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加強和改進農村黨員教育管理,促進廣大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結合度假區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全縣組織工作會議和縣委《關於開展基層基礎建設年全面落實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部署要求,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圍繞強黨性、提素質、嚴紀律、樹形象,突出問題導向,全面推行農村黨員積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評激發黨員隊伍活力,進一步喚醒黨員黨性意識,進一步強化紀律規矩意識,促使廣大農村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二、適用對象
村黨支部管理的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
對行動不便、常年臥病在床的黨員,度假區黨工委設立黨員關愛黨支部,本著自願原則,經個人申請、支部請示、黨工委批覆,將黨員組織關係轉入黨員關愛黨支部,由度假區黨工委統一管理,不再納入農村黨員積分制管理。
對流動黨員,度假區黨工委設立流動黨員黨支部,本著自願原則,經個人申請、支部請示、黨工委批覆,將黨員組織關係轉入流動黨員黨支部,由度假區黨工委統一管理,制度單獨積分制管理辦法。
對黨員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參照黨員積分制管理的做法進行管理。
三、積分內容
黨員積分由基礎積分、民主評議積分、貢獻加分三部分構成,基礎積分80份,民主評議積分20分,貢獻加分不設上限。
(一)基礎積分80分。
1、參加組織生活情況(35分)。積極參加黨支部組織的「三會一課」、「議事學習日」等活動,年內滿勤的記35分,每缺一次扣2分。
2、繳納黨費情況(20分)。年內按要求及時足額繳納黨費的記20分,不及時繳納的,每次扣2分。
3、發揮作用情況(25分)。認真完成黨支部安排工作任務的記25分。不按時完成任務的酌情減分。
(二)民主評議積分20分。
村黨支部一般於每年12月底組織一次黨員民主評議,由全體黨員和部分群眾代表參加,對每名黨員表現情況進行評議,評議結果計入黨員積分。
(三)貢獻加分。
黨員立足自身實際,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為村集體和黨員群眾作出積極貢獻,給予享有加分。
1、積極向黨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議,助推本村經濟社會發展成效明顯的加5分。
2、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奮不顧身、挺身而出的,加10分。
3、在抗擊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或急難險重任務面前,衝鋒在前、勇挑重擔的,加10分。
4、帶領群眾創業致富,為群眾提供致富信息,傳授致富技能,發展致富項目,幫助群眾就業,支持發展村集體經濟的,加3-5分。
5、積極參與村集體義務勞動和公益活動,為村公益事業出資出力的,加5-10分。
6、發揮自身特長為群眾辦實事好事,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的,加3-5分。
7、帶頭維護和諧穩定,主動制止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加3-5分。
8、其他貢獻加分事項。
基礎積分和貢獻加分具體事項和積分標準,各村黨支部可根據實際進一步細化完善,並提交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四、積分程序
黨員積分制管理由村黨支部負責組織實施,為每名黨員發放黨員證、掛「共產黨員戶」牌,組織開展公開承諾踐諾以及義務勞動、志願服務等主題實踐活動,引導黨員亮身份、作承諾、樹形象。黨員積分制管理以1個年度為周期,具體程序為:
1、個人申報。黨員每季度一次向村黨支部申報積分,村黨支部對黨員申報實行以及群眾反映情況要及時進行了解核實,認真做好記錄。統一組織的各類活動,由村黨支部及時進行登記。
2、組織審核。村黨支部每季度召開一次支委會,對每名黨員的季度積分情況逐一審核確認,可吸收部分村民代表或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參加,黨建指導員要到會指導並審核簽字。黨員季度積分通過公開欄、黨員大會通報等方式進行公示,並反饋給黨員本人。黨員、群眾對積分有異議的,可向村黨支部反映,村黨支部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並反饋。
3、積分匯總。每個積分周期結束後,村黨支部將每名黨員的基礎積分、民主評議積分、貢獻加分進行匯總,確定黨員年度積分結果。黨員年度積分結果通過公開欄、黨員大會通報,並反饋給黨員本人,無異議後報度假區黨工委備案。
五、積分運用
1、根據黨員年度積分結果和一貫表現,村黨支部評定出優秀黨員、合格黨員、基本合格黨員和不合格黨員。
黨員出現以下情形的,不論積分高低,都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置。(1)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繳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2)組織參與群體性事件;(3)違反計劃生育、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規;(4)在村級換屆、發展黨員及其他各類選舉中搞非組織活動;(5)熱衷於組織、參加宗教活動和封建迷信活動;(6)其他違反黨的紀律和有關規定的嚴重行為。
2、對評定為優秀黨員的,將大力表彰和宣傳,並作為其他評先樹優、組織推薦「兩代表一委員」的優先對象。對評定為合格黨員的,由所在黨支部對其談心談話給予鼓勵引導,促使他們比學趕超、晉位升級。對評定為基本合格黨員的,度假區黨工委派人進行警示談話,安排專人結對幫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轉化工作。對評定為不合格黨員的,經度假區黨工委調查核實、集體研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置,分別給予限期改正、勸退或除名。黨員違法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村黨支部要根據黨員季度積分、年度積分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提醒教育。
3、對預備黨員表現較好、積分較高的,按照有關規定按期轉正,積分較低的按照有關規定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對入黨積極分子表現較好、積分較高的,按照有關規定優先接收為預備黨員,積分較低的給予談話戒勉、限期改正,直至取消入黨積極分子資格。
六、組織領導
1、強化責任落實。實行農村黨員積分制管理,是新形勢下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的創新舉措,是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要載體。各村黨支部要把黨員積分制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落實好責任,精心組織,紮實推進,確保取得實效。度假區黨建辦要認真做好統籌和指導工作,各社區要明確人員具體抓靠,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
2、堅持務實管用。各村要積極探索、穩步推進、務求實效,結合村莊實際,認真研究確定符合本村實際的積分項目,並注意聽取黨員群眾意見,及時改進工作和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積分制管理措施。
3、嚴格督查指導。對推行積分制管理的村和黨員要建立台賬,度假區黨工委每月開展一次督查,每季度召開一次調度會,並不定期隨機抽查暗訪,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對工作不力、敷衍應付的給予通報批評,對推進嚴重滯後,特別是弄虛作假的,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全縣組織工作會議和縣委《關於開展基層基礎建設年全面落實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部署要求,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圍繞強黨性、提素質、嚴紀律、樹形象,突出問題導向,全面推行農村黨員積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評激發黨員隊伍活力,進一步喚醒黨員黨性意識,進一步強化紀律規矩意識,促使廣大農村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二、適用對象
村黨支部管理的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
對行動不便、常年臥病在床的黨員,度假區黨工委設立黨員關愛黨支部,本著自願原則,經個人申請、支部請示、黨工委批覆,將黨員組織關係轉入黨員關愛黨支部,由度假區黨工委統一管理,不再納入農村黨員積分制管理。
對流動黨員,度假區黨工委設立流動黨員黨支部,本著自願原則,經個人申請、支部請示、黨工委批覆,將黨員組織關係轉入流動黨員黨支部,由度假區黨工委統一管理,制度單獨積分制管理辦法。
對黨員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參照黨員積分制管理的做法進行管理。
三、積分內容
黨員積分由基礎積分、民主評議積分、貢獻加分三部分構成,基礎積分80份,民主評議積分20分,貢獻加分不設上限。
(一)基礎積分80分。
1、參加組織生活情況(35分)。積極參加黨支部組織的「三會一課」、「議事學習日」等活動,年內滿勤的記35分,每缺一次扣2分。
2、繳納黨費情況(20分)。年內按要求及時足額繳納黨費的記20分,不及時繳納的,每次扣2分。
3、發揮作用情況(25分)。認真完成黨支部安排工作任務的記25分。不按時完成任務的酌情減分。
(二)民主評議積分20分。
村黨支部一般於每年12月底組織一次黨員民主評議,由全體黨員和部分群眾代表參加,對每名黨員表現情況進行評議,評議結果計入黨員積分。
(三)貢獻加分。
黨員立足自身實際,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為村集體和黨員群眾作出積極貢獻,給予享有加分。
1、積極向黨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議,助推本村經濟社會發展成效明顯的加5分。
2、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奮不顧身、挺身而出的,加10分。
3、在抗擊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或急難險重任務面前,衝鋒在前、勇挑重擔的,加10分。
4、帶領群眾創業致富,為群眾提供致富信息,傳授致富技能,發展致富項目,幫助群眾就業,支持發展村集體經濟的,加3-5分。
5、積極參與村集體義務勞動和公益活動,為村公益事業出資出力的,加5-10分。
6、發揮自身特長為群眾辦實事好事,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的,加3-5分。
7、帶頭維護和諧穩定,主動制止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加3-5分。
8、其他貢獻加分事項。
基礎積分和貢獻加分具體事項和積分標準,各村黨支部可根據實際進一步細化完善,並提交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四、積分程序
黨員積分制管理由村黨支部負責組織實施,為每名黨員發放黨員證、掛「共產黨員戶」牌,組織開展公開承諾踐諾以及義務勞動、志願服務等主題實踐活動,引導黨員亮身份、作承諾、樹形象。黨員積分制管理以1個年度為周期,具體程序為:
1、個人申報。黨員每季度一次向村黨支部申報積分,村黨支部對黨員申報實行以及群眾反映情況要及時進行了解核實,認真做好記錄。統一組織的各類活動,由村黨支部及時進行登記。
2、組織審核。村黨支部每季度召開一次支委會,對每名黨員的季度積分情況逐一審核確認,可吸收部分村民代表或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參加,黨建指導員要到會指導並審核簽字。黨員季度積分通過公開欄、黨員大會通報等方式進行公示,並反饋給黨員本人。黨員、群眾對積分有異議的,可向村黨支部反映,村黨支部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並反饋。
3、積分匯總。每個積分周期結束後,村黨支部將每名黨員的基礎積分、民主評議積分、貢獻加分進行匯總,確定黨員年度積分結果。黨員年度積分結果通過公開欄、黨員大會通報,並反饋給黨員本人,無異議後報度假區黨工委備案。
五、積分運用
1、根據黨員年度積分結果和一貫表現,村黨支部評定出優秀黨員、合格黨員、基本合格黨員和不合格黨員。
黨員出現以下情形的,不論積分高低,都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置。(1)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繳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2)組織參與群體性事件;(3)違反計劃生育、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規;(4)在村級換屆、發展黨員及其他各類選舉中搞非組織活動;(5)熱衷於組織、參加宗教活動和封建迷信活動;(6)其他違反黨的紀律和有關規定的嚴重行為。
2、對評定為優秀黨員的,將大力表彰和宣傳,並作為其他評先樹優、組織推薦「兩代表一委員」的優先對象。對評定為合格黨員的,由所在黨支部對其談心談話給予鼓勵引導,促使他們比學趕超、晉位升級。對評定為基本合格黨員的,度假區黨工委派人進行警示談話,安排專人結對幫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轉化工作。對評定為不合格黨員的,經度假區黨工委調查核實、集體研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置,分別給予限期改正、勸退或除名。黨員違法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村黨支部要根據黨員季度積分、年度積分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提醒教育。
3、對預備黨員表現較好、積分較高的,按照有關規定按期轉正,積分較低的按照有關規定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對入黨積極分子表現較好、積分較高的,按照有關規定優先接收為預備黨員,積分較低的給予談話戒勉、限期改正,直至取消入黨積極分子資格。
六、組織領導
1、強化責任落實。實行農村黨員積分制管理,是新形勢下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的創新舉措,是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要載體。各村黨支部要把黨員積分制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落實好責任,精心組織,紮實推進,確保取得實效。度假區黨建辦要認真做好統籌和指導工作,各社區要明確人員具體抓靠,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
2、堅持務實管用。各村要積極探索、穩步推進、務求實效,結合村莊實際,認真研究確定符合本村實際的積分項目,並注意聽取黨員群眾意見,及時改進工作和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積分制管理措施。
3、嚴格督查指導。對推行積分制管理的村和黨員要建立台賬,度假區黨工委每月開展一次督查,每季度召開一次調度會,並不定期隨機抽查暗訪,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對工作不力、敷衍應付的給予通報批評,對推進嚴重滯後,特別是弄虛作假的,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