採集,建立村級幹部信息庫。
4.開展新一屆村「兩委」成員教育培訓。換屆選舉結束後,組織好新當選村「兩委」成員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和村民委員會主任的培訓工作。重點培訓涉農政策法規、農村社會治理、農村經濟發展等,進一步提高新一屆村「兩委」成員做好新形勢下農村工作的能力。
5.做好工作總結。2015年1月,各黨總支要進行自查總結,向鎮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寫出書面報告。
四、加強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組織領導。
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強,換屆工作的質量,直接關係到全鎮工作大局和農村長遠發展穩定。各黨總支要把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切實抓緊抓好。
一要落實領導責任。鎮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包黨總支領導幹部、黨總支書記要落實好「直接責任人」的職責,組織好、指導好所在黨總支的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包黨總支領導幹部每人分別聯繫幫包1個重點村或難點村。同時,鎮里向每個村派駐換屆工作指導員。
二要加強協作配合。鎮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加強綜合協調調度,搞好面上指導。組織科要牽頭抓總、統籌協調村「兩委」換屆工作,具體指導村黨組織換屆選舉,民政科負責抓好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紀委辦、審計所、經管站、財政所要落實村幹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職責,財政所要落實好換屆選舉必需的工作經費,信訪辦負責做好群眾來信來訪的回應和查處工作,紀委辦、宣傳科、綜治辦、法庭、檢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共同組織和指導好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要加強信息溝通和交流,建立定期召開協調會議、重大問題報告、情況通報、周報月報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及時交流情況、溝通信息。
三要強化分類指導。對排查出來的村「兩委」換屆選舉難點村、重點村,要逐村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通過領導幹部聯繫幫包、選派工作組駐村指導等方式先進行整頓,解決問題後再進行換屆。對治安混亂、選情複雜的村,由派出所等部門提前介入,確保先穩定後選舉。對貧困村,要充分發揮「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作用,多渠道挖掘優秀人才,動員積極參選。
四要做好信訪穩定工作。健全完善信訪、電話、網絡「三位一體」的舉報平台,及時公布舉報方式;設立專門的政策諮詢和來信來訪受理機構,公布辦公地址和工作電話,暢通黨員群眾反映問題渠道。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信訪舉報限時辦結制度,切實把信訪解決在基層。鎮黨委對到市裡及以上舉報或舉報數量較多的黨總支、村將約談黨總支、村主要負責人。建立換屆選舉應急事件處置機制,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防範、掌控和處理。
五要嚴肅換屆工作紀律。把嚴肅紀律貫穿換屆工作全過程。組織黨員、參與競爭人員開展「換屆我承諾」活動,嚴守「十嚴禁」等要求,教育黨員講黨性、顧大局、守紀律,發揮好表率作用。機關黨員幹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要嚴格執行《關於嚴肅村、城市社區黨員參加黨組織換屆選舉大會紀律的通知》要求,對無故不參加換屆選舉大會的黨員要嚴肅批評,經批評教育仍不參加的,依據黨內有關規定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處分。
六要嚴厲打擊違紀違法行為。要深化集中打擊農村黑惡勢力專項行動,嚴肅查處利用宗族宗教等妨礙破壞選舉的行為,嚴厲打擊暴力、威脅、欺騙、誣告、誹謗等干擾破壞選舉的行為。對以不正當手段參選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本屆內當選資格。紀委、組織科、民政科、派出所等部門要認真負責地做好對村「兩委」換屆選舉中拉票賄選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對構成犯罪的,法庭、檢察室、派出所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換屆選舉中查處的典型案例,要進行通報曝光。
七要搞好輿論引導。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新聞媒體作用,廣泛宣傳換屆選舉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提高廣大農民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要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地宣傳報道換屆選舉工作,營造換屆的良好風氣。要密切關注輿情、網情的動向和變化,健全應對機制,防止炒作換屆選舉負面新聞、不實信息和突發事件,確保全鎮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八要鼓勵探索創新。各黨總支、村,機關、鎮直有關部門要在認真落實村「兩委」換屆選舉的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積極探索抓好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特別要在如何選好配強村黨組織書記、擴大換屆選舉工作民主、提高換屆選舉參與率、提高交叉任職率、提高婦女任職比例、支持大學生村官競選村「兩委」班子成員等方面,積極探索,大膽創新,爭取創造一批具有典型意義和推廣價值的好經驗、好做法。
2017村兩委換屆選舉實施方案(三)
為切實做好全省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維護廣大村(居)民的民主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選舉規程》、《四川省〈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村組法實施辦法》)、《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居組法實施辦法》)、《四川省村民委員會選舉條例》(以下簡稱《村委會選舉條例》)和《中共四川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全省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川委辦〔2016〕40號)等規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涉及廣大群眾的民主權利和切身利益,是城鄉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實落實、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圓滿完成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任務,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務。各地務必高度重視,周密組織,嚴明紀律,全力抓好換屆選舉的各項工作。通過換屆選舉,進一步提高村(社區)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深入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鞏固黨在城鄉基層的執政基礎。
(一)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領導是做好換屆選舉工作的關鍵,是換屆選舉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則,絲毫不能動搖。要充分發揮村(社區)黨組織領導核心和戰鬥堡壘作用,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換屆選舉的整個過程,體現在換屆工作的各個環節,確保換屆選舉的正確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大力提倡通過民主程序將村(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推選為村(社區)選舉委員會主任,主持換屆選舉工作。
(二)充分發揚民主。充分發揚民主是做好換屆選舉工作的基礎。透明、陽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養料。要尊重群眾意願,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和差額選舉、無記名投票的原則。要把尊重群眾的主體地位,拓寬民主參與渠道作為根本,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提高換屆選舉的公認度、公信度。
(三)嚴格依法選舉。嚴格依法辦事是做好換屆選舉工作的保障。嚴格執行換屆紀律。深刻汲取遼寧、衡陽、南充等地拉票賄選、破壞選舉典型案例的教訓,把嚴明紀律貫穿整個選舉過程。必須嚴格執行法律規定和換屆選舉紀律,著力防止和打擊請客送禮或亂許願、隨意委託投票、不按規定路線投票、不設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間、搶奪或毀壞選票或票箱、在選舉現場起鬨鬧事等干擾投票、破壞選舉的違法違紀行為。堅決落實「九個嚴禁、六個堅決查處」,用鐵的紀律保證換屆選舉風清氣正,堅決守住「不出事」的底線。嚴格履行法定程序。認真學習我省新修訂(正)的《村組法實施辦法》和《村委會選舉條例》,切實執行登記參選、委託投票、查處不正當選舉行為以及村務監督、村民小組自治、村規民約、村幹部履職等方面的新的規定,依法換屆選舉和開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搞好統籌協調。搞好統籌協調是做好換屆選舉工作的重要方法。統籌協調好各方面訴求。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通常是城鄉基層矛盾的集中反映期。各地要講究工作藝術、改進工作方法,把黨的領導、群眾意願和法律規定緊密結合和有機統一起來。統籌協調好各部門工作。認真落實「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相關部門(單位)要各負其責,緊密配合,為圓滿完成換屆選舉工作任務提供法律、經費和專業知識等方面的保障。各級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要定期不定期對換屆選舉工作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對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的,要通報批評,並追究責任。
二、時間安排和階段目標。
全省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在村(社區)黨組織換屆工作結束後正式啟動,至2017年3月總體結束,分為選舉準備、全面實施和總結收尾3個階段。
(一)選舉準備。
換屆選舉工作啟動後至11月下旬為選舉準備階段。重點工作是摸排整改重點村(社區)、部署選舉工作,工作目標是健全內部工作機構,理順外部選舉環境。
1、建立機構。市、縣、鄉要儘快分別成立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擔負換屆選舉的組織領導責任。抽調素質好、業務精、責任心強的幹部組成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換屆選舉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等日常工作。縣(市、區)黨委書記作為換屆選舉「第一責任人」,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作為換屆選舉「直接責任人」,要親自擔任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的負責人。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要實行分片包干,定點聯繫、責任到人,加強換屆選舉的具體指導工作。
2、調查摸排。通過走訪座談、問卷調查、設置意見箱等方式,真正掌握幹部、群眾思想動態和本地人口、經濟、文化狀況以及宗教、宗族、宗派等社情,排查換屆選舉重點、難點村(社區)。制訂整改方案,組織工作組深入基層,切實整頓和轉化重點、難點村(社區)。
3、宣傳培訓。組織選舉工作人員和登記參加選舉的村(居)民(以下簡稱選民)認真學習換屆選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使他們認識到村(居)民委員會選舉的目的、意義,熟悉選舉的程序及要求。
4、任期審計。由縣級農業、財政部門或者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組織,在縣級審計部門指導下對村(社區)財務收支等進行全面審計,審計工作應當有3名以上村(居)民代表參加。審計的具體內容和結果要全面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5、統一部署。各地制定換屆選舉工作方案後,要召開會議部署本轄區的換屆選舉工作。換屆選舉日期由縣級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確定,延期換屆選舉不得超過三個月。全縣(市、區)整體延期換屆選舉的,應由市(州)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上報省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備案審查。
(二)全面實施。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上旬為全面實施階段。重點工作是集中組織選舉投票,工作目標是順利選出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
1、制定選舉辦法。村(居)民選舉委員會經民主推選產生後,即要負起主持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職責,廣泛徵求群眾意見,認真制定本村(社區)的選舉辦法。選舉辦法要明確選舉的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對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名額、選民資格、候選人條件和提名程序、投票方式及會場設置、委託投票、另選和補選以及迴避原則等作出符合本地實際的具體規定,提交村(居)民會議或者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2、登記選民。實行直接選舉的,應當登記並公布選民名單;實行間接選舉的,只須登記並公布代表名單。登記分為初次登記和多次的補充登記。依據戶籍進行登記的,要對實際居住情況進行核實,保護外來人口的合法權利。選民名單的變動情況,選舉委員會應當及時公布。對於名單初登、補登和公布過程中出現的有爭議的問題,要採取民主方式靈活解決,尊重和保護每一名具備選民資格村(居)民的民主權利。直接選舉居民委員會的社區,在要求居民主動登記的同時要加強小區、市場等人員集中區域的宣傳工作,依託駐區單位、物管企業等開展上門登記和動員工作。
3、提名候選人。初步候選人的提名,要體現廣泛民意。正式候選人的確定,要嚴格按照本村(社區)《選舉辦法》中規定的條件,體現德才兼備原則。如果群眾對《選舉辦法》中所規定的候選人資格條件有較大意見,應暫停選舉,倒查《選舉辦法》的制定過程,把矛盾妥善解決後再繼續選舉。
4、組織投票。要切實組織好投票選舉工作。投票選舉時,應當設立主會場或中心會場;人數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設立若干投票站。區域較大、交通不便的村,經鄉鎮(街道)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批准後,可設置流動票箱作為補充投票形式,但僅限行動不便、又不能委託他人投票的選民使用。流動票箱的工作人員不得少於3人,名單不得事先確定。任何形式的投票,都必須在3名以上選舉工作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投票結束後要當場密封票箱,集中到主會場或中心會場公開唱票、計票,當場宣布選舉結果。經選舉委員會確認選舉有效後立即封存選票,填寫選舉結果報告單,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級民政部門備案。
5、推選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在村(居)民委員會產生後10日內由村(居)民會議或者村(居)民代表會議通過直接提名候選人的方式推選產生。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一般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縣級換屆選舉指導小組可根據本地實際適當調整)不得擔任村務監督機構成員。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應由不是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的支部委員或其他黨員擔任。換屆選舉不僅要把政治覺悟高、群眾威信高、監督能力強、勇於同不正之風作鬥爭的人選進新一屆村(居)務監督委員會,還要注意在選舉期間宣傳好關於村(組)務監督和村(組)務公開的有關規定,把村(居)務監督工作推上一個新台階。
6、推選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和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村會計或村文書等的產生,各下屬委員會和其他村級組織的產生,以及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分工,要按照「四個自我」原則,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按照大多數群眾的意願確定,體現群眾當家做主。提倡將黨小組長依法推選為村(居)民小組長。
7、交接工作。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產生後,上屆村(居)民委員會應在法定時限內向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移交集體資產、辦公場所、印章、賬目、檔案、債權債務及其他遺留問題。移交工作由選舉委員會主持,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監督和指導下進行。拒不交接的,依法嚴肅處理。
(三)總結收尾。
2017年3月上旬至月底為總結收尾階段。重點是做好統計報表、換屆選舉工作總結和統計、建章立制,工作目標是建立起規範和保證新一屆村級組織正確履職的制度框架。
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產生後,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指導新班子結合本村(社區)實際,進一步健全村級組織的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制定任期工作規劃。修改完善原有的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村(居)務監督、議事、聽證、論證、民情懇談、民主評議、問責等自治制度以及「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法等工作機制並形成制度體系,讓權力在制度的軌道上良性運行,進一步促進村(居)民自治和村(社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換屆選舉結束後,縣(市、區)民政部門應及時對新任村(社區)幹部開展任職培訓。
三、需要強調和明確的問題。
(一)選舉方式。村民委員會全部實行直接選舉。85%以上居民委員會實行直接選舉。集體資產未處理完成的「村改居」的社區、街道辦事處所轄的「村改居」的社區實行直接選舉,其它成建制整體「村改居」的社區如居民構成無重大變化也應當實行直接選舉,上一屆已實行直接選舉的社區應繼續實行直接選舉。居民委員會直接選舉要依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進行,可以參考但不能簡單照抄照搬村民委員會選舉的程序和方式、方法,要根據本地群眾的生活方式、傳統習慣、文化認同,科學合理地設計調查、宣傳、通知、登記、開會、投票等環節,提高徵集民意、集中民意、體現民意的有效性。
(二)候選人條件。各地要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利益出發,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居民委員會成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辦事公道,熱心為居民服務」和川委辦〔2016〕40號文件關於依法產生候選人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細化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條件。基本條件應包括: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2.履行公民法定義務,模範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3.清正廉潔,勤政為民,謙虛謹慎,樂於奉獻,正確對待權力;4.身體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組織、協調、管理能力;5.本人主動依法登記參加本屆村(居)民委員會選舉;6.承諾遵守換屆選舉紀律,承諾當選後認真履職。對於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選舉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各地也應從堅持原則、公道正派、群眾信任、具備履職能力等方面著手制定資格條件。、省政府明確要求由縣級黨委、政府對候選人的資格條件做出具體規定,請各地務必認真研究、儘快落實。需要特彆強調的是,要深入做好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將各級黨委、政府制定的候選人資格條件內化為人民群眾的意願和共識,並通過民主程序將這些條件寫入《村(居)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固化為有約束力的規則條款。
(三)選舉監督。為依法有序組織好換屆選舉,各地要建立健全選舉監督體系,採取設立選舉監督委員會、換屆風氣督查工作組,邀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擔任選舉監督員,換屆選舉全過程影音記錄、電子存檔等措施,加強對換屆選舉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
(四)選舉培訓。今年是我省的換屆年,各地黨委、政府換屆剛剛結束,時間緊、任務重、人員變動較大,因此一定要加強分類、分層次的選舉培訓工作。一是集中授課,各級要分別辦班,層層培訓,使每一級選舉工作人員都能儘快掌握業務知識。二是布置作業。把相關法律法規、文件規定和領導講話、政策問答等整理成冊,要求選舉工作人員認真自學。三是組織考核。在考核中要注重實戰,以往屆選舉中發生的案例為題考查工作人員的法律、政策把握能力和群眾工作能力。考核不過關的,不得上崗。
(五)重點村(社區)。按、省政府要求,有問題的村(社區)必須先整頓再換屆,整頓不徹底不得開展換屆選舉工作。要重點排查基層組織軟弱渙散、村(社區)「兩委」不團結、「三宗」勢力影響大、征地拆遷等歷史遺留問題突出以及信訪多、網絡負面信息多的村(社區)。對於排查出的重點村(社區),要落實領導責任,組織得力隊伍,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調查研究,找准問題癥結。對查出的問題,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已經解決的,要形成制度鞏固整頓轉化成果。
(六)婦女成員「專職專選」。《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村組法實施辦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婦女成員」。《村委會選舉條例》中對於確保婦女成員當選也作出了具體的程序性規定。要充分考慮到多次組織召開選舉大會的困難性,確定村民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時可以適當增加名額,保證婦女正式候選人不少於2人。在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中沒有婦女當選的情況下須在委員中指定一個職位,在事先確定的2名或更多婦女候選人中進行「專職專選」。選舉前要注意向廣大選民充分宣傳,並在投票開始前再次重申這一新的規定。
多民族居住村人數較少民族的候選人,參照女性成員「專職專選」操作辦法進行選舉。
(七)候選人和村(居)民委員會成員「雙向承諾」。要抓住選舉時機,大力規範和強化村(社區)幹部管理工作,把簽訂《候選人競爭承諾書》和《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履職承諾書》設定為選舉工作基本程序。《候選人競爭承諾書》要明確拉票賄選、利用「三宗」或黑惡勢力干擾選舉等不當競爭行為和縱容或指使他人鬧事等違反選舉紀律行為的具體表現。《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履職承諾書》要對任期目標、崗位要求、工作紀律等作出具體規定。劃定如不履行承諾即按自動退出、自動辭職處理的「紅線」。
(八)信訪和輿情工作。我省個別地方社情比較複雜,「四個民主」發展不均衡,一些不是由於選舉帶來的長期累積的問題,有可能在換屆選舉期間通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這一「閥門」集中釋放出來,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風險防控體系和良性輿論監督機制,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繫和合作,密切關注網絡輿情,著力防止對換屆選舉工作的不實報道和惡意炒作。對群眾反映的換屆選舉問題要及時核查、正面回應、澄清事實,緩和、消解群眾的負面情緒。
(九)統計工作。各地要及時、準確地做好換屆選舉數據統計工作,把確保數據真實作為統計工作的中心環節,從每一個村(社區)的具體填報抓起,核實每一項數據。選舉情況動態表在選舉結束前每周報送一次,選舉結果統計表在本地換屆選舉結束後一周內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