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本次黨員大會選舉出席中國共產黨山七鎮第十五次代表大會的代表。會議選舉工作在黨支部委員會領導和組織下進行。
三、選舉出席中國共產黨山七鎮第十五次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採取差額選舉的辦法。代表候選人為4名,應選名額為3名,差額為1名,差額比例為25%。
四、凡黨的組織關係在(選舉單位)的正式黨員都有被選舉權(在留黨察看處分期的正式黨員除外),凡出席本次黨員大會的正式黨員都有選舉權。有選舉權的實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有選舉權而因故未能到會的算缺席,不能委託他人投票。
五、選舉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候選人按姓名筆畫為序排列。
六、黨支部在黨員醞釀提名的基礎上,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提出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報鎮黨委審查同意後,提交黨員大會審議通過為正式候選人,進行正式選舉。
七、選舉人對選票上所列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不贊成票或棄權票。贊成的在其姓名下邊空格內劃「О」,不贊成的劃「×」,不劃任何符號的,視為棄權。如要另選他人,可將另選人的姓名寫在另選人空格內,並在其姓名下邊的空格欄內劃一個「О」,不劃「О」的視為無效;
八、參加選舉是選舉人的神聖權利,填寫選票時要堅持黨性原則,嚴肅認真,筆跡要清楚,符號要準確。書寫模糊完全無法辨認的選票,全票作廢;部分無法辨認的,可辨認的部分有效,無法辨認的部分無效。每張選票上贊成人數等於或少於應選名額的為有效票,多於應選名額的為無效票。
九、推選通過監票人,宣布計票人。選舉大會設總監票人和監票人、計票人,負責選舉工作的全過程。監票人應由黨性強、作風正派、辦事公道,並熟悉選舉工作的同志擔任。監票人產生的程序是:由全體參會黨員從本選舉單位中不是候選人的正式黨員中推薦,經黨員大會表決通過,一般由三人組成(總監票人1人)。計票人由選舉會議的主持人,從會議工作人員或不是候選人的黨員中指定。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進行工作。投票後即行計票。
十、選舉之前,必須再次清點人數,發出的選票數必須與實際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相等。收回的選票數等於或少於發出的選票數,選舉有效,多於發出的選票數,則選舉無效,應重新選舉。被選舉人所得贊成票數必須超過實到會人數的一半方能當選。如果所得贊成票數超過半數的被選舉人多於應選名額時,則以得贊成票數的多少為序,至取足應選名額為止;如果遇到最後幾名被選舉人得贊成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對得贊成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重新投票,得贊成票多的當選。當選人數少於應選名額時,不足名額應從未當選的得贊成票數多的被選舉人中,按不少於20%的差額,重新選舉產生;如果當選人數接近應選名額時,徵得大會半數以上黨員的同意,也可以不再選舉。
十一、開箱計票結束後,由總監票人以得票多少順序,向大會宣布計票結果;由大會主持人以姓氏筆劃為序,向大會宣布當選代表名單。選票由總監票人加封待查,監票人員在計票結果和選舉結果報告單上簽字交大會主持人。
十二、選舉紀律嚴格按照「九個嚴禁、九個一律」要求,確保選舉風清氣正。
十三、本辦法經本次黨員大會通過後生效。
二、本次黨員大會選舉出席中國共產黨山七鎮第十五次代表大會的代表。會議選舉工作在黨支部委員會領導和組織下進行。
三、選舉出席中國共產黨山七鎮第十五次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採取差額選舉的辦法。代表候選人為4名,應選名額為3名,差額為1名,差額比例為25%。
四、凡黨的組織關係在(選舉單位)的正式黨員都有被選舉權(在留黨察看處分期的正式黨員除外),凡出席本次黨員大會的正式黨員都有選舉權。有選舉權的實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有選舉權而因故未能到會的算缺席,不能委託他人投票。
五、選舉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候選人按姓名筆畫為序排列。
六、黨支部在黨員醞釀提名的基礎上,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提出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報鎮黨委審查同意後,提交黨員大會審議通過為正式候選人,進行正式選舉。
七、選舉人對選票上所列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不贊成票或棄權票。贊成的在其姓名下邊空格內劃「О」,不贊成的劃「×」,不劃任何符號的,視為棄權。如要另選他人,可將另選人的姓名寫在另選人空格內,並在其姓名下邊的空格欄內劃一個「О」,不劃「О」的視為無效;
八、參加選舉是選舉人的神聖權利,填寫選票時要堅持黨性原則,嚴肅認真,筆跡要清楚,符號要準確。書寫模糊完全無法辨認的選票,全票作廢;部分無法辨認的,可辨認的部分有效,無法辨認的部分無效。每張選票上贊成人數等於或少於應選名額的為有效票,多於應選名額的為無效票。
九、推選通過監票人,宣布計票人。選舉大會設總監票人和監票人、計票人,負責選舉工作的全過程。監票人應由黨性強、作風正派、辦事公道,並熟悉選舉工作的同志擔任。監票人產生的程序是:由全體參會黨員從本選舉單位中不是候選人的正式黨員中推薦,經黨員大會表決通過,一般由三人組成(總監票人1人)。計票人由選舉會議的主持人,從會議工作人員或不是候選人的黨員中指定。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進行工作。投票後即行計票。
十、選舉之前,必須再次清點人數,發出的選票數必須與實際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相等。收回的選票數等於或少於發出的選票數,選舉有效,多於發出的選票數,則選舉無效,應重新選舉。被選舉人所得贊成票數必須超過實到會人數的一半方能當選。如果所得贊成票數超過半數的被選舉人多於應選名額時,則以得贊成票數的多少為序,至取足應選名額為止;如果遇到最後幾名被選舉人得贊成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對得贊成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重新投票,得贊成票多的當選。當選人數少於應選名額時,不足名額應從未當選的得贊成票數多的被選舉人中,按不少於20%的差額,重新選舉產生;如果當選人數接近應選名額時,徵得大會半數以上黨員的同意,也可以不再選舉。
十一、開箱計票結束後,由總監票人以得票多少順序,向大會宣布計票結果;由大會主持人以姓氏筆劃為序,向大會宣布當選代表名單。選票由總監票人加封待查,監票人員在計票結果和選舉結果報告單上簽字交大會主持人。
十二、選舉紀律嚴格按照「九個嚴禁、九個一律」要求,確保選舉風清氣正。
十三、本辦法經本次黨員大會通過後生效。