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州民族工作會議精神,持續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堅持各民族共同團結進步、共同繁榮發展民族工作主題,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和示範創建活動,切實促進各民族和諧相處、和諧共濟、和諧發展,積極適應新形勢下民族工作新常態,確保活動取得實際效果,根據《關於開展全州第十二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的通知精神,結合地稅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__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系列重要講話和中央、省、州民族工作會議精神,舉起各民族大團結旗幟,統一全國兩個共同和民族團結示範,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領導,大力弘揚愛國守法、重商敬業、講信包容、團結和平的臨夏精神,堅定建立三個不可分離和四個共同思想,堅持綿延力量、長期功勞,多形式、多層次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和活動。
二、工作目標。
全州各級地稅機關要通過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深入學習宣傳中央、省、州民族工作會議精神,關於民族工作的新判斷、新思想、新要求。堅持問題的方向性。凝聚大眾,凝聚人心,加強各民族交流融合,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改善民生。要結合地稅工作實際,不斷創新宣傳教育載體和方式方法,運用法制思維、法制方式保障宏偉促進民族團結,促進宣傳和創建活動人文化、大眾化、實體化。根據州委關於工作落實年的要求,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六進活動,將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活動落實到稅收工作的各個層面,延伸到社會各個領域,致力於實現民族團結進步創造活動的全權壟斷,全州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新局面。
三、活動的主題。
堅持民族團結正確引導,促進各民族交流融合,全力打造全國兩個共同和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州。
四、主要任務。
1、集中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活動。各縣市地稅局結合各自的實際,將宣傳教育活動與州委工作執行年活動、六五普法活動和幹部教育訓練相結合,強調中央、省、州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和黨民政策、法律法規內容的宣傳,組織看富民興隴專題指導講座,不斷提高各民族幹部執行民族政策的自覺性和責任感通過開展主題宣傳、知識競賽、書畫展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大眾文體活動,大力宣傳黨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團結知識,使幹部部員工三個不可或缺(漢族不可或缺少少少數民族,少數民族不可或缺少漢族,少數民族也不可或缺)和四個認同(對祖國的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認同)的思想,建立各民族共同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思想基礎,進一步加強大多數地稅務幹部的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同時,利用地稅信息等各類媒體,廣泛宣傳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民族進步示範集體和先進個人事跡、宣傳月動態等,積極營造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氣氛。
2、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六進活動。各縣市局嚴格按照州上關於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進入機構、鄉鎮(街道辦公)、社區(村)學校寺廟、企業實施方案精神,結合地稅特點,創新活動載體和形式,積極開展示範機構評價活動,形成創建活動的良好結構,同時。
3、開展法制宣傳教學活動。必須重點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一是結合六五普法等活動,學習宣傳中華民族共和國民族地區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條例、甘肅省清真食品管理條例、臨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條例、臨夏州清真食品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二是結合雙聯行動組織幹部進村。
戶,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開展法律法規宣講,開展「送溫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術、送信息、送服務」等活動。
4、積極開展多形式幫扶活動。各縣市局要按照精準扶貧的工作要求,把宣傳月活動與雙聯行動開展的「雙百雙聯」、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對口支援結合起來,組織幹部深入聯繫戶,面對面宣講中央、省、州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各項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規,推動宣傳教育全覆蓋。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各族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切入點和落腳點,從各族群眾解決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出發,竭盡全力為他們增收致富、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獻計出力,辦實事、辦好事,讓各族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五、工作要求
各縣市地稅局要加強對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的領導,把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作為落實中央、省、州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作為創建全國「兩個共同」及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州的具體行動,緊緊圍繞稅收中心工作,創新思路,創新形式,精心組織實施,切實推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的深入紮實開展,提高宣傳教育的號召力和影響力,積極為我州創建全國「兩個共同」及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州創造有利條件。活動結束後,及時向州局上報活動。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__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系列重要講話和中央、省、州民族工作會議精神,舉起各民族大團結旗幟,統一全國兩個共同和民族團結示範,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領導,大力弘揚愛國守法、重商敬業、講信包容、團結和平的臨夏精神,堅定建立三個不可分離和四個共同思想,堅持綿延力量、長期功勞,多形式、多層次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和活動。
二、工作目標。
全州各級地稅機關要通過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深入學習宣傳中央、省、州民族工作會議精神,關於民族工作的新判斷、新思想、新要求。堅持問題的方向性。凝聚大眾,凝聚人心,加強各民族交流融合,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改善民生。要結合地稅工作實際,不斷創新宣傳教育載體和方式方法,運用法制思維、法制方式保障宏偉促進民族團結,促進宣傳和創建活動人文化、大眾化、實體化。根據州委關於工作落實年的要求,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六進活動,將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活動落實到稅收工作的各個層面,延伸到社會各個領域,致力於實現民族團結進步創造活動的全權壟斷,全州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新局面。
三、活動的主題。
堅持民族團結正確引導,促進各民族交流融合,全力打造全國兩個共同和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州。
四、主要任務。
1、集中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活動。各縣市地稅局結合各自的實際,將宣傳教育活動與州委工作執行年活動、六五普法活動和幹部教育訓練相結合,強調中央、省、州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和黨民政策、法律法規內容的宣傳,組織看富民興隴專題指導講座,不斷提高各民族幹部執行民族政策的自覺性和責任感通過開展主題宣傳、知識競賽、書畫展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大眾文體活動,大力宣傳黨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團結知識,使幹部部員工三個不可或缺(漢族不可或缺少少少數民族,少數民族不可或缺少漢族,少數民族也不可或缺)和四個認同(對祖國的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認同)的思想,建立各民族共同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思想基礎,進一步加強大多數地稅務幹部的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同時,利用地稅信息等各類媒體,廣泛宣傳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民族進步示範集體和先進個人事跡、宣傳月動態等,積極營造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氣氛。
2、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六進活動。各縣市局嚴格按照州上關於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進入機構、鄉鎮(街道辦公)、社區(村)學校寺廟、企業實施方案精神,結合地稅特點,創新活動載體和形式,積極開展示範機構評價活動,形成創建活動的良好結構,同時。
3、開展法制宣傳教學活動。必須重點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一是結合六五普法等活動,學習宣傳中華民族共和國民族地區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條例、甘肅省清真食品管理條例、臨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條例、臨夏州清真食品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二是結合雙聯行動組織幹部進村。
戶,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開展法律法規宣講,開展「送溫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術、送信息、送服務」等活動。
4、積極開展多形式幫扶活動。各縣市局要按照精準扶貧的工作要求,把宣傳月活動與雙聯行動開展的「雙百雙聯」、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對口支援結合起來,組織幹部深入聯繫戶,面對面宣講中央、省、州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各項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規,推動宣傳教育全覆蓋。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各族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切入點和落腳點,從各族群眾解決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出發,竭盡全力為他們增收致富、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獻計出力,辦實事、辦好事,讓各族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五、工作要求
各縣市地稅局要加強對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的領導,把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作為落實中央、省、州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作為創建全國「兩個共同」及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州的具體行動,緊緊圍繞稅收中心工作,創新思路,創新形式,精心組織實施,切實推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的深入紮實開展,提高宣傳教育的號召力和影響力,積極為我州創建全國「兩個共同」及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州創造有利條件。活動結束後,及時向州局上報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