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結合勞動保障部門職責,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在縣政府統一布署下,與相關部門協同處置原則。
2、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原則。
3、快速反映,冷靜處理,維護社會穩定原則。
4、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相關股室和業務經辦機構協同處置原則。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組織,明確職責。
成立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局屬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處置勞動保障群體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簡稱處突辦),負責協調指導全縣勞動保障系統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備隊(文件另發)。處突辦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由成員部門業務骨幹擔任,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工作;應急預備隊以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為主,成員需要時從局屬各單位抽調應急,應急預備隊按照群體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門要求具體負責實施。
(二)報告制度。
群體性及其他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在局機關的,由處突辦負責接待;發生在局屬單位的,由各單位負責接待。最先發現或接到群體性事件信息的單位和個人應及時查清事件起因、規模、涉及人員、所在單位等基本情況,及時報告處突辦。處突辦在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和通報企業主管部門。
(三)處理方法。
1.了解情況,立即上報。
涉及勞動保障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無論是發生在局機關、局屬單位或其它地方,處突辦人員和應急預備隊要迅速趕到現場,了解詳細情況後,及時向局領導小組負責同志報告,並按要求進行上報和通報。
2.研究對策,妥善處理。
在處置群體性事件時,應急預備隊要服從縣政府統一調度,與相關部門搞好配合,共同研究處置方案。要照顧好現場老、弱、病、殘人員,穩定職工情緒,避免矛盾激化。同時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團結大多數職工,孤立少數鬧事者,以防止事態的擴大和蔓延,力爭把問題就地解決好。要嚴防出現越級上訪和干擾正常工作秩序現象發生。要大力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與相關部門一起通過與職工代表對話,找出問題癥結,制訂可行處理方案。在制訂處理方案時,要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3.答覆處理。
根據處理方案,服從安排,嚴格按政策答覆,在處理群體性事件過程中,不能發錶帶有傾向性和不利於解決問題的言論。
(四)善後處理。
群體性突發事件處理結束後,維穩辦人員要及時將處理結果上報有關部門。對新聞媒體一般不公開報道,確需報道的,依照相關規定執行。要認真分析事件的起因,評估事件後果。要對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總結經驗教訓。對在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要研究防範措施,預防事件的再度反彈。對直接導致群體性事件發生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責任,對在處置影響重大的群體性事件過程中有功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揚。
三、工作要求
1.從實踐「三個代表」和「群眾利益無小事」的高度,樹立「以人為本」、「人性化管理」工作理念,維穩辦人員和應急預備隊隊員要服從統一調度,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在處置群體性事件過程中,做到細心、耐心、熱心、公心。
2.維穩辦人員要嚴格按照報告制度的要求,按規定時限進行上報和通報,要做到及時、客觀、真實。
3.認真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是關係到全局和社會穩定的大事,涉及職能股室和業務經辦機構要協同配合,團結一致,不能互相搪塞、推諉,更不能置之不理,任由事態發展。
4.局屬各單位要根據本預案制訂相應工作制度,強化「窗口」服務功能,提高工作人員服務意識,積極樹立勞動保障系統良好形象。
5.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日常巡察,積極預防,力爭將矛盾消化於萌芽狀態和初發階段。
一、工作原則
1、在縣政府統一布署下,與相關部門協同處置原則。
2、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原則。
3、快速反映,冷靜處理,維護社會穩定原則。
4、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相關股室和業務經辦機構協同處置原則。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組織,明確職責。
成立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局屬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處置勞動保障群體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簡稱處突辦),負責協調指導全縣勞動保障系統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備隊(文件另發)。處突辦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由成員部門業務骨幹擔任,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工作;應急預備隊以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為主,成員需要時從局屬各單位抽調應急,應急預備隊按照群體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門要求具體負責實施。
(二)報告制度。
群體性及其他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在局機關的,由處突辦負責接待;發生在局屬單位的,由各單位負責接待。最先發現或接到群體性事件信息的單位和個人應及時查清事件起因、規模、涉及人員、所在單位等基本情況,及時報告處突辦。處突辦在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和通報企業主管部門。
(三)處理方法。
1.了解情況,立即上報。
涉及勞動保障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無論是發生在局機關、局屬單位或其它地方,處突辦人員和應急預備隊要迅速趕到現場,了解詳細情況後,及時向局領導小組負責同志報告,並按要求進行上報和通報。
2.研究對策,妥善處理。
在處置群體性事件時,應急預備隊要服從縣政府統一調度,與相關部門搞好配合,共同研究處置方案。要照顧好現場老、弱、病、殘人員,穩定職工情緒,避免矛盾激化。同時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團結大多數職工,孤立少數鬧事者,以防止事態的擴大和蔓延,力爭把問題就地解決好。要嚴防出現越級上訪和干擾正常工作秩序現象發生。要大力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與相關部門一起通過與職工代表對話,找出問題癥結,制訂可行處理方案。在制訂處理方案時,要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3.答覆處理。
根據處理方案,服從安排,嚴格按政策答覆,在處理群體性事件過程中,不能發錶帶有傾向性和不利於解決問題的言論。
(四)善後處理。
群體性突發事件處理結束後,維穩辦人員要及時將處理結果上報有關部門。對新聞媒體一般不公開報道,確需報道的,依照相關規定執行。要認真分析事件的起因,評估事件後果。要對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總結經驗教訓。對在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要研究防範措施,預防事件的再度反彈。對直接導致群體性事件發生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責任,對在處置影響重大的群體性事件過程中有功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揚。
三、工作要求
1.從實踐「三個代表」和「群眾利益無小事」的高度,樹立「以人為本」、「人性化管理」工作理念,維穩辦人員和應急預備隊隊員要服從統一調度,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在處置群體性事件過程中,做到細心、耐心、熱心、公心。
2.維穩辦人員要嚴格按照報告制度的要求,按規定時限進行上報和通報,要做到及時、客觀、真實。
3.認真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是關係到全局和社會穩定的大事,涉及職能股室和業務經辦機構要協同配合,團結一致,不能互相搪塞、推諉,更不能置之不理,任由事態發展。
4.局屬各單位要根據本預案制訂相應工作制度,強化「窗口」服務功能,提高工作人員服務意識,積極樹立勞動保障系統良好形象。
5.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日常巡察,積極預防,力爭將矛盾消化於萌芽狀態和初發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