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培訓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進復工複課工作,確保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有序推進,合理安排培訓機構複課計劃
1.實施機構複課嚴控制度。在中小學校全面復學之前,嚴禁任何校外培訓機構擅自進行線下集體活動,涉及與機構有關的所有集體活動仍然停止。一旦發現違規活動,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培訓機構經備案審核後在中小學全面開學後一周複課(具體以各省市通知為準)。
2.實施一校一策備案管理。按照「風險可控、有序推進」的原則,實現一校一策、屬地備案,做到複課前有準備、複課時有備案、複課後有監督。
3.實施複課條件檢查機制。培訓機構填寫複課申請(承諾)表(附件2)、防控方案(附件3)、教職員工信息登記表(附件4)、健康登記表(附件5)、健康監測表(附件6)。在確保主體責任落實到位、防控機構組建到位、複課防控方案到位、員工健康把關到位、防控物資準備到位、場所防疫消殺到位、安全工作保障到位等「七個到位」。
二、嚴格把關,落實培訓機構複課前準備要求
4.嚴格落實疫情防控預案工作。各機構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的組織管理、重點舉措、預警與應急等內容,細化責任,落實到人。預案培訓要到位,讓每一名員工熟悉突發事件處置流程,增強應急處理能力。
5.嚴格落實全員健康檔案制度。要全面掌握教職員工信息,詳實登記教職員工(包括外籍教職員工)基本信息和健康碼類別情況(附件4),建立「一師一表」健康檔案(培訓機構員工健康登記表(附件5))。教職工未經14天隔離觀察或健康監測的,不得上崗(附件6)。
6.嚴格落實員工返崗管控要求。要全覆蓋、無遺漏摸排員工狀況,充分利用「健康碼」,及時掌握動向,精準掌握健康情況。3月23日後武漢出來的教職員工由各鎮街負責到鎮街臨時觀察點進行咽拭子核酸檢測和血清igg和igm檢測。持有當地醫療機構健康檢測報告的,需到臨時觀察點現場核驗後可免於檢測。
7.嚴格落實清潔消毒工作。要按照《校園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與消毒指南(試行)》要求,建立清潔、消殺、監督、整改聯動機制,規範保潔清單及工作流程,在正式複課前,嚴格按規範對機構內傳達室、扶梯(或電梯)、走廊、教室、食堂、衛生間、會議室、教玩具、圖書等進行全面清潔消毒。
8.嚴格落實防疫物資儲備工作。根據師生員工數量,配齊紅外體溫檢測儀和口罩。按師生員工數、培訓次數,做好消毒液、消毒水、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資儲備。設立(臨時)隔離室,位置相對獨立,以備人員出現發熱等症狀時立即進行暫時隔離。
三、規範到位,強化培訓機構複課後日常管理
9.嚴格規範人員出入。除本機構的員工和學員以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外培訓機構內。對進入機構的員工和學員進行體溫檢測,並做好登記。未取得健康碼「綠碼」的員工和不符合條件的學員,應予以勸返。相關人員須佩戴口罩,並嚴格測量體溫。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一律不得進入機構內。
10.實行員工分批報到制度。培訓機構骨幹管理人員在複課前做好正式複課各項準備工作;其餘教職工可採取電話、網絡在線等方式辦公,網上視頻方式進行複課前會議和線上備課。員工考勤使用指紋機考勤的,要全部停用,防止交叉感染。
11.實行健康動態監測制度。做好每日缺勤學員原因動向記錄,嚴格落實因病缺勤學員病因追查與登記報告制度,隨時進行監測,並根據情況進行處置。做好健康監測工作,每天記錄師生員工體溫、健康狀態、日常管理情況等內容(附件7、8),一旦發現員工、學員有發熱、咳嗽等不適症狀,立即啟動預案,第一時間做好隔離,依規處置,及時通知屬地鎮街、社區。
12.科學合理安排培訓課時。按照不形成學員集聚的要求,科學合理安排培訓課程,適量減少課時,減少培訓頻次和人次。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易通風。
13.做好員工授課管理。機構員工在每次授課前要清洗手部、佩戴口罩(至少每人每天1個),需提前10分鐘到培訓教室,打開教室門窗,確保室內通風;上課期間不開展近距離交流、討論活動;課後要督促學員第一時間離開培訓場所。
14.做好學員上課管理。機構設置單一出入口,由專人負責學員出入管理,嚴格核對當天每一時段培訓學員名單,不屬於該時段培訓對象的拒絕進入。專人負責學員健康問詢、體溫監測、口罩佩戴、手部清洗等工作。學員報到不使用同一支筆簽到,由學員自行攜帶筆簽字或者刷卡簽到。
15.加強員工就餐管理。加強機構食堂疫情防控,除員工就餐外,不得提供學員就餐服務。食堂供餐時間進行調控,實行員工錯時就餐;食堂供餐時,原公共區域使用物品和個人自助添盛食品全部取消,由食堂專人提供;員工用餐時,按餐桌擺放序號依次就坐就餐;就餐期間,禁止二人以上同行和聚堆聊天;食堂供餐、用餐區域,實施定期消毒。
16.強化日常衛生清潔和消毒。按要求做好每日的衛生清潔與預防性消毒,確保工作學習環境清潔衛生,注意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暫停使用中央空調),每日通風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暫停使用封閉、空氣不流通的教室。每天對門把手、電梯、按鈕、培訓教室等公用設施進行消毒並記錄,工作場所配備足夠的水龍頭、洗手液、干手紙和免洗手消毒液。妥善保管消毒劑,標識明確,避免誤食或灼傷。實施消毒處理時,操作人員應當採取有效防護措施。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及時收集清運,並做好垃圾盛裝容器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17.強化培訓場所安全管理。具備單獨封閉管理條件的機構要實行閉環管理。同一樓宇(綜合體)同一個樓層有多家培訓機構辦學的,樓層所在機構要在複課之前通知物業管理部門,由物業管理部門統籌安排各家機構學員上、下課時間,做到錯時分流。
18.強化人員集聚活動的管控。機構要暫停各類線下的比賽、考級、評比、展示、研學等大型聚集性活動,嚴控教師員工外出交流、會議等頻次。積極對接機構所在的物業部門,加強學員上、下學期間機構周邊交通秩序管理,防止家長接送學員時可能出現的人員聚集。
19.強化宣傳教育和溝通工作。機構要通過多途徑多形式開展公共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對全體員工開展防控制度、個人防護與消毒等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師生員工防護意識,主動做好自我防護。加強行為規範引導,要求每一名員工和學員養成勤洗手習慣;注意衛生,嚴禁隨地吐痰,咳嗽、打噴嚏時用紙巾、衣袖遮擋口鼻;員工和學員間、學員和學員間交談保持適當距離。機構要及時做好學員培訓課程和學費等事項的溝通,保障機構正常平穩運營。
四、加強監管,建立培訓機構聯防聯控機制
20.落實機構主體責任。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為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屬地政府做好相關工作。實行疫情日報制度,各機構根據需要確定1名防疫聯絡員,按要求報備員工摸排情況和疫情情況。機構出現疫情的必須第一時間按規定程序報告。
21.建立聯防聯控機制。按屬地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各級政府、部門要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教育、人社、市場監管、文旅、衛健等部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的要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下屬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管工作。
22.強化部門督查責任。各部門要完善培訓機構管理聯防聯控機制,各司其職,加大督查力度。將機構返工人員管控、隔離防控、日常管理等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到位。組織開展複課備案情況專項督查,督促提高備案質量。建立「一對多」定期巡查機制,對複課和疫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23.加大違規處罰力度。嚴肅處理擅自提前恢複線下培訓以及防護措施不到位的機構,將機構列入「黑名單」,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對不按照要求進行報告、隔離的員工和學員,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限期改正。對發生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瞞報、緩報、謊報或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機構,依法及時嚴格追究相應責任,並按照相關規定將不良信息記入其信用,依法採取懲戒措施。
一、有序推進,合理安排培訓機構複課計劃
1.實施機構複課嚴控制度。在中小學校全面復學之前,嚴禁任何校外培訓機構擅自進行線下集體活動,涉及與機構有關的所有集體活動仍然停止。一旦發現違規活動,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培訓機構經備案審核後在中小學全面開學後一周複課(具體以各省市通知為準)。
2.實施一校一策備案管理。按照「風險可控、有序推進」的原則,實現一校一策、屬地備案,做到複課前有準備、複課時有備案、複課後有監督。
3.實施複課條件檢查機制。培訓機構填寫複課申請(承諾)表(附件2)、防控方案(附件3)、教職員工信息登記表(附件4)、健康登記表(附件5)、健康監測表(附件6)。在確保主體責任落實到位、防控機構組建到位、複課防控方案到位、員工健康把關到位、防控物資準備到位、場所防疫消殺到位、安全工作保障到位等「七個到位」。
二、嚴格把關,落實培訓機構複課前準備要求
4.嚴格落實疫情防控預案工作。各機構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的組織管理、重點舉措、預警與應急等內容,細化責任,落實到人。預案培訓要到位,讓每一名員工熟悉突發事件處置流程,增強應急處理能力。
5.嚴格落實全員健康檔案制度。要全面掌握教職員工信息,詳實登記教職員工(包括外籍教職員工)基本信息和健康碼類別情況(附件4),建立「一師一表」健康檔案(培訓機構員工健康登記表(附件5))。教職工未經14天隔離觀察或健康監測的,不得上崗(附件6)。
6.嚴格落實員工返崗管控要求。要全覆蓋、無遺漏摸排員工狀況,充分利用「健康碼」,及時掌握動向,精準掌握健康情況。3月23日後武漢出來的教職員工由各鎮街負責到鎮街臨時觀察點進行咽拭子核酸檢測和血清igg和igm檢測。持有當地醫療機構健康檢測報告的,需到臨時觀察點現場核驗後可免於檢測。
7.嚴格落實清潔消毒工作。要按照《校園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與消毒指南(試行)》要求,建立清潔、消殺、監督、整改聯動機制,規範保潔清單及工作流程,在正式複課前,嚴格按規範對機構內傳達室、扶梯(或電梯)、走廊、教室、食堂、衛生間、會議室、教玩具、圖書等進行全面清潔消毒。
8.嚴格落實防疫物資儲備工作。根據師生員工數量,配齊紅外體溫檢測儀和口罩。按師生員工數、培訓次數,做好消毒液、消毒水、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資儲備。設立(臨時)隔離室,位置相對獨立,以備人員出現發熱等症狀時立即進行暫時隔離。
三、規範到位,強化培訓機構複課後日常管理
9.嚴格規範人員出入。除本機構的員工和學員以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外培訓機構內。對進入機構的員工和學員進行體溫檢測,並做好登記。未取得健康碼「綠碼」的員工和不符合條件的學員,應予以勸返。相關人員須佩戴口罩,並嚴格測量體溫。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一律不得進入機構內。
10.實行員工分批報到制度。培訓機構骨幹管理人員在複課前做好正式複課各項準備工作;其餘教職工可採取電話、網絡在線等方式辦公,網上視頻方式進行複課前會議和線上備課。員工考勤使用指紋機考勤的,要全部停用,防止交叉感染。
11.實行健康動態監測制度。做好每日缺勤學員原因動向記錄,嚴格落實因病缺勤學員病因追查與登記報告制度,隨時進行監測,並根據情況進行處置。做好健康監測工作,每天記錄師生員工體溫、健康狀態、日常管理情況等內容(附件7、8),一旦發現員工、學員有發熱、咳嗽等不適症狀,立即啟動預案,第一時間做好隔離,依規處置,及時通知屬地鎮街、社區。
12.科學合理安排培訓課時。按照不形成學員集聚的要求,科學合理安排培訓課程,適量減少課時,減少培訓頻次和人次。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易通風。
13.做好員工授課管理。機構員工在每次授課前要清洗手部、佩戴口罩(至少每人每天1個),需提前10分鐘到培訓教室,打開教室門窗,確保室內通風;上課期間不開展近距離交流、討論活動;課後要督促學員第一時間離開培訓場所。
14.做好學員上課管理。機構設置單一出入口,由專人負責學員出入管理,嚴格核對當天每一時段培訓學員名單,不屬於該時段培訓對象的拒絕進入。專人負責學員健康問詢、體溫監測、口罩佩戴、手部清洗等工作。學員報到不使用同一支筆簽到,由學員自行攜帶筆簽字或者刷卡簽到。
15.加強員工就餐管理。加強機構食堂疫情防控,除員工就餐外,不得提供學員就餐服務。食堂供餐時間進行調控,實行員工錯時就餐;食堂供餐時,原公共區域使用物品和個人自助添盛食品全部取消,由食堂專人提供;員工用餐時,按餐桌擺放序號依次就坐就餐;就餐期間,禁止二人以上同行和聚堆聊天;食堂供餐、用餐區域,實施定期消毒。
16.強化日常衛生清潔和消毒。按要求做好每日的衛生清潔與預防性消毒,確保工作學習環境清潔衛生,注意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暫停使用中央空調),每日通風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暫停使用封閉、空氣不流通的教室。每天對門把手、電梯、按鈕、培訓教室等公用設施進行消毒並記錄,工作場所配備足夠的水龍頭、洗手液、干手紙和免洗手消毒液。妥善保管消毒劑,標識明確,避免誤食或灼傷。實施消毒處理時,操作人員應當採取有效防護措施。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及時收集清運,並做好垃圾盛裝容器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17.強化培訓場所安全管理。具備單獨封閉管理條件的機構要實行閉環管理。同一樓宇(綜合體)同一個樓層有多家培訓機構辦學的,樓層所在機構要在複課之前通知物業管理部門,由物業管理部門統籌安排各家機構學員上、下課時間,做到錯時分流。
18.強化人員集聚活動的管控。機構要暫停各類線下的比賽、考級、評比、展示、研學等大型聚集性活動,嚴控教師員工外出交流、會議等頻次。積極對接機構所在的物業部門,加強學員上、下學期間機構周邊交通秩序管理,防止家長接送學員時可能出現的人員聚集。
19.強化宣傳教育和溝通工作。機構要通過多途徑多形式開展公共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對全體員工開展防控制度、個人防護與消毒等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師生員工防護意識,主動做好自我防護。加強行為規範引導,要求每一名員工和學員養成勤洗手習慣;注意衛生,嚴禁隨地吐痰,咳嗽、打噴嚏時用紙巾、衣袖遮擋口鼻;員工和學員間、學員和學員間交談保持適當距離。機構要及時做好學員培訓課程和學費等事項的溝通,保障機構正常平穩運營。
四、加強監管,建立培訓機構聯防聯控機制
20.落實機構主體責任。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為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屬地政府做好相關工作。實行疫情日報制度,各機構根據需要確定1名防疫聯絡員,按要求報備員工摸排情況和疫情情況。機構出現疫情的必須第一時間按規定程序報告。
21.建立聯防聯控機制。按屬地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各級政府、部門要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教育、人社、市場監管、文旅、衛健等部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的要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下屬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管工作。
22.強化部門督查責任。各部門要完善培訓機構管理聯防聯控機制,各司其職,加大督查力度。將機構返工人員管控、隔離防控、日常管理等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到位。組織開展複課備案情況專項督查,督促提高備案質量。建立「一對多」定期巡查機制,對複課和疫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23.加大違規處罰力度。嚴肅處理擅自提前恢複線下培訓以及防護措施不到位的機構,將機構列入「黑名單」,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對不按照要求進行報告、隔離的員工和學員,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限期改正。對發生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瞞報、緩報、謊報或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機構,依法及時嚴格追究相應責任,並按照相關規定將不良信息記入其信用,依法採取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